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桐乡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4日 |
桐乡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5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0年由桐乡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桐乡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中小河流整治项目经浙江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龙游县等19个(市、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规划的批复》(浙水计〔2013〕83号)文件批准立项。根据嘉市水利[2013]88号、嘉水〔2015〕56号等11个实施方案批复确定桐乡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梧桐、濮院、龙翔、石门、崇福东、洲泉西、屠甸、大麻、乌镇、洲泉东、崇福西11个项目区的项目法人。由嘉市水利〔2014〕76号文件确定桐乡市锦绣河山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山项目区项目法人。由嘉水〔2015〕11号文件确定桐乡市高桥新区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高桥项目区项目法人。
项目批复建设内容为整治河道621条,治理长度457.26km,经审计,项目实际完成建设内容为整治河道682条,治理长度475.69km。项目经嘉市水利〔2013〕88号等13个实施方案批复概算总投资32320.5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1996.3万元,征地和环境部分投资324.24万元。经审计项目实际投资支出28218.03万元,较概算节约4102.51万元,概算节约主要原因为一是项目预备费未使用,节约1547.65万元,二是建安投资节约927.23万元,三是待摊费用节约1612.39万元,四是其他节约15.24万元。
(二)审计评价
中小河流整治项目能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项目档案资料整理有序,案卷清晰明了,财务资料整齐完整。但在项目招投标和工程管理等方面还存在部分缺陷。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监理项目设置最低投标限价
崇福西区等10个分区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均设置了投标报价最低限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二十七条关于“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的规定。
(二)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龙翔、河山项目区未收取履约担保,崇福西、崇福东、大麻项目区未按规定时间收取履约担保。监理项目中崇福西等8个监理项目未收取履约担保,另外3个监理项目晚于规定时间收取履约担保。上述行为不符合各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规定。
(三)前期工作未考虑到位致使投资增加
石门、洲泉东分区实施中,因前期考虑不充分导致增加9.95万元。一是石门项目区马塘村2#、3#设计的桥涵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调整后增加投资6.27万元。二是在洲泉项目区东田村东田路涵洞勘察时不全面,致使在施工时遇到基础下方各类管道及光缆,调整增加投资3万元。
四、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桐乡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就做好项目投资变更控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招标文件的审查工作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水利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已进行了整改。对招投标和变更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局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桐水〔2020〕82号),通知明确了对局本级建设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工作。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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