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广东-清远-佛冈县 | 发布日期: | 2020年6月19日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5日至9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住建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12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深化认识,认领问题
对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全局上下统一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直面问题、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加强组织,压实责任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欧阳炽荣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住建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中央精神不深入、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执行会前学习制度不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不深入、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会前学习制度,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019年开始,我局每次召开班子会,均执行了会前学习制度,并将会前学习制度延伸到分管领导召开的部门工作会议中;坚持一个月召开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定期开展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法规法纪,与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二是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贯彻《落实李希书记调研清远讲话精神行动方案》,按照“十学讲话”要求,丰富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没有严格按要求定期召开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舆情分析研判会议;缺完整的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研判分析工作台账及会议档案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定期召开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舆情分析研判会议,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住建工作实际,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确保本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二是签订干部职工自律承诺书,积极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坚决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言论,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公关秩序。三是及时做好监控舆情并做好回复,出现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四是党组及时传达意识形态领域会议精神,做好会议记录,完善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研判分析工作台账及会议档案资料整理,做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违规决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检测站收费项目已按要求进行重新制作公示。二是对检测站资质范围内开展的检测项目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执行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的收费标准,如有确需调整的特殊收费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报批,并做好审批资料的保管与存档工作。三是全面核查收费台账,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我局已于2019年12月取消砼芯样加工费的收取。今后,我局将加强检测站收费管理工作,对未经许可收费的,一律不准收取。
4.关于“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选人用人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选人用人上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5.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根据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资料反映,住建局的行业乱象整治不足,如履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不够到位,有待加大力度整治。
整改情况:一是在物业小区方面,主要针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不到位、设施和场所挪为他用,以及挪用、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乱象进行整治。目前我县共有23家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我局着重对居民反映强烈,信访投诉多的物业小区开展检查和整治工作,其中对佛冈长建物业管理公司、佛冈县慧谷物业管理公司等存在问题的物业公司共发出整改通知书9份,诚信扣分9分,同时要求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我局。通过开展对物业企业的检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增强物业企业服务意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在建筑工程方面,我局共对48个在建项目开展对煽动闹事、暴力阻挠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依托黑恶势力强揽工程,组织农民工或社会人员非法、恶意讨要工程款进行排查,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现象。针对建设工程中存在的行业乱象问题,加大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在安全生产、施工质量方面扰乱施工秩序行为的整治力度,其中对存在安全生产、施工质量方面问题的项目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8份,停工通知书13份,诚信扣分10分。通过开展建设工程方面的整治,摸排建筑行业乱象线索2条,1条已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县扫黑办,另外和田温泉项目存在少报多建的违法行为,我局已对该项目进行立案处罚。三是在房地产市场方面,我局主要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垄断市场、囤积房源,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营销旺季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联系炒房人、售房人抬高房价;房地产中介公司发布虚假房源,造谣炒作学区房误导消费者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暂未发现存在扰乱房地产市场的问题。我局定期跟踪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及时掌握各部门反映的突出问题,研判分析、精准施策,综合治理,维护住建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6.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人员管理偏松偏软。
整改情况:(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我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决策、会议决定的原则,以集体会议讨论形式做出决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我局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2)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我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改正不足,真正使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引发问题的教训极为深刻。围绕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源,我局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
(3)一是关于私车公养问题。为了加强单位车辆和油卡的管理,我局已进一步完善了单位车辆和油卡管理制度,制定了《住建局车辆油卡管理制度》,实行油卡统一管理和加油登记制度,并于2019年6月1日起执行。二是关于个别工作人员纪律观念意识较差,执行纪律不严问题。我局已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了解,查实郑某平时不遵守单位考勤制度,不履行本身的岗位职责,经常迟到、早退甚至多次无故缺勤,旷工天数较多,对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其本人已于2019年12月初办理了相关辞职手续。同时,我局已制定有关制度,结合《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内勤管理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
7.关于“廉洁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住建局检测站其他应付款支出手续不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不够规范;专项基金监管不到位;安全文明措施专款管理不规范;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方面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1)关于检测站其他应付款支出手续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完善收支手续。
(2)关于非税收入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对此问题,由于该项工作目前仍在有序进行当中,我局建议待全部新墙材暂存款退款完毕,该项工作完全结束后,账户累计产生的活期利息一并缴入财政非税专户处理。我局已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核算管理,及时清算非税收入年度总收支,保证财政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3)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我局认真查阅相关数据,该款项为各级历年下达的专项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项目包括:市政工程、污染防治、新垃圾填埋场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对于上述款项,由于用款单位较多,涉及面较广,收支笔数多,收支金额大,时间跨度长,未在有效时限内在财务账上反映。下一步,我局将在部门沟通、财务管理、人员投入等多方面加大整改力度,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账上能及时反映财政直接支付专项款。
(4)关于安全文明措施专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已查清历年的活期利息收入情况,已作会计科目调账处理,调账后借贷平衡、账实相符。
(5)关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方面不完善问题。一是关于施工合同不完整的问题。我局已派相关工作人员到市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专题学习。我局已严格按照12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应当签订施工合同,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程合同审查,落实“一案一档”的工作制度。二是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缺少质量验收的问题。我局已严格按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清建〔2019〕180号)第三十七条,督促组织实施单位做好工程项目验收手续工作,同时跟进验收报告公示情况,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做好维修工程全过程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三是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利息未分配到个人账户的问题。我局已就此问题明确要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佛冈支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理好利息分配问题,并已整改完毕。四是关于未与银行建立信息系统联网的问题。2019年11月,清远市已试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网络监管平台,我局待清远市试行合格,并在各县区推广使用时,将使用该平台并严格执行,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信息联网。五是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报送资料制度、核算制度,日常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我局已就此问题与我县所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银行进行了相关会议,同时在会后下发了会议纪要明确资料报送要求,并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各银行已按相关要求进行报送。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清退款项。关于“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的情况,我局已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上,要求严格执行一人填写一张,出差、下乡分别填写的差旅费报销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
8.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未按要求开展“以案治本”工作;没有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未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未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一是以本局危房改造工作曾经出现的问题,我局已于2019年10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了县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和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危房里的“蚁害”》,充分运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告诫党员干部紧绷防腐拒变这根弦。
二是局党组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视,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每半年专题研究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到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与局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与专项工作相结合,及时形成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汇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
二是强化管党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三是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努力使住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4292138;电子邮箱:fgzjj0763@163.com;邮政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277号;邮政编码:511600。
中共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5月27日
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www.fogang.gov.cn/fgzx/bmgz/content/post_1396243.html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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