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台州天台裘凤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台州-天台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29日 |
天行审环建示[2021]40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台州天台裘凤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台州天台裘凤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天台县三合镇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南侧地块
三、建设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台州供电公司
四、环评单位: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9010万元,工程包括110kV裘凤变电站工程、新建国清~裘凤110kV输电线路工程、还建110kV国清~洋头输电线路工程以及220kV国清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陆生生态 | (1)土地占用 建议业主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的方式妥善处置。因此,本工程施工单位合理堆放土、石料,并在施工后认真清理和恢复的基础上,不会发生土地恶化、土壤结构破坏。 (2)植被破坏 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业主应在施工完成后对可绿化面积及时进行绿化恢复。工程施工应合理选择影响较小开挖方式,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通道,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及时对塔基基面进行人工植被恢复,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应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对植被的踩踏和损毁,合理堆放弃土、弃渣,施工完毕后及时对裸露的场地进行绿化。 (3)水土流失 本工程水土流失主要由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建设而产生。由于土石方的开挖、填筑、临时堆放等活动将扰动、损坏地貌,破坏原有地面,导致涉及区域的水土流失。变电站区和塔基区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厚度根据土壤类型和占地类型考虑。表土剥离后集中堆放,采取临时措施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物措施或恢复耕作区域表层覆土。 为减缓水土流失情况,应对站内道路采用混凝土固化,完善站区的排水系统;土石方工程应集中作业,缩短作业时间;松散土应及时清运或及时回填压实,雨天前应及时碾压,以减少作业面松散土量。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 | 验收落实情况 | 加强对巡线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 巡线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功能。 |
水生生态 | / | / | / | / |
地表水环境 | (1)变电站 1)新建110kV裘凤变电站施工前修建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2)新建110kV裘凤变电站厂区内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或洒水抑尘,减少废水对环境影响; (2)输电线路 1)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 2)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 (3)原有线路拆除 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租住在附近的出租屋,生活污水经出租屋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4)间隔扩建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内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5)始丰溪、苍山倒溪 为切实保护项目周边水环境质量,本评价对施工期废水提出以下环保措施: 1)变电站施工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河岸附近施工时,应将施工场地设置在远离水体处; 2)基础开挖土方及时回填,避开雨天作业;施工废污水严禁向水体倾倒,排放施工产生的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线路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 4)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 5)对于混凝土养护所需自来水需采用罐车运送,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 验收落实情况 | 变电站运行期少量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化粪池收集后纳入城镇污水管网。 输电线路运行过程中无污水产生。 | 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 | / |
声环境 | (1)变电站 1)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环保意识的增强,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噪声。如对施工用框架模板要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甩,夜间禁止喧哗等。 3)本项目施工阶段应设置施工段的物料运输临时出入口,尽量设置在施工场地边缘处,避免物料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本环评要求变电站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只在昼间进行。并且变电站施工前期应采取围挡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2)新建架空线路及电缆线路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2)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控制或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 3)施工单位在进行线路工程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制定施工计划,在施工区周围设置围栏,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4)合理选择牵张场场地,远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可以有效减小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3)原有线路拆除 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控制车速,且控制或禁止鸣笛以减少交通噪声,尽量减少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4)间隔扩建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 | 本工程施工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1)主变压器采用低噪声主变,设置减震基座; (2)变电站四周设置围墙; (3)主变下方设置减震基座。 (4)架空线路应确保导线对地高度,合理选择导线类型。 | 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周边及输电线路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
振动 | / | / | / | / |
大气环境 | (1)变电站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施工时,应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 3)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废土废渣等要合理堆放,用土工布遮盖。 4)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2)新建架空线路及电缆线路 在塔基、电缆沟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 (3)原有线路拆除 1)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 2)对出入工地且车身、车轮粘有泥土的车辆进行清洗,以防止泥土被带出污染公路路面。 (4)间隔扩建 1)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 验收落实情况 | / | / |
固体废物 | (1)变电站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施工项目部内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弃土弃渣,本环评建议尽量土石方平衡,弃土应由施工方运送至指定的市政垃圾消纳场处理,或者在工程建设地周围低洼处堆置,并在表面进行绿化。 (2)新建架空线路及电缆线路采取以下措施: 1)线路施工人员较少,一般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3)原有线路拆除采取以下措施:施工过程中拆除废旧杆塔、导线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4)间隔扩建采取以下措施: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站内原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进行收集并及时清运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 建筑垃圾按满足当地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运出。 | (1)一般废物 110kV裘凤变电站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统一清运。 (2)危险废物 变电站运行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不得随意丢弃,应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对外环境无影响。 | 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电磁环境 | / | / | (1)变电站主变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GIS户内布置,变电站四周设置围墙,能够降低对周边电磁环境影响。 (2)工程设计时,建议优化线路走向和塔基位置,使线路和塔基尽量远离居民点,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若有交叉跨越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防护距离和交叉角,以减少干扰和影响。 (3)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严格按照《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4)选取较高安全系数的塔高、塔间距,并增加导线与敏感目标的安全净空高度,合理选择导线类型。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尽量避让居民集中区域,并尽量抬高架空高度,以尽量降低输电线路运行期对沿线居民点的电磁环境影响。 (5)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等措施。 (6)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 验收落实情况 |
环境风险 | 在含油设备的装卸、安装、存放区域设置围挡和排导系统,确保意外事故状态下泄露的变压器油导入事故油池,避免通过漫流或雨水排水系统进入外环境。 | 含油设备所产废油不得排入外环境 | 废变压器油:加强维护,防止事故漏油。一旦漏油及时处理,净化后回收利用,废油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旧铅酸蓄电池: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对于产生的事故油及含油废水不得随意处置,必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格的机构妥善处理。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171792 传真:839020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6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1年6月2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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