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讷河市孔国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16日 |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日至8月20日,市委第七轮第六巡察组对孔国乡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2020年12月14日,第六巡察组向孔国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乡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针对“学习贯彻新思想新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 理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及时完善相关学习工作制度,2021年提前谋划,充分征求意见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2021年2月中心组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讷河市委六届十四次全会精神时,主持人会上发言明确学习主题及要求,参学人员紧密结合当前重点工作积极研讨,学习效果达到入脑入心。同时利用机关早会、村级党员大会、村两委会和孔国乡党建微信平台等形式和载体进行“五大发展理念”等党建理论知识宣传、学习和测评,制定计划定期开展理论测试,促使党员、乡村干部对“五大发展理念”党建理论知识及时学习掌握。经乡主要领导与雨泽公司法人代表取得联系,帮助其完善手续,推进开复工,2020年10月15日,雨泽公司已投入生产,加工稻米产品。 2. 主题教育不深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对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对各支部学习成果跟踪督导检查,截止2020年12月,各村主题教育已全部补学到位,乡党员干部已录制《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系列宣讲视频,在孔国乡党建微平台进行宣传播放。为保证学习效果,今年将以建党100年为契机,准备通过周例会和党员大会进行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在孔国乡党建微平台开展党史天天学、微党课、村屯大喇叭播放民法典和革命歌曲等内容进行学习,使党员干部学习效果达到入脑入心。2021年2月20日全面完成12个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孔国乡本届村党组织换届共选出村党组织书记12名,副书记11名,委员35名,现新一届村党组织已正常开展工作。 (二)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3. 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我乡召开会议深入研究问题整改工作,2020年12月28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总结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年末定标评议听取了所辖12个村的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进行了点评。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发现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推进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有问题、有对策;严格执行意识形态相关制度,要求各村按照制度内容开展相关工作,压实村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当前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内容,要求各村定期组织学习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乡党委压实监督责任,定期对村级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将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 (三)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4. 垃圾房灭迹进展不均衡。我乡专门成立垃圾房灭迹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城建副乡长靳玉奇同志和主管农业副乡长王海江同志担任,成员为各村支部书记,持续推进垃圾房灭迹工作,工作组一方面推进剩余垃圾房灭迹,一方面排查新发生的垃圾房,因现存量垃圾房户主多数在外生活,房内存有生活物资,联系困难,未达成一致意见之前无法强行灭迹,易引发信访矛盾,短时间内难以全部灭迹,截止目前,完成灭迹垃圾房440个。经研究决定分两个阶段完成灭迹任务,第一阶段1月初至5月末,完成剩余50所危房灭迹;第二阶段6月初至10月末,完成新排查垃圾房灭迹工作。 5. 退耕还草力度小。我乡严格按照市林草局退耕还草计划安排按年度逐年进行退耕到2025年全部退完20442.61亩,具体退耕计划是截止2020年已退耕4840.88亩,2021年退耕654.75亩,2022年退耕9884.95亩,2023年退耕48.9亩,2024年退耕1197.16亩,2025年退耕3797.57亩,到2025年全部退耕完成共计20442.61亩。 6. 推进新型合作组织发展不力。此问题正在推进整改落实,因受疫情影响未及时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现正在履行有关手续。我乡政府成立了工作组,组长由政府主管农业副乡长王海江担任,成员由农经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对此问题进行专项推进。经查,未运行的44家合作社中有3个合作社注册地为讷河市进化种猪场,进化种猪场为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非我乡管辖范围。剩余44家中有3个合作社正常运行,1个合作社已于2020年10月由法人代表主动申请注销,剩余40家合作社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组已于2021年2月下发《告知书》通知其“开展运营活动,如不能运行,请本人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其中:当面下发32人,电话通知3人,微信告知3人,无法取得联系2人(现仍在积极联系)。截至目前,均未反馈,亦未申请注销。3月14日,工作组再次下发《告知书》,通知“1、请于3月30日前提交2019——2021年生产经营活动证明;2、如有生产经营意愿,但存在困难,可与注册地所在村及乡工作组联系,帮助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3、如无法开展经营活动,请于3月30日之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解散;4、如3月30日后,未按上述三款执行,将按照两年内未从事经营活动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工作组与各合作社注册地所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电话和现场走访的方式联系相关合作社法人代表,了解其经营意愿及存在的困难。