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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龙岩-漳平市 发布日期: 2021年7月23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含地震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在听取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全体干部大会,将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迅速传达至全体干部职工,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参与巡察整改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也多次对应急局的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局党组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从严从实地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精心组织,压实责任主体。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成立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月19日以文件形式在单位内部原文印发了《关于反馈巡察市应急管理局(含地震办)情况的意见》。1月22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各分管领导主动认领问题,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并对照问题清单,强化督促落实,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全程进行督导。

  (三)建章立制,狠抓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认真对照检查,逐条梳理分析,研究讨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在整改过程中,区分不同情况全面落实整改任务,能立即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需要逐步解决的,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同时,将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重新制定完善《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工作制度》,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规范办事程序,落实落细长效机制,确保日常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龙岩市委、漳平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理论武装。把抓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首要内容,切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宣传贯彻。研究制定《中共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2021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漳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并付诸实施。二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就党员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党组书记调阅干部笔记31人次。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整改。针对巡察反馈有关问题,督促相关同志立即整改,并结合实际重新撰写“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心得体会。四是加强教育管理。由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差距。

  (1)机构改革深化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推进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牵头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职责,彻底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二是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紧密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报漳平市政府批准实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把“双随机”检查作为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明查暗访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柔性执法”“说理执法”,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普法来强化执法的综合效果,推行“事前干预、主动指导、及时提醒”制度,发挥法律教育引导作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持证执法,不越权执法、不错位执法,规范执法文书,行政处罚案卷做到一案一卷。同时,建立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修订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等有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为。三是落实完善全市商贸行业领域企业名单,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全市规模以上以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了相关台账,并将相关工业企业采取“双随机”方式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商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了全市个体工商户及限下、小微、小规模纳税商贸企业名单,摸排“僵尸企业”,健全全市个体工商户及限下、小微、小规模纳税商贸企业名单。同时,在新拟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过程中,明确由商务部门负责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个体工商户,小微、小规模工业企业纳入属地监管范围,由乡镇(街道)负责日常监管。四是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调整和完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业职能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各专业工作组的职责分工,建立市乡两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联动协调机制。目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已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安全(含消防)、防汛抗旱、防灾救灾、地质灾害(含防震减灾)、森林防灭火等5个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职责分工明确,人员有保障,全市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水平有效提升。

  (2)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各方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象湖镇、赤水镇人民政府作为避难场所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落实建设和管理任务;避难场所所在单位配合做好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地震部门负责避难场所建设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市防震减灾中心积极与省地震局、龙岩市地震局汇报、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三是明确整改时限。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作为落实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建管并重、多级联动。经与福建省地震局及市财政局沟通,尚未完成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的,采取分年度实施逐步解决,赤水镇应急避难场所列入2022年建设计划,象湖镇应急避难场所列入2023年建设计划。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及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于2021年3月制定了《中共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点》,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局党组每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部署安排。局党组成员按“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教育。局党组于2021年3月19日专题召开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书记对全体局党组成员开展了集体提醒谈话;由局党支部牵头每月通报“学习强国”积分,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学习,自觉提高学习主动性。四是加大宣贯力度,依托“漳平融媒体”“漳平政府网”等宣传平台,开展典型做法、先进事迹的发掘和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正能量;制定年度应急管理宣传方案,明确各股室(中心、大队)工作任务,并列入干部绩效考评、干部年度考评内容。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薄弱。

  (1)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责主业不够到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流于形式,隐患问题排查整治不够彻底,对易发、多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业指导、督导不力,精准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做好企业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工作。针对“企业外部安全和防护距离不足的隐患无法通过整改消除”问题,企业已于2020年11月1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关闭搬迁,隐患消除。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的思想教育。充分利用干部例会、党员大会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思想教育,警示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实做细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三是加强风险辨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按照省安委办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继续推进“一月一主题”活动,2021年以来召开两次调度会,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森林防灭火两项主题行动。四是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深入落实好企业安全风险隐患管理“五张清单”和部门监管“六张清单”工作机制,坚决杜绝以日常安全检查代替集中整治隐患排查的现象。五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通过常态化日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大检查等形式,主动深入企业、重点领域检查,找准安全隐患,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六是强化社会宣传。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知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安全氛围。七是加强队伍建设。局党组于2月初根据局人员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对全局股室(中心、大队)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调整充实市安委办人员,抽调3名干部成立“安全生产协调股”,具体承担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实行实体化运行机制,提高运行效率。八是以局党组名义责成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2)部分企业2020年度培训教育计划不严谨,未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0号)要求,结合企业特点制定企业年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着重规范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上岗前考核及培训档案建立健全等。2021年1月6日,相关企业已重新制定了《2021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并根据教育培训计划规范开展新老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二是企业已根据《漳平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结合企业自身特点,于2021年1月6日重新制定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领导机构,有检查内容,有具体工作部门,有明确整改责任人等。在实际组织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有对表组织检查,有检查记录,发现隐患有下达整改通知,责任车间有签字确认,整改完成有跟踪落实。期间,企业共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1处,并已即时整改。三是由局党组责成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3)地震避难点应急设施重建轻管,部分避难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结合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落实落地。二是加强日常管理。修订完善了《漳平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组织对全市各避难场所的应急设施设备、标识标牌、日常管理维护等方面逐一进行全面巡查,市防震减灾中心已下拨经费6万元用于应急避难场所维护,西园镇、拱桥镇、南洋镇、和平镇、榉子洲公园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功能设施均已正常使用。三是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市防震减灾中心督促各乡镇(街道)建立避难场所巡查制度,定期组织对避难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每年9月底前,将检查情况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每年组织对避难场所管理情况进行抽检,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责令业主单位及所在单位进行整改。四是5月26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够到位。存在官本位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相关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决不允许再出现类似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遏制“车轮上的腐败”。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对照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特别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将市防震减灾中心和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现有的2部特种车辆纳入公务车综合管理平台,由平台统一管理,由市防震减灾中心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三是结合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日常公车使用与管理。四是由局党组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谈话,了解相关情况,督促其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整改。

