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7
| 所在地区: | 福建-莆田-城厢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5月28日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4号)、《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厢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莆城财﹝2020﹞41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莆田市2021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1〕41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省级切块下达、市区配套财政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共计1610.76万元。在华亭镇、常太镇组织8个省级试点村申报项目的基础上,结合试点村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力度、业绩成效、资金效益成果等因素,经研究,拟定2021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用于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项目资金分配详见附件。
为强化财政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公正、公平、公开、规范,进一步提高资金受用效益,现予以公示。请广大干部、群众对资金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访或书面等方式向区委乡村振兴办提出建议。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3日
监督电话:0594-2383262
通信地址:城厢区霞林街道金海湾中心20层
通信邮箱:cxqwzxb@163.com
附件:2021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2021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
乡镇 |
省级试点村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单位 |
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万元) |
小计 |
“五个一”挂钩单位 |
备注 |
|
华亭镇(821.41万元) |
五云村 |
区自然资源局(林业,省级) |
89.49 |
178.98 |
区委政法委 |
|
|
区交通运输局(省级) |
89.49 |
|||||
|
涧口村 |
区生态环境局(省级) |
89.49 |
163.72 |
区委组织部 |
||
|
区住建局(省级) |
74.23 |
|||||
|
埔柳村 |
区住建局(省级) |
60 |
104.74 |
区住建局 |
||
|
区农业农村局(区配套) |
44.74 |
|||||
|
油潭村 |
区农业农村局(区配套) |
150 |
150 |
区财政局 |
||
|
云峰村 |
区水利局(省级) |
45 |
223.97 |
区农业农村局 |
水土保持项目 |
|
|
区农业农村局(省级) |
178.97 |
|||||
|
常太镇(789.35万元) |
马院村 |
区商务局(省级) |
44.74 |
134.23 |
区自然资源局 |
|
|
区自然资源局(省级) |
89.49 |
|||||
|
岭下村 |
区发改局(省级) |
134.23 |
134.23 |
区发改局 |
||
|
溪南村 |
区农业农村局(区配套) |
118.46 |
520.89 |
区文旅局 |
||
|
区农业农村局(市配套) |
313.2 |
|||||
|
区水利局(省级) |
44.49 |
水土保持项目 |
||||
|
区文旅局(省级) |
44.74 |
|||||
|
合计 |
1610.76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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