3月31日,工作组将依据调查和反馈情况,作出扶持经营和移交吊销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通过解散和吊销的方式予以注销。第六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应当解散的4种情形中“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均需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决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前提条件是合作社有违法行为;第九章第七十一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只有一个,即吊销其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由登记机关颁发,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也应当有登记机关作出”;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7. 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不到位。现已由各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健身器材、清理健身器材附近卫生,落实了管理制度;要求未硬化场所明年春季对场所进行整改,对场所存在问题的由相关村进行整改;鼓励村民积极参加健身活动,以免健身设施闲置。目前已整改完成。 8. 河道清理“四乱”行动不坚决。我乡3处涉河违建,因当事人不配合未能拆除,目前正在履行强拆法律程序。我乡已配合市水务局于2020年7月4日向二人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告知书》,二人未在要求期限内主动拆除,市水务局于2020年11月18日移交讷河市人民法院立案,申请法院进行强拆,现在法院处理阶段。截至目前,我乡工作人员仍持续与二人联系,动员其主动拆除。 9. 改厕工程质量差。关于2019年孔国村15户厕改户中厕所存在漏水、污水处理无人管及厕所维修不及时的问题,经调查是由于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个别零件安装不紧造成的漏水现象。我乡2020年8月发现此问题,当时仍在保质期内,主管副乡长靳玉奇同志第一时间联系施工队伍,对所有改厕户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完成达到使用状态。乡统一要求对每户厕改户张贴厕所使用明白卡,解决厕所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同时制定了厕所后续管护机制,解决厕改户后顾之忧。目前,我乡正对全乡所有厕改户厕所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后续将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分类加以解决。 10. 扶贫贷款变用途,存在对贷款对象认定不准、贷款用途监管不到位。我乡存在10户此类问题,截止2020年12月末,在扶贫办、信用社、各村的通力协作下,贷款已全收回。同时对新发生的扶贫小额贷款建立贷款用途管理台账,明确贷款用途监管人和责任人,对贷款用途进行可持续性监督。 (四)针对“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11. 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突出。乡党委深刻剖析了存在问题的根源,提高了思想认识,并在巡察组交换意见后及时整改,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议、班子会,根据研究事项分类召开会议。巡察问题反馈后,我乡召开党委会议16次(因村两委换届程序要求,会议召开次数较多),党政班子会议1次,党委扩大会议3次,均分别召开,分别记录,分类保存,重新规范印制了各类会议记录本,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并根据每项议题,科学确定参会人员和是否需要列席人员。2021年2月8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干部定岗定责定员事项时只有党委委员参加,保证会议的政治性、严肃性和保密性,此项制度措施我乡将长期坚持。 12. 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我乡重新完善了《孔国乡党委会议事规则》,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要求将党委研究内容规定为12个方面,党委委员对议事规则进行了进一步的学习,乡党委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科学确定会议研究事项和列席人员,巡察问题反馈后孔国乡共召开党委会议16次,均为研究村级党组织换届、干部定岗定责定员、班子分工等议事规则规定的事项。并严格按照议题单独确定是否需要列席人员,此项制度措施我乡将长期坚持。 13. 违规决策。我乡参照村集体“三资清理”处置原则,与承包人协商如下:在原发包合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重新签订补充承包合同,土地三年一签订合同,参照同类耕地发包价格,每亩地承包费提高20元,2019年-2021年补交承包费为29,340.00元;房屋租赁时间保持不变,每年提高租金价格500元,2019年-2049年补交房屋租金为15,000.00元。补交承包费金额合计为44,340.00元;经过核实,涉及到的几项工程为不同时段发生,垃圾箱修理8040元,公路两侧垫砂石17140元,修路边沟及沟渠清淤53810.50元(其中修路边沟40950元、沟渠清淤12860.5元),每笔均未超过30万,按照讷财发发〔2016〕34号文件《讷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讷河市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30万元之内项目不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在今后工作中,我乡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若干意见》(黑政办发发〔2004〕17号)、实施前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等规定,加强对资产、资源的监管,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现已完善了乡党委议事制度,细化了具体操作流程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 二、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五)针对“‘四风’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14. 