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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城县商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龙岩-连城县 发布日期: 2021年7月6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11月5日至12月15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商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领导责任

  巡察意见反馈后,商务局党组迅速成立了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相关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将巡察反馈问题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压实领导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整改期间,共召开领导小组会议9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

  (二)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整改落实

  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组织协调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做好各自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4项共39个问题,研究下发了《中共连城县商务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制定《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商务局党组反馈意见责任分解表》,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每一个问题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并明确整改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坚持标本兼治,夯实整改成效

  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组织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认真对照巡察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2项。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全局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和制度建设,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到推动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上。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周一例会学习和每月一次以上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学习,确保一年四次以上的专题研讨,并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二是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传达、宣传贯彻,推动党员干部原本学、跟进学、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截至2020年6月30日,局党组组织学习12次,开展集中学习研讨2次。三是2020年4月17日,编制印发《中共连城县商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应知应会知识》人手一册,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积极开展学习活动。四是结合“三会一课”开展党内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学习,截至2020年6月30日,商务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6次,开展主题党日6次。五是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内应知应会测试,并将测试成绩在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布。

  2.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机构改革融合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连城县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商务局党组制定《中共连城县商务局党组关于加强对县投资促进中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和县投促中心各自的职责和定位。

  (2)关于“推动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2月,提请县政府出台《连城县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加大培育限上商贸企业奖励力度。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县各乡镇正在培育限上企业累计59家。2020年1-5月份,限上社会消费品总额增速居全市第一。二是根据省市县制定的政策和多元化产业招商要求,结合我县产业发展格局,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重点对接长三角、珠三角、闽南金三角、京津冀等区域,全面加强与连城异地商会和省、市驻外招商机构、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切实抓好与发达地区的项目对接。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县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引进签约项目153个。三是协助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县投资促进中心积极配合人社局组织开展招工活动,疫情期间采取网络招聘,通过彩信、微信、龙岩“好工作”人才网、传单、海报等方式全方位发布企业招工、稳岗、培训等政策及线上招聘信息。截至2020年6月底,中心协助人社局为“一园两区”企业新增员工2133人,基本保证了大部分企业的用工需求。

  3. 关于“党的政治功能虚化弱化”的问题

  (1)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加强监督制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连城县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提醒谈话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局党组书记结合实际强调贯彻落实意见。二是2020年4月27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重温《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支部书记结合实际强调贯彻落实意见。三是举一反三,2020年6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入学习研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人大评议召集企业和服务对象座谈会背靠背征求意见,班子成员之间并和分管股室负责人、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之间认真开展谈心活动,找准找实突出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和提希望代替点问题,确保会议既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真情;会后针对查摆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责任,狠抓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商务领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再次学习《连城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局党组书记结合实际强调贯彻落实意见。今后严格按照《中共连城县商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执行。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党建工作重点,落实好“六纳入”。商务局党组和县投资促进中心各确定一位同志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三是责令未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的同志,对发言材料或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修改充实完善。截至2020年5月6日,相关责任人已全部对各自材料进行修改充实。四是在2020年6月12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发言的副科级以上领导有针对性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 关于“党组履职尽责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平抑物价办法不多、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早谋划,局领导深入新华都、大润发、佳源等超市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引导商超企业负责人要把握市场消费热点。二是督促商超企业认真核实重要商品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加大适销对路的商品,丰富商品种类,及时组织货源投放市场,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和物价平稳。三是督促样本企业通过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及时报送粮、油、蛋、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销售等情况,全面、准确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变化。四是组织人员深入副食品基地,及时了解生猪基地和蔬菜基地的产销情况,帮助连城县副食品生产大户寻求产销对接。五是加大外商投资政策宣传,深入调查研究,出台《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扶持外资实际到资暂行办法的通知》,设立扶持外资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外商投资兴办企业;设立相应的奖励标准。截至2020年5月,实际利用外资位居全市第五。六是按照我县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的要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引进并扶持重点产业项目在我县集聚发展。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制定《连城县2020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落实项目工作责任制,坚持节点推进,2020年1-5月项目开工率全市排名第四。

  (2)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线索摸排力度,2020年3月以来,我局分三组结合商贸企业安全检查,再次对商贸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组织力量对二手车市场、加油站、商场超市等重点领域,加强对经营场所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黑恶势力的线索进行认真摸排并及时填报摸排情况表。同时,各股室、大队利用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开展摸排。二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日常行政监督检查,组织发动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及商贸企业业主、管理人员加大商务流通领域的线索摸排,每月上报摸排情况。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度整体绩效目标表已按县财政要求修改完善。二是按上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不断完善设置评估指标,2020年开始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进行目标指标设置。三是已按要求在2019年9月6日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息。今后将严格按照《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龙岩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连城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5.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信息产业支持资金超范围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财务管理细则》《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纳入投资促进中心班子研究内容。

