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大丰区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盐城-大丰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13日 |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局,开发区、港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市〔2021〕5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盐城市大丰区2021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办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建设内容
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不包括粮食、畜产品、水产品),按照农民自愿自建原则,择优选择全区产业基础好、主体积极性高、政策支持力度大的蔬菜、水果等产业重点主体,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冷藏保鲜设施。
三、建设任务
根据省市区要求,2021年11月底之前完成中央下达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绩效目标任务。
四、申报要求
申报工作于实施办法公布10日后启动,各申报主体向所在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社事局)提交申请(申请表件附件),各镇(区、街道)于8月10日前完成初审报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科。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五、补助发放
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原则,利用农业农村部下拨资金予以支持。
六、其他事项
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确定项目建设单位。联系人:单进,联系电话:15861956853。
附件: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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