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交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云南-保山-隆阳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6日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交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保山市交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结合《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保人社通〔2021〕1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保山市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路桥、港航、汽车生产和科研等工作,符合国家和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推荐条件有关规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申报受理时间截止2021年8月6日,逾期报送的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申报材料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报送,相关材料送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李应帅、杨娅丽,电话:0875—2160745,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71号。
三、有关要求
(一)如实填报申报。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形成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同一年度内,申报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委会报送申报评审资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委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已取得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二)严格材料审核。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及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相关主管部门须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人员的申报条件、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审核情况负责。
(三)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落实申报各环节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评审规定,规范申报评审工作,申报评审全过程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规定,坚持标准条件,确保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开展。
(四)严肃执纪问责。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用人单位不按本单位规定程序推荐或各级审核单位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职称申报受理、办理、评审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年更新版)
2.送评材料一览表
3.2021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4.2021年保山市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须知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6日
抄送: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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