会议涉嫌造假。我乡纪委已对涉及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警示谈话。在新一届村委会换届工作中,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做好换届工作指导及业务培训,包村工作组全程跟踪指导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村民代表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和记录,今后做好严肃会议记录,做好会务人员培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5. 化债工作弄虚作假。我乡关于虚报化解债务问题,市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负有直接责任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处理4人,批评教育处理13人。我乡召开专题会议,对此事进行通报,并由组成工作组逐村研究推进此项工作,在以后工作中,坚持督促各村加大化解力度,对进度慢的村逐村业务指导,据实进行化解债务,杜绝虚假化债。 16. 扶贫项目入库不规范。我乡对此事进行深刻反思,在村级工作会议上要求各村今后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新增扶贫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产生的效益研究论证;同时乡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前,各党委班子成员也要对各村新增扶贫项目有所了解,在会议上积极发言,对新增扶贫项目进行科学有效的讨论,相关村列席会议,并汇报情况。时任主管领导已调走,乡党委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检讨,并警示提醒,今后我乡将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度措施长期坚持。 17. 虚假注册合作社。我乡鑫麟合作社已于2018年注销;经主管农业副乡长及乡农机工作人员调查,讷河市海鹏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前身为讷河市海鹏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1年5月18日经讷河市行政管理局审批成立,2016年9月,经齐齐哈尔市农业委员会和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审核变更为讷河市海鹏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种类旱田现代农机合作社,当时股东51人,出资总额562.90986万元,2018年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合作社进行了规范,讷河市海鹏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于2020年1月进行了章程修改,成员变更为21人,出资总额527.90138万元,由综合型农机合作社变更为服务型农机合作社,并制发了《讷河市海鹏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修正案》在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现该农机合作社正在运行中,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现代农机合作社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服务型农机合作社,要广泛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作业、跨区作业等农机社会化服务,每100万元农机装备单项作业面积旱田要达到2000亩”,该合作社为500万元农机合作社,每年单项作业面积旱田应达到1万亩,巡察组巡察期间,该合作社法人代表王立海未能提供作业面积的证明,目前,王立海已经提交了2020年作业面积证明1.2万余亩,乡主管领导已对其进行了严肃告知,对于其历年存在的问题,务必严肃整改,今后运营过程中必须按照2020年运营方式,按要求完成相应作业面积;对于全乡注册后没有运行的44个合作社已经成了工作组进行整改(详见本表第6项)。对于上述问题,乡政府作出深刻反思,今后对辖区内成立的各类合作社要严格把关,帮助扶持,力求成立一个、监管一个、成型一个,切实发挥合作社的社会作用。 18. 学风文风不实。我乡积极改进学风文风,结合各党组织实际,对记录人员进行指导,在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时科学布置,做到有学习传达、有研究讨论、有部署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对疑似抄袭情况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批评,在今后的学习活动中不走过场,在真学和学懂管用上下功夫,党委对材料内容把好质量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六)针对“为民履职担当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19. 冒领新农保资金追缴不及时。截止2020年12月,我乡涉及冒领新农保资金人员108人12.11万元已全部追缴到位。市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3人立案、1人批评教育。今后工作中由乡负责农保工作人员督促各村及时向全市协理员工作群上报各村死亡人员名单,及时将死亡人员注销手续上报农保局,杜绝再次发生此项问题,制度性措施长期坚持。 20. 合同履行监管不严格。我乡已通知各村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执行,要求农户必须遵守造林承包合同,同时对林地进行实地调查,对问题地块进行了补植补造;今后将加强对造林地块的监管,经常巡察,坚持宣传;对村级的两委班子成员培训,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坚决落实好造林的各项工作。 21.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正在履行相关手续。我乡采取如下整改措施,一是乡政府成立专班进行整改超期发包及多占地未收取费用问题,乡党委书记牵头与该场所现实际经营者取得联系,实际经营者表示此项目为当年招商引资企业,享受特殊政策,工作组于2021年3月8日下发告知单,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力证明,如不能提供需将多余土地退回,拒不退回将通过法律程序处理,另该项目已于2020年10月恢复生产,加工稻米。乡党委会议再次明确,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乡级收入及时缴入国库,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发生,2020年已开始执行。二是农机合作社未经审批建库房问题,经查,2016年12月8日该项目经乡党委会研究并批复,发改局已经立项和进行测绘,结合实际情况,为推动发展,减少损失,乡政府督促其补齐手续,现正在进行村庄规划(2020-2035年),预计在5月末完成整改,如经有关部门研判无法履行程序再进行拆除处理。