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沈阳:简化职工购房提取公积金事项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 发布日期: 2021年7月23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沈阳中心”)重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在充分共享各职能部门业务数据的基础上,全面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切实方便缴存职工线上、线下办事。

  沈阳中心副主任李露萍近日表示,自2021年7月5日起,沈阳市职工购买商品房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只需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2021年7月5日前现金购房的职工,按两种情况提取:一种是在2021年7月5日前未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等要件,自2021年7月5日起两年内提取;另一种是在2021年7月5日前已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按原政策执行,即持不动产权证书等要件,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内提取。

  为更好支持职工购房,沈阳中心还提高了职工购房提取的额度,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职工,可提取已偿还的全部贷款本息。

  优化现金购房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偿还组合贷款提取、租房提取等9项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提取不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要件,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和沈阳公积金APP即可办理业务。职工线上提取,取消柜面人工审核环节,沈阳中心业务系统将根据职工提供的提取事项,实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网核查,根据预设好的业务规则和参数,自动核验出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自动计算出职工可提取的最大额度,业务自动审核完成后提取资金即可同步到账。

  精简了8项提取业务的26个提取要件。以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之前,职工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契证、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银行还款凭证、全额购房发票、银行储蓄卡8项要件办理提取业务。优化业务后,职工仅需提供身份证、申报不动产权登记编号即可办理提取。

  下一步,沈阳中心将继续加大“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力度,不断扩展共享数据部门,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增加共享数据应用场景,轻量化职工前端申报信息,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水平。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7.22 杨致远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