  2.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

  (1)驻村第一书记在全市启动防台风响应要求赶往村里值班时,有时以家事繁多为由未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驻村制度,会同当地镇党委对驻村干部开展抽查暗访,确实落实驻村要求。二是举一反三。明确要求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两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一次走访挂钩村,为乡村振兴出谋划策。2021年春节前,局部分党组成员专程代表局党组赶赴挂钩村看望慰问贫困户。三是以局党组名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了解相关情况,督促其按要求驻村,开展入户走访,全面了解挂钩村群众情况,帮助挂钩村开展各项工作。

  (2)部分班子成员经常以不是自己分管领域为由,不愿多承担分配的工作。2019年,因未将执法检查记录按时录入系统,被省应急管理厅重扣综治平安考评分数。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通过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集体学习和学习强国平台自学等,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加大学习教育力度,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履责应该、尽责光荣、失责可耻的思想。二是调整班子分工,调动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并对中层干部的岗位进行调整,并对部分股室(中心、大队)人员、股室负责人相应进行了调整,突出德才兼备原则,进一步优化干部配置。三是科学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坚持考核指标与对应工作责任相匹配,合理制定指标分解措施和方法,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不定期对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工作完成情况和督查情况纳入局二级绩效考评内容。四是树立正确导向,建立崇尚实干、主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打气。

  (3)执法存在“宽松软”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管理。局党组书记要求分管领导以及危化、矿山、工商贸和执法大队的相关责任人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梳理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处罚有据,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用法。2021年一季度,全局立案处罚2起,处罚金额共计4万元。三是健全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明确达到立案条件的立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对于有案件不移交的,进行倒查责任、严肃处理。四是关于行政处罚案中处罚不到位问题,已超过2年追溯有效期,不再予以追究。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案件审理委员会的作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进行立案处罚,杜绝“处罚不到位”问题。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不到位。

  (1)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现象,公车加油卡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处理责任人。已于2017年8月7日对涉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责任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涉及571.57元的私车公养费用已全额清退,并结合公车制度改革,对原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二是规范用车。将公务用车纳入公务车综合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三是结合公车制度改革工作,取消所有公务用车油卡,将局自有公务车辆全部纳入公务车平台统一管理,不再自行管理。

  (2)未实行“一事一结”,跨年度集中报帐。超人数标准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财务管理人员,加强财务人员力量,强化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加大资金管理力度,严格审批程序。二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财务报支手续及相关审批表,进一步规范财务报支行为。三是规范公务接待,指定专人负责公务接待事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四是组织开展核查和清退工作,通知当事人退款整改,已于2月1日清退超人数标准接待餐费300元。五是由局党组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报支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认真学习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单位差旅费补贴标准相关规定,由财务人员负责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的旅差费报销单重新进行核实,不符合规定的全部退回,重新审批。二是及时组织清退工作。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对涉及的80403元费用组织进行清退。截止2021年3月,已完成清退79467.1元,尚余935.9元因涉及人员已解聘、开除无法组织清退。三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四是严格审核。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财务人员能力水平,严格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加大资金管理力度,严格审批程序。

  (2)违规报支个人费用,未登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严禁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局财务室已完成了财务报支相关票据、凭证的更新完善工作,差旅费报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完成违规报销学费和管理费清退工作,共清退干部考试费用计536元,清退幼儿园管理费600元。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2020年6月、11月共两批次采购的共计37.89万元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已于2021年1月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登记管理。同时,结合局股室人员分工,已明确由局财务室负责对所有采购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四是局党组于5月12日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工会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2月完成了局工会财务核算工作,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工会制度已完善,局工会财务建账工作已完成。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工会财务核算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1)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未执行末位发言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熟悉掌握党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二是于2021年2月完成《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工作制度》汇编工作,制定出台《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会前明确议题,会上详实记录,会后及时落实。三是坚持把加强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加强党的领导的重点工作,结合局工作制度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常抓常议常分析,严格遵守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推进科学管理和民主决策。

