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医学观察人员及未参保 人员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所在地区: 甘肃-金昌- 发布日期: 2020年2月21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医学观察人员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0〕11号),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0〕13号)要求,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学观察人员及未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医学观察人员及未参保人员医疗费用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明确需要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的人员及未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综合保障范围。

对于医学观察期结束后,不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解除观察的人员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等按规定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市医疗保障局先行支付,后向市、县、区财政申请资金。本地参保患者及户籍在本地的未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部分,市级财政按照60%予以补助,其余部分由县、区级财政承担;异地参保患者及户籍在外地的未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部分,市级财政按照100%予以补助。县、区医疗救助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医疗救助支出的情况下,可调剂支付县、区财政负担部分。

二、实施先观察、后结算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自收治之日起,建立医学观察人员登记台账,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支付)补助政策分类做好个人信息和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记录,单独记账,出院或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单独申报结算。

市、县、区医疗保障局要及时同本级疫情防控办衔接掌握本辖区医学观察人员的具体信息,及时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保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做好填写和上报工作。

附件:1.市(州)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学观察人员台账

2.甘肃省市(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学观察人数统计表

3.甘肃省市(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学观察人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情况表

金昌市医疗保障局 金昌市财政局 金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