市纪委已就此问题对主管副乡长和城建助理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种植合作社未经审批建库房问题,目前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已做完村庄规划(2020-2035年),已立项,现正办理测绘等相关手续和流程,预计在5月末完成所有手续,但由于程序复杂,正在进行当中。 (七)针对“依法廉洁用权不到位”的问题。 22. 涉嫌侵害群众利益。此问题市纪委正在进行初核,是否违纪等待纪委初核结果;我乡纪委已对现任民政助理进行提醒谈话,让其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学习,提高民政工作自我约束能力,要严格执行档案、公示、定期审核等各项制度,主管领导“一岗双责”监督好民政工作人员平时工作。 23. 违规处置资产资源。于2020年12月31日0027号凭证对花灯、对讲机进行补记固定资产,确保资产不再流失,并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批评教育;发包集体土地已于2018年纪检委查清结案;2019年经过实测相关农户开垦种植鱼塘面积为28亩,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该地按实测面积以每亩200元(2019年该村发包机动地均价)收取承包费,相关农户应补交承包费5152元(200元-9000元/20年/28亩=184元*28亩=5152元),该农户对此不认可,村两委、乡领导以及派出所配合多次要求其补交承包费仍不履行,涉事村已于2020年12月21日诉讼至讷河市人民法院;2020年起,已要求各村严格执行资产资源竞价发包的规定,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并于2021年2月24日再次对各村书记、会计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24. 违规发包工程。我乡召开乡村两级工作会议,对此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由农经工作负责人对各村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再次进行培训,明确要求,现已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乡纪委对已经发生的村进行批评教育,如再次发生此类问题将由乡纪委进行追责;我乡经过核实,村级工程项目7笔,乡政府7笔为不同时段发生,单项均未超过20万,按照讷财发发〔2016〕34号文件《讷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讷河市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30万元之内项目不需要履行招投标程序。孔国村地面及大门工程已通过招投标手续,工程编号为NHKGSG-2018。但我乡将以此为警醒,在今后工作中一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议程序,未达到招投标标准的工程项目也要多方议价后再确定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活动。 25. 资金坐收坐支。经核实,坐收坐支金额为5500元已于2019年2月15日存入村级集体收入专户。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实行钱账分管,支票和财务印章分管,严格执行有关现金管理规定,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收坐支、设账外账。 26. 违规划拨资金。此问题市纪委正在调查中,具体整改措施等待市纪委调查结果。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执行财务相关规定,决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27. 借用账户划拨。2017年笙得利公司建厂,资金紧张,市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由于笙得利公司刚刚建厂无账户,讷河市财政局于2017年9月27日以办公费形式将此款拨付到孔国乡人民政府账户,当时笙得利公司要支取现金,大额资金不允许支付,又没账户,直至笙得利公司建完账户,2018年1月25日乡财政所将此款转拨给该企业。我乡对此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以后将严格按照我乡制定的《银行资金管理办法》及《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8. 挪用、滞留专项资金。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此问题因对资金使用政策解读不准确造成,乡政府财务主要领导及相关同志已进一步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要求乡财务部门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各类资金使用要求进行详细了解,做好指导,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不截留、不挪用,并对当时资金拨付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9. 虚报套取资金。水田秸秆出地作业面积与上报种植补贴面积不符问题,属因水土流失,2018年确权面积与2019年实际面积不符及村级“三资清理”工作不力造成,相关村已对此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自2020年起已将土地收回纳入土地流转平台竞价发包。同时,乡政府要求各村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对同一地块内各类补贴面积进行核对,如出现不一致情况务必据实核查后再进行上报。 30. 借据入账核销。我乡经核实,问题中的借款村民共四人每人向村集团借款2000元,共计8000元,经与借款人和时任该村党总支书记核实,此笔借款实为其本人出资垫付以上四人屯长工资,该笔8000元账目转入时任该村党总支书记的往来账中,责成农经负责人对各村会计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乡纪委对兆麟村时任会计进行批评教育。 31. 假车票报销差旅费。目前,过期作废车票入账的已由公出人在村存款账户中退回,不存款的人退回现金。我乡于2021年2月24日对各村村党组织书记及村报账员进行财务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规定》。 32. 违规报销套取资金。此问题因财务管理不严格,对个别公出人未索要正规票据即予报销,经与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确认公出事项真实存在,相关人员已对不合理票据报销部分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核对并作出说明,并对财务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从巡察至今,我乡已完善出差审批手续,制发出差审批单,并通过干部大会对公务出差相关要求进行培训,严格按照讷办发发〔2014〕41号《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讷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公务出差按规定报销,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3. 