  (2)关于“县域产业资金偏离使用方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连城县2017年精准扶贫暨民生重点专项资金“最后一公里”审计》审计报告要求,将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归县财政统筹,用于具有地方特色、比较优势、对地方培植壮大财源有较大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项目上。2019年度县域产业发展资金已由县财政统筹用于连城县推进竹产业发展。今后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资金下拨文件精神,合理、有效、及时的使用专项资金。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商务局重新排查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对综合股、招商与外资外贸股、市场流通与服务业股和执法大队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重新排查,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装订成册,截至2020年5月30日,各股室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3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8条。二是根据投促中心工作职责及特点制定《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廉政风险点表现形式,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制订具体防控措施。三是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直接责任人、股室责任人、责任领导的监督管理。四是2020年4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再次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提醒谈话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局党组书记结合实际强调贯彻落实意见。五是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局领导结合单位实际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同时,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之间分别进行廉洁提醒谈话,达到了“咬耳扯袖”的目的。六是在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廉洁提醒谈话不到位的同志有针对性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简单化、随意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连城县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试行)》,局党组书记结合实际强调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在2020年6月12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有针对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杜绝类似现象。

  (3)关于“制定机关规章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商务局重新修订出台了备用金管理制度,明确备用金使用范围和额度,并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干部职工出差、外出办理工作事务需临时借支备用金时,应在出差审批单上填写预借差旅费,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到出纳或财务处借用备用金。二是截至2020年5月25日,已经修订完善《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关于印发<政府食堂用餐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

  (4)关于“越级签发公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7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党组书记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制定《连城县商务局公文处理办法》,严格发文办理、复核、登记、印制、核发等程序,公文一律由主要领导签发。

  2. 关于“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关于“日常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分工,明确专人任会计和出纳,将资金和账务分开、记账和支付分离,严格规范津补贴等的发放工作。二是2017年原招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考试工作中存在主考人数超标现象。目前,已将5名工作人员违规领取的相关考务费用全额清退到位。

  (2)关于“开展‘四访’活动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组认真开展“四访”活动, 把开展“四访”活动作为深入实践省纪委“五抓五重”的具体行动,全面落实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对“四访”发现的问题强化纠正整改,切实规范“四访”情况登记制度, 确保“四访”活动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机制。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组共开展“四访”42人次。

  3. 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1)关于“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招商中介服务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招商引资工业生产性项目引进人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在引进项目开始洽谈时,经县工业板块推进工作组确认,由县投资促进中心与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人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人确认书》,连城县招商引资工业生产性项目审定工作小组根据项目合同及项目情况对项目引进人所获得奖励标准和数额进行审定,连城县兴莲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县项目审定工作小组审定意见进行拨付奖励。二是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财务管理细则》,制定了《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三是将专账中的原始凭证复印到总账中。四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做到账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五是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财务管理细则》,制定了《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六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七是完善财务分工,明确专人任会计和出纳,将资金和账务分开、记账和支付分离,严格规范津补贴等的发放工作。八是2018年4月由会计从单位专户借款5.2万元,用于支付启晨广告公司咨询费,收款人启晨广告公司,2018年7月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支出该笔费用,收款人华某,2018年8月华某归还至单位专户。九是2019年2月由原招商局单位会计借款用于发放干部政府绩效奖金的8.49万元,已于2019年5月如数归还至单位专户。十是为了杜绝不安全的隐患存在,今后大笔资金报销一律不得经由出纳支付。十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连城县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十二是局党组给予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2)关于“食堂用餐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4月23日将2019年1月2日至1月4日,3人外出招商考察,仍以满勤领取的食堂用餐补助90元,全额退回单位账户。二是已经修订完善《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关于印发<政府食堂用餐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章制度。

  (3)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7日组织学习《龙岩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采购人员履职能力。二是严格执行《龙岩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龙岩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审批手续。三是经办人员已将采购合同归入财务档案。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连城县商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全局固定资产由综合股统一管理,明确责任人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5月29日对全局的固定资产进行重新盘点。三是局党组给予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5)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4月25日经办人员将合同、工程进度审批单归入财务档案。今后,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要求,加强对工程报支的管理。

  (6)关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7日,党组中心组再次组织学习《龙岩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龙岩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局党组书记再次提出强调和要求。二是2020年5月11日修订印发《连城县商务局关于印发连城县商务行政执法有关制度规定(修订)的通知》,同时制定《连城县商务局关于规范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

