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代理机构检查要涵盖采购全过程
| 所在地区: | 山东-济南-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25日 |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财政部门确定检查对象的抽取比例不得低于本市代理机构总数的25%,抽取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30家,代理机构总数不足30家的,应对所有代理机构开展检查评价。从每家检查对象抽取项目时,项目数量应不少于5个,抽取项目范围包括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省级项目的检查评价,由省财政厅委托济南市财政部门开展。各市财政部门收到未被抽取为检查对象的代理机构报送的自我评价报告后,可从其年度代理的项目中抽取不少于5个项目参与评价,年度代理项目少于5个的,应全部参与评价。
《通知》明确,在本次检查评价中,检查指标体系要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专家使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检查评价实行组长负责制。财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专门机构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开展检查评价工作。
《通知》还强调,今年是开展全国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第一年,此举将为探索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道路,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各代理机构要将检查评价作为强化内部管理、改进代理工作、提升执业水平的重要机遇,正确看待、积极参与、配合检查评价。对提报项目不全、故意隐瞒情况、擅自修改档案材料以及拒不配合检查工作的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