白条据入账扩大支出。经与当事人沟通,白据入账问题已用本人在乡财政所账面存款中冲出;某村2018年列支接访费用为白条据问题,市纪委已对相关人员党纪处分(讷纪发〔2020〕234号、235号);在今后工作中,我乡将严格执行《讷河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规定》。 34. 侵害村集体利益。未能立即还款的由乡政府做出还款计划,逐年进行偿还,现已与各村签订了还款计划,并对当时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35. 违规插手商业活动。2020年12月15日,乡纪委对涉事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其进行教育,并在干部大会上对全体机关干部加强教育,坚决不允许机关干部参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商业活动,要求主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监督好分管工作人员日常工作。 36. 虚报工程造价。此问题市纪委正在核查中,将按照纪委调查认定情况进行今后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由相应行业主管领导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成立监督组加强对村级财务、惠民工程监督检查,并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他们的法纪意识,使他们依纪依法办事。 (八)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37. 滥发补助和补贴。村级滥发补助和补贴问题讷河市纪委正在调查,未结案,乡党委将根据纪委调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理;乡政府发放疫情防控卡口巡逻值班补助费系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补助资金的通知》拨付的疫情防控工作者补助,因当时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没有形成文件,口头通知,每人暂按1000元标准发放。今后我乡将严肃乡村两级财务支出纪律,特别对接访经费、补助、用工等敏感事项严加关注,审慎决策,按规行事,做到决策事项合理又合规。 38. 兼职取酬。我乡机关干部兼职及担任村党总支书记由村级给付工资及补助问题,已责任本人在该村存款中退回。 39. 涉嫌公款旅游。此问题已与我乡时任党委书记及当事人进行核实并提供了书面说明,对此事进行了详细调查。今后,我乡将严格执行化解信访及差旅费报销等制度要求,谨慎决策,合理处置,严格管理经费支出程序。 三、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工作方面 (九)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40. 党的组织领导弱化。我乡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每半年听取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汇报、半年进行目标考核,党建工作月例会工作制度,现村党组织都严格执行,提前研究准备,乡党委及时督促指导检查;结合村基层党组织换届,配齐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及党务工作者,做好业务指导,加快村级后备人才培养,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11个村都配上副书记,12个都已配备专职组织委员,配强村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队伍人员,提高村级组织工作的战斗力;采取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外出学习、请示沟通等途径,加强党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业务培训材料已全部准备好,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允许之后,乡党委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集中培训;乡党委向市委组织部门建议,配齐党政班子成员,正在等待市委组织进一步安排。 41. 基层党支部空转。我乡对村级党组织党员人数进行核实,摸清党员基本情况,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村党组织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手册,每季度填写一次写实记录;对8个村级党组织设置进行合理调整,将党总支党员人数少于50人的撤销党总支,设立党支部;对党总支下属支部进行撤并调整,撤销2个党总支,其他6个党总支下属支部都调整为2个党支部,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批复,确保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 42. 党员队伍结构失衡、档案材料不齐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年轻党员难发展、后备人才不足已成为乡村党建难题。我乡按照《党章》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将党员档案目录进行核对,将党员发展材料全部装档成册;积极引导培养年轻、高学历人员入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储备村级后备人才。开展党员发展自查工作,对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针对巡察发现问题,乡党委深刻反思,对于一些虽未违规但应更加审慎严肃的问题,党委对当事人及当时参与决策的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做了口头提醒谈话。针对上述问题,乡党委深刻反思,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管理教育,提升积极分子理论学习水平,对积极分子队伍培养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把关发展党员程序,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增强党务工作能力,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针对“干部作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3. 选人用人程序不严格。