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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我市将对第三批人行道违停车辆实施行政处罚

所在地区: 湖南-长沙-宁乡县 发布日期: 202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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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孙新明 通讯员 张宏艳) 为保障宁乡城区道路畅通和行人安全,治理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继第一批、第二批人行道违法停车实施行政处罚后,6月1日起,我市将对第三批人行道违停车辆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批人行道违停车辆处罚路段为楚沩中路(汽车桥至鲁家桥),八一西路(花明路至鲁家桥),人民路(玉潭路口至盐业公司),玉兴路(319国道至二环南路),东沩西路(花明路至东沩广场),一环南路(西一街至楚沩路)。处罚措施是对违法车辆启用停车管理执法系统电子贴单,罚款100元。对拒不缴纳罚款的处罚信息纳入公安交警应用综合平台,与交警查处的违法信息同等对待。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链接:第一批人行道违停车辆处罚路段为花明南路(楚沩路口至一环路口)、花明北路(一环路口至三环路口)、二环北路(通程酒店至319国道路口)、一环北路(楚沩路至花明路口)、宁乡大道(三环路至东沩广场)、人民北路(一环路至三环路)、二环南路(319国道至白马大道)、白马大道(盐业公司至南站广场)、楚沩东路(汽车桥至金南社区)、创业大道(沩水大桥至华天大酒店)。

第二批人行道违停车辆处罚路段为春城南路(八一路口至一环路口)、春城北路(一环路口至三环路口)、八一东路(沿河路至花明路口)、新康中路(人民北路至春城路)、二环南路(汽车南站至溜子洲大桥)、白马大道(汽车南站至仁福广场)、宁乡大道(通程洒店至东沩广场)、学府路(宁乡大道至花明路)、玉潭东路(南门桥至创业大道)、创业大道(喇叭口至东方红郡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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