  (2)股级干部任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成员及组织人事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文件重新进行学习。二是举一反三。对涉及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程序等具体问题,及时与市委组织部相关股室沟通汇报,严格按照程序选拔任用。三是完成违规发放的股级干部补贴清退工作,累计清退20995元。四是漳安监党组〔2018〕4号股级干部任命文件规定,已取消相关人员的股级待遇,对符合规定的两名同志已按规定要求上报市委组织部从2018年2月份起确认为股级干部。

  (3)对发展党员重视不够,2013年以来未吸收发展新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要日程,认真做好发展计划,建立和完善积极分子台帐,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二是拓展源头,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增强主动性,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引导”,主动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股室负责人、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干部入党。目前,全局已有2名干部纳入党员发展对象。三是坚持发展标准,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党员“考察关”“审批关”“转正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四是加强支部自身建设。调整充实党支部班子,确实把政治素质好、党性觉悟高、熟悉党的知识、热爱党务工作的同志选配到局党支部班子中,引导他们结合实际,落实好发展党员工作。

  (4)班子整体合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党组书记以身作则,从提高自身组织协商能力入手,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和水平。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决策程序和机制,制定《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升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素养,搭建“群言厅”,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党组书记带头担当,班子里的其他成员讲政治顾大局,各司其职,发挥倍增效应、乘数效应,形成合力。

  (5)对档案管理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投入,规划配置了专门的档案室,购置调配档案柜,及时把分散在各业务股室、个人手上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局档案室配置工作纳入2021年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档案柜购置已纳入2021年局工作经费预算,档案室设置工作已完成。二是加强档案干部业务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已指定1名办公室人员专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并选派培训档案业务。三是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各股室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档案管理知识,增强档案管理意识,强化日常档案管理工作。在涉及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时,落实档案清单式监交、移交。

  2.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员活动记实手册填写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日常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党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达到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的目的。二是制定了《应急管理局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三会一课”、党内活动手册、支部学习记录3个记录本,督促全体党员把组织生活落到实处。三是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严格对照党章和党员标准开展自我评议,认真查找不足,自我揭短亮丑,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严肃性。四是创新方式方法,把单一学习与主题研讨、典型事迹演讲、观看专题片等多样性融为一体。五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2021年1月,局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细化表中备注党费收缴情况明细要求,及时与局财务股沟通联系,对每名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和基数进行重新测算,规范好党费收缴工作,将每月16日确定为党费收缴日,要求支部全体党员按照收缴标准按时缴交党费。支部组织委员严格按要求将党费收取缴交工信党委指定账户后,缴交发票及时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针对我局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党员变动较频繁等情况,局党支部将及时做好党员调整、变动的登记,确保党费收缴规范准确、不留死角。

  3.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

  (1)抓党风廉政建设办法不多,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制定《2021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工作要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二是明确支部纪检委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工作。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股室(中心、大队)负责人开展交心谈心,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股室的同志谈心谈话,对干部职工存在的作风散漫、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进行教育。四是强化执纪问责。切实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系,对工作推诿扯皮、不服从管理、作风散漫的干部进行约谈和执纪问责,带好干部队伍。

  (2)对个别聘任或聘请的安全生产专家监督不够到位,影响服务企业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漳平市应急管理局专家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家使用工作。二是于2020年12月18日组织完成了新一届应急管理专家组的聘任工作(漳安委〔2020〕10号)。三是加强干部自身业务培训,增强专业知识和监管能力,杜绝过度依赖专家的情况发生。四是强化支部纪检人员队伍建设。配齐支部纪检委员1名,积极取得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支持和指导,提升支部纪检委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强化日常监督执纪。积极配合局党组、纪检监察组加大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前,通过会议、印发廉政承诺书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集体学习中纪委重要会议精神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权责意识。完善《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廉政风险与防控措施》,针对各岗位各环节特点,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科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强化日常监督,坚持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

  (3)干部监督不到位,日常执纪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纪律、基层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单项考核;修订《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制度》;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出勤作风督查并通报。二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严批评,多敲打,勤提醒,第一时间消除“隐患”。三是开展新一轮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四是健全考勤通报制度。修订干部请(销)假制度,采取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内网联网考勤。及时公开请假、出差审批单,报告去向,于每月10日前公布上一个月考勤情况,并将考勤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评依据。

  (4)行政执法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执法人员年度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执法业务培训会,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制度,调整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案审分离”“过半数”及“双多数”等原则制度,严把法制机构案件合法性审核关,确保对每一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四是对2015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再翻阅再审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确保不遗漏每一个可能存在问题的细节,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日常安全生产执法行为。

  三、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存在短板。省政府要求“全省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但目前仍未安排赤水和象湖两个乡镇建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根据属地原则,由象湖镇、赤水镇作为避难场所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落实建设和管理任务;督促避难场所所在单位配合做好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市防震减灾中心负责避难场所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地震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推动项目实施。三是明确整改目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作为落实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抓手,市防震减灾中心把它作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建管并重、多级联动,强化指导,确保2022年完成赤水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2023年完成象湖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从根本上解决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短板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7538502;通信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中路通和巷5号漳平市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zpanj@126.com。

  

  

  

中共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1年7月2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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