  4. 关于“‘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1)关于“形式主义问题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25日在商务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再次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的通知》精神,以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二是责令抄袭网络文章的相关人员重新撰写。2020年5月6日,所有抄袭网络文章的干部已重新提交心得体会。三是在2020年6月12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副科级以上领导有针对性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2020年6月4日局党组对抄袭网络的9位同志给予通报批评,2020年6月18日相关人员均已提交书面深刻检查和整改措施。五是组织人员对“两学一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五法”考试自测等测试试卷进行批改,并将成绩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六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单位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和扫黑除恶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促进党员干部对党内重要法规和应知应会等知识的学习掌握。七是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内应知应会测试,并将测试成绩在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布。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未绝”的问题

  ①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自查统计,应退金额为250219元。其中,马某于2019年6月退回2017年度招商引资奖励金3000元在“未巡先改自查统计违规发放津补贴17.12万元”和“巡察违规发放津补贴8.2万元”中存在重复统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退款金额244569元,尚未清退5650元。二是2020年5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城县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中共连城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社团兼职取酬整改清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②关于“违规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省商务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后严格按照文件执行,规范管理。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并长期执行。三是局党组给予周某责令检查。

  ③关于“违规支付慰问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应退金额620元,目前退款到位。二是2020年5月18日召开党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共连城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社团兼职取酬整改清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④关于“培训返程绕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1日,黄某将违规报销的196元住宿费退回到单位账户。二是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严明纪律规矩,使遵守党的纪律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⑤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11日,召开党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干部学习《关于印发<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关于印发<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公务出差审批手续,杜绝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二是严格执行差旅住宿费报销标准。三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需清退金额为41408.4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退款金额为28331.4元,尚未清退13077元。

  ⑥关于“违规租用公务车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8月原招商局外出用车的县领导审批单在差旅报销单中作为附件,公务用车平台结算时未附审批单。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将相关材料作为报销附件。二是已经修订完善《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并制定好公务用车审批单。三是2020年5月18日召开党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连城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强调今后要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项制度,认真执行公务用车审批手续,规范公车使用。

  ⑦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5月25日召开党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印发连城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暂行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省商务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公务接待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今后严格按照省商务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规范管理,杜绝违规接待。三是商务局党组对涉及无公函接待、异地接待相关人员开展集体约谈,重申相关文件规定,要求相关人员要抵住诱惑、管好自己,紧绷廉洁自律思想之弦,严守纪律、认真反思、对标对表,明底线、知敬畏,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今后派驻纪检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商务局修订完善《连城县商务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纳入党组研究内容。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会前充分沟通,会中广泛讨论,推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规范、详细记录过程性讨论发言,并由涉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做好存档备案。四是电商资金的使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项目资金安排均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国家示范县专项资金的安排均经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已形成局党组会议纪要6份,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6份,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3份。今后对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根据需要制发会议纪要。五是县投资促进中心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财务管理细则》,制定了《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纳入投资促进中心班子研究内容。

  2. 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7日,再次组织学习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今后股级的任免将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相关规定,落实民主推荐、酝酿协商、讨论决定、上报审批、任前公示、任免行文等程序,不得任意简化工作程序和手续。三是股级干部任免及时向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备案。

  (2)关于“招聘临时人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今后聘用流程,经网上发布招聘通告、资格审查、面试或笔试加面试、体检、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二是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城县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

  3.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未结合商务工作创建具有商务特色的党建品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30日,局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分析2019年工作情况,局班子成员开展讨论,研究部署2020年党建主要工作。二是根据县委和县直机关党工委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完善《中共连城县商务局党组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三是结合电商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到电商企业、电商服务站、园区、部分社区等开展电商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为电商企业、电商消费者等提供代销代购、电商普及知识、网购网销实操培训以及电商沙龙,对电商企业和电商个体户进行电商政策法规的宣传等电商服务,2020年2月份以来,电商助力乡村振兴特色志愿服务小分队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为电商企业复工开工提供帮助”“帮助农户通过电商销售农产品”“下乡村下社区指导连城农村电商发展”等活动,打造具有电商特色的商务党建品牌。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和《中共连城县委关于印发<连城县直机关(系统)党委设置调整方案>的通知》精神,2019年1月撤并原连城县招商局党支部到连城县商务局党支部。并入后,严格按程序补选商务支部委员3名,其中投促中心2名。二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2020年6月30日,商务支部已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6次。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完善商务局入党申请人党员推优推荐表、思想汇报、党委对其审查意见的批复、入党申请人公示、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入党培养人对入党申请书进行审阅并签字。二是补充完善县投资促进中心入党申请人入党相关资料:培养人补签字,补齐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及入党申请人公示受理意见等。

  (4)关于“党内选举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连城县委关于印发<连城县直机关(系统)党委设置调整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机构改革后我局实际,2019年8月26日,严格按程序要求补选支部委员3名,其中投促中心2名。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开展选举,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方面

