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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举行法院执行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所在地区: 江西-吉安-万安县 发布日期: 2021年6月7日
建设快讯正文

6月4日上午,县政府新闻办和县人民法院联合在新闻发布厅举行执行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主题发布,并分别就法院打击老赖的独特做法和创新举措、“我为群众办实事”方面的具体举措、打击拒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措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肖泉军

就执行工作推进情况作主题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题发布】

一、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顺利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验收后至今,县人民法院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奋勇前进,推动各项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2019年至今年5月份,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66件,结案3077 件,结案率为94.21%,执行到位标的额2.35亿元。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二、执行工作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是完善案件办理机制,努力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两个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和三个实施组”实现实体化运行,打造执行办案新格局。突出执行强制性,不断强化拘留、罚款、搜查、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的适用,2019年至今,对46位被执行人实施拘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件,累计将122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高消费1337人次,在保障被执行人生存权的同时,处置“一套房”21处,并通过做工作全部主动腾退。加大财产保全工作力度,为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措施414件,保全标的额4453万元。引入网络询价、议价机制节约成本,并运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多措并举提高财产处置变现率,上传拍品282件,成交额达3351万元。

二是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为涉民生案件开辟执行“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清晨执行行动,办结涉民生案件324件,执行到位金额1189万元,同时加大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力度,与保险公司建立执行救助保险合作机制。2019年来共发放救助款139万元,救助74人次。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企业执行案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疫情爆发后,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依法解除或部分解除企业账户冻结23件次,暂缓冻结32件次,信用修复12次,为企业盘活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2000万元,灵活采用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46件次,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强化执行宣传力度,营造诚实守信氛围,去年双节期间新华社关于县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报道点击量突破40万。

三是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

引入网络员、协执员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联合运用失信惩戒措施,通过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电视台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向有关单位推送失信人员信息,为全县核查失信人员近万次。强力打击拒执,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立案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2人,作出有罪判决2人。

主要成效:县人民法院持续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注重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执行案件质效。评估验收后每年的“3 1”核心指标均保持在达标水平以上,2019年执行局被市中院荣记集体嘉奖,获“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首次执行的主要指标均好于全市平均值。2021年至今的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重点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三、今后工作举措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会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努力为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构建、完善执行工作综合治理大格局,强化执行联动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加深与县公安等部门就查人找物、失信惩戒、打击拒执犯罪等方面的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巩固执行攻坚决战的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长效机制,探索执行工作新模式,确保执行工作依法高效运行,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和执行工作水平。

二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发挥执行职能和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作用。

三是继续以执行规范化为抓手,重点打击拒不腾退房屋、拒不交付财产、暴力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线索,加大财产调查力度,打击拒执罪将成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是加大执行公开范围,对于执行不能案件,规范法院执行行为,严格掌握执行不能条件,凡未穷尽执行措施的案件一律不能按照执行不能处理,确保有执行能力的案件切实得到执行。

特别说明下对于执行不能而终结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并不意味着法院不再执行,也不意味被执行人不需要履行义务。当申请执行的条件重新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会恢复执行,并且该申请不受时间的限制。对于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5年内,执行法院每6个月都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法院会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2019年来依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案件数355件。

借发布会这个平台也告诫被执行人,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是被执行人的义务,抽逃资金,逃避履行债务,必将受到法律惩处,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做守法、诚信的公民。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的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措施,维护司法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出不懈的努力。也希望社会各界监督我们的工作,给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更大的关心和支持。

【回答提问】

一、听了肖局长的介绍,我们对万安法院的执行工作充满信心,为真正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万安法院做了很多探索。请问,在打击老赖方面,万安法院有哪些自己独特的做法或者说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一是以专项行动为切入点,持续打好执行主动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常态化开展清晨行动,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打击猎狐等各类专项执行活动。

二是以综合治理为突破点,持续打好执行协同战。

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不动产等部门沟通协作,发挥查人找物的优势,同时积极做好三推送工作,利用网格员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网格员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执行和解等工作。

三是以营造诚信为出发点,持续加大失信惩戒力。

加大对失信人员的曝光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节目、公共场所等平台对老赖进行集中曝光。使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塑造“尊法守信”的舆论氛围,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万安县人民法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答:一是设立局领导定期接待日。

针对执行来访,县人民法院设立执行事务窗口并安排专人接待,为更好服务群众化解信访,实行每周一、三、五上午由局领导及员额法官负责到执行事务窗口接待群众,耐心解答群众涉执疑惑,告知案件进展情况,面对面听取民声了解民意,并及时提出案件执行方案。

二是简化执行立案流程。

开展网上立案,为外地当事人解决路程远的问题。取消要求申请人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环节,实实在在地让人民群众少跑路。

三是简化案款收付手续。

在案款缴纳上,除现金外还有POS机、二维码支付方式,被执行人可选择任一方式即时支付;支付方面提前在立案时确认收款账号,加快案款兑付节奏,每周两次集中发放案款日,力求案款在到账后及时支付,同时简化案款领取手续,外地申请人可使用远程确认方式领取案款。

四是实行执行告知制度。

为推行执行公开,在执行立案时向申请人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及风险告知书,提醒其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应注意的事项,并向被执行人发放告知书敦促其履行义务。执行案件在2个月内未结的,应向申请人反馈已执行情况和未结原因,并告知下一步将采取的执行措施,让申请执行人充分了解案件执行信息。

五是集中攻坚重难点案。

为加快化解积案,提高司法公信力,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加大群众关注的长期未执结、未执行到位的重难点案的执行力度,梳理出此类案件进行统一调度,共同研究方案,合理做出安排部署。

记者提问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廖沛

回答记者提问

三、我们注意到,县法院在强力打击拒执罪方面也有成效,2018年至今移送县公安机关侦查立案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2人,作出有罪判决2人,请问在打击拒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方面,万安法院有哪些举措?

答:今年年初省高院部署了猎狐2021打击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县人民法院将打击拒执犯罪作为今后执行的常态工作。“以打开路,以打促执”,多措并举,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强大助力。移送拒执2件,已审结2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打造专业团队。

成立打击拒执罪专业审判团队,负责拒执罪审理的审理工作及与与公检协调、沟通工作,筑牢打击拒执犯罪的组织基础。

二是完善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审理。

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处理案件,拟与公检法联合制订打击拒执的文件,细化工作流程。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内外合力。

加强内部衔接沟通,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执行局做好证据固定、移送、引导工作,刑事审判团队做好案件指导、审判工作,立案部门做好刑事公诉、自诉案件的立案工作。加强公检法协作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执法思想,研究对策措施,形成打击拒执罪强大合力。

四是畅通自诉渠道,发挥自诉功能。

对于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构成拒执罪,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下步将引导当事人自诉,刑庭提前介入,会同立案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查当事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立案。

五是增强宣传攻势,提升打击效果。

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打击拒执罪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报道典型案例,以营造社会公众理解执行、支持执行、配合执行的良好氛围。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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