我乡党委深刻认领问题,自2020年8月以来,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坚决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上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现重大会议决策已全部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兆麟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空缺期间,由乡农经站对村务进行监督管理,保证村务工作正常开展,2021年3月结合本次村两委换届,对村务监督委员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程序,已选举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同时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加强监管、培训,确保发挥作用。 44. 岗位空缺不利工作开展。组织部门正在酝酿有关人选。孔国乡党委已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汇报党群书记、人大主席、宣传委员长期空缺事宜,人大主席已于2020年10月配备到位,市委组织部门正在酝酿党群书记、宣传委员人选,近期将配齐。长期被借调的武装部长现已返回工作岗位。 45. 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2020年为防止在重要节点及上级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属地民办教师、电管站人员参与违规集体上访以及重点难点上访户违规越级访,我乡三名干部长期在北京、讷河市信访局及火车站等地接访,以便及时制止上访人员进行违规上访行为,能及时向乡反馈情况。因为这三名干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双休日都不能正常休息,因此在非重要节点时对他们考勤要求不高,致使他们三人在非重要节点对自己出勤要求也不严格,市委巡视组指出此问题后,我乡加强了干部考勤管理,乡纪委也对三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格要求三人今后在非重要节点时间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抓好本职业务工作,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20年8月1日以后,此三人的考勤已按要求严格走上正轨,2021年3月2日乡纪委抽查时三人均在岗。我乡加强了干部考勤管理,重新制定孔国乡机关制度,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规范管理。 (十一)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46. “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我乡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讷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休责任七项机制(试行)》执行,每季度专题研究、每半年听取汇报等制度;纪委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确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责任到人,分工到位,明确工作措施、制定孔国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配备一名纪检监察干事。 47. 执纪监督还不够严。一是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思想认识,注重干部日常工作监督,制定孔国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班子成员及时与有关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情况、指出不足、督促改进,2020年结合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与分管干部之间进行谈心谈话;二是按照“三转”要求,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和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监督,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安排到哪里,纪委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2020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并在重要节日召开会议进行专项提醒;三是深化“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规程有关事宜,2020年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80人,党纪处分11人;四是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工作,不断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制度,确保乡纪委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四、落实巡察整改、审计监督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方面 (十二)针对“问题整改成交不明显”的问题。 48. 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不到位。自发现此问题后,乡党委在扶贫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了遍访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村党组织书记必须遍访到位,乡扶贫办定期指导督促各村书记对本村建档立卡户开展遍访并填写记录张贴遍访照片并及时对各村书记遍访记录进行检查并留存佐证材料,对不及时遍访的村书记及时提醒,确保遍访工作常态化,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49. 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不积极。2020年6月,齐市环保督查组对我乡信义等6个村8家养殖场开展督查,发现6个村的7家养殖场粪污储存设施不合格,需村级进行整改。至2020年7月末,除2家养殖场停止养殖外,还有5个村5家养殖场粪污储存设施不合格问题仍未解决问题。截止2020年10月末以上5家养殖场已整改完成达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2-3820054;邮政信箱:孔国乡人民政府,邮政编码161312;电子邮箱:kgxzzwy@163.com。 中共讷河市孔国乡委员会 2021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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