  1. 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实施优惠政策问题。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和《连城县“一园两区”鼓励投资工业项目优惠办法》有关政策,已于2019年6月11日与投资方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书(六)》。二是招商投产项目部分零纳税问题。①县投资促进中心作为招商引资牵头部门,将继续做好全方位企业服务,推动入园项目尽快投产;进一步优化产业链招商,扩大产品内外市场,使企业扎根耕我县,获得产值、税收双增加;②选择引进高附加值、高税收的项目落户园区,力争新引进的项目竣工投产后年纳税不低于15万元/亩,争取达25万元/亩。三是光电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规模小,大项目好项目不足问题。①开展产业链缺乏环节招商,加宽加长产业链。将继续引进锂电池隔膜、铝壳电池、高倍率电池等配套项目,逐步形成以消费类、储能类为主的锂电池产业链。②围绕龙头产品、企业和重大招商项目招商。2019年签约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3个,截至2020年6月底签订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2个。四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根据巡视反馈问题,2019年6月11日发放清退通知单涉及22人,合计143507元。2019年6月20日全部清退到单位账户,2019年6月28日由单位退还国库。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城县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补贴纪律的通知》和《中共连城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社团兼职取酬整改清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先后制订完善《连城县招商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控财务支出,规范公务支出,严格遵守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五是建章立制。重新修改完善项目投资优惠政策:修订了《连城县“一园两区”鼓励投资工业项目优惠办法》,新出台《连城县招商引资工业生产性项目引进人奖励办法(暂行)》《连城县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2)关于“未巡先改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2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再次学习县委《关于对照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开展未巡先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修订完善《中共连城县商务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等制度(修订)的通知》,要求党务干部和办公室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全过程记录,会后由涉及的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根据需要印发党组会议纪要。三是2020年5月11日,召开党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干部学习《关于印发<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关于印发<连城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公务出差审批手续,杜绝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四是对涉及违规报销差旅费的33人,金额27834.4元进行追缴,截至2020年5月15日,追回26043.4元。

  2. 关于“派驻纪检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监督责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参加商务局党组会,对党组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任务分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县委未巡先改工作提出的问题清单五个方面、35项具体问题,督促党组再次认真对照,逐条逐项列出存在的问题清单,结合本次巡察整改,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纪检组会同局党组对无公函接待和异地接待相关人员开展集体约谈;对违规购买土特产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令检查,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单位处理1人。三是督促党组建章立制,把推动制度建设贯穿到省委巡视整改和未巡先改全过程,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向商务局党组共移交信访件1件(业务类信访件1件),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办结1件,不实了结1件。

  对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进行研究部署,按照“全程跟踪、限时办结”和“零暂存”的工作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认真逐一对照调查核实,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19人(科级9人),其中,通报批评9人(科级5人),提醒谈话2人,责令检查1人,集体约谈5人(科级3人),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单位处理2人(科级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原招商局除未巡先改自查统计违规发放津补贴17.12万元外,还以招商引资奖励金、面试临聘人员劳务费稿酬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8.2万元”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尚未清退5650元,其中,2000元为原两名临时驾驶员罗某和邱某领取的2014年度招商引资奖励金各1000元,罗某2014年2月离开招商局,邱某2017年5月离开招商局,目前仍在追缴;3650元为2014年7月和2017年5月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标准支付的劳务费,文件依据是:《中共连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 连城县监察局 连城县人事局 连城县审计局 关于印发考试考务费、讲课费等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采取函告、电话、微信等方式继续跟踪,做好两名临时人员违规领取津补贴的追缴。

  整改时限:2020年8月30日

  (二)关于“2014年7月原招商局支付慰问林业局干部费用620元,2014年11月支付慰问以晴员工费用1200元”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尚未清退1200元为慰问以晴公司总经理蔡某家属去世费用。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采取函告、电话、微信等方式继续跟踪,做好追缴工作。

  整改时限:2020年8月30日

  (三)关于“原招商局2013年以来违规报销差旅费3.91万元”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尚未清退13077元,其中,1791元是三名临时人员(邱某1171元、李某460元、沈某160元)违规差旅费,因早已离职(邱某于2017年5月离开招商局,李某、沈某非本单位人员),已电话通知两人,一人电话未接通。11286元用于外出招商引资费用。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采取函告、电话、微信等方式继续跟踪,做好三名临时人员违规报销差旅费的追缴。

  整改时限:2020年8月30日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坚决杜绝“过关”思想,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以“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的态度,落实每两个月一次研究,重要问题随时研究的方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911807;通信地址:福建省连城县北大中路79号,邮政编码:366299;电子邮箱fjlcswj@163.com。

  中共连城县商务局党组

  2020年7月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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