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 通知
| 所在地区: | 陕西-渭南-蒲城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4月1日 |
各镇人民政府、紫荆街道办:
为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成效,切实提升我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制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蒲城县民政局
2021年3月31日
蒲城县民政局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履职服务水平,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得到及时、精准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此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机构。 二、考核宗旨
本办法旨在对各镇(街道办)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机构落实审核主体职责,阶段性救助工作实施等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三、考核及计分办法
本办法考核项目按照“审核职责”、“公开公示”、“档案管理”、“阶段性工作”四个大项分别设定分值,各大项分值扣完为止。
本办法通过对各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机构工作总体评估、专项督导检查、平时工作考量以及暴露出的信访问题等方式进行评分。考评工作由县民政局农村社会救助股具体负责,原则上实行每月考评一次。
本办法设置总评分,总评分为基础分值和加分值之和,基础分值为100分,其中:审核职责落实情况占35分、公开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占25分、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占15分、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占25分;加分项目: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省级表彰的,加5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先进做法在省市介绍经验的,加5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先进做法受到中、省、市报刊、杂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的,加3分。扣分标准:考核项目中没有完成或者落实不到位的,扣减相应的分数(具体见附件)。
四、考核项目及分值标准
(一)审核职责落实(35分)
1.规范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复核复审工作,并按时限完成审核资料上报。(5分)
2.规范开展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复核复审工作,并按时限完成审核资料上报。(5分)
3.规范开展农村临时救助审核工作,按时限完成审核资料上报。(5分)
4.做到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救助对象数据与实际发放表册数据一致。(5分)
5.做好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中“e救助”受理审核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申请无超期受理、未受理等异常提醒(5分)
6.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各类救助对象错误账号的更改上报。(5分)
7.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合理运用“重病重残”“刚性支出”等保障措施,无“错保”“漏保”现象。(5分)
(二)公开公示制度落实(25分)
1.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平台,设置社会救助受理窗口,悬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处标识,做到四个制度上墙。(5分)
2.规范化落实镇、村公开公示制度,对最新社会救助政策、“e救助”办理流程、信访咨询电话、救助对象信息等内容进行长期公示。(10分)
3.为保障对象户中悬挂享受政策情况明白卡,做到政策填写内容与实际享受标准一致。(10分)
(三)档案资料管理(15分)
1.设立社会救助档案资料柜对保障对象纸质档案及相关工作印证资料进行分类存放、分类管理。(5分)
2.按月对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对象名册进行细化归类,做到每项一盒、每月一册、分类归档。(5分)
3.对各级反馈问题整改、各类重点对象排查表册、镇(街道)救助对象审核会议记录及审核上报文件、县镇印发的救助政策依据等相关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资料进行细化整理、分类归档。(5分)
(四)阶段性工作落实(25分)
按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阶段性有关工作安排,及时落实工作任务,按时上报工作资料。(25分)
五、奖励办法
1.本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县级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参考依据。
2.本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镇(街道办)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机构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考核项目及分值标准,将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和形势发展变化做出相应调整。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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