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 所在地区: | 湖南-长沙-长沙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26日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54号)《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1〕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市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生长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以生物防火林带抚育为重点,配套部分市本级资金实施2021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基本原则
1、自愿申报、谁抚育补助谁原则。自愿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合法组织或公民,完成任务且验收合格的可以享受补助。
2、突出重点的原则。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非普惠性,应根据国家、省、地方生态环境建设和国土绿化工作重点进行布局与安排。在区域上,要突出经济基础较差、生态环境脆弱、重大工程区域治理、生态廊道建设、乡村振兴等重要区域森林抚育;在抚育主体上,要突出林农、国有林场和省级森林经营示范基地单位抚育;在抚育方式上要突出抚育间伐。本次抚育重点支持我市2021年前建设的生物防火林带。
3、公开公正原则。政策与结果要公开,任务安排要公平,验收兑现要公正。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重点使宁乡市林区的生物防火林带苗木成长初具规模,森林防火功能明显提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尤其是重点林区森林资源的安全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森林防火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为建立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使其余实施项目的森林林间更通透,主乔木生长更快,更旺盛。
二、项目主管单位
宁乡市林业局
三、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合法组织或公民,对土地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当年抚育连片面积100亩(含)以上可申报,其中单个农户连片不足100亩,但多个农户连片100亩(含)以上的可联合申报。合法组织或公民通过协议委托第三方抚育的,第三方也可以作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程序
工作基本程序为:组织申报—分解计划—技术服务—组织施工—开展验收—兑现资金—公开公示—工作总结—完工自查—档案管理。每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发布工作方案。市林业局接到省级下达资金任务文件后,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同时就申报对象、申报条件、补助方式、申报程序等内容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2、组织申报。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单位和林地所属行政区划跨乡(镇)的抚育主体直接向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其他抚育主体按林地所属行政区划申报,即向所属村或乡镇(跨村)申报,经村、乡(镇)审查,于2021年7月30日前由乡镇(街道)林业管理机构统一报市林业局审核,并附申请相关资料(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小班图、林权证或林地流转资料复印件等)。
2、计划分解。市林业局根据申报审核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最终确定是否符合项目要求,能否纳入项目,将计划任务分解到乡(镇)、村,落实到森林抚育主体和山头地块。
3、技术服务。市林业局开展事前技术培训、事中现场技术指导和事后验收技术服务。
4、组织施工。各主体在市林业局指导下,严格依据经长沙市据批准的作业设计组织施工,大力推行专业化、机械化作业,按照事前培训、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要求,实行全程质量管理。抚育任务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
5、开展验收。森林抚育任务完成后,市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队伍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和验收办法及时开展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兑现依据。
6、兑付资金。市林业局、各乡镇、财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准备相关资料,完善相关手续,按时、足额兑付资金。
7、公开和公示。市林业局通过政府网站、文件等宣传森林抚育补助相关政策。在乡镇、村(社区)等重要场所及时公示市级工作方案和申报、分配、验收、资金补助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8、工作总结。市林业局在年底时对全年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成绩与做法、经验与案例、问题与措施等。工作总结于当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长沙市林业局。
9、完工自查。项目建设完工后,市林业局及时开展完工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市林业局。
10、档案管理。市林业局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森林抚育补助项目专项档案,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图表资料,按时归档,妥善保管。
四、补助范围、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建设范围。1、2021年前宁乡市生物防火林带涉及的17个乡镇:流沙河镇、龙田镇、道林镇、花明楼镇、黄材镇、灰汤镇、煤炭坝镇、资福镇、东湖塘镇、坝塘镇、沙田乡、夏铎铺镇、巷子口镇、沩山乡、双凫铺镇、菁华铺乡、青山桥镇,具体面积以现场核实和最终验收为准。2、其他主动申报且符合要求的主体。
(二)补助标准。1、生物防火林带抚育补助标准平均为500元/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补助资金200元/亩,市本级补助资金300元/亩);2、其他抚育补助标准平均为200元/亩(全部为中央森林抚育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社保卡及转账等方式支付给各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一)割灌除草。采取机割、人割等不同方式,清除妨碍主乔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作业时,注重保护主树种(苗)。
(二)地表清理。劈除10cm以上杂灌、杂草,清除林下枯枝凋落物。清理林下杂灌、病腐木、枯立木、倒木等地表可燃物,要求地表残留可燃物载量(干重)小于2吨/公顷。
(三)苗木补植(有补植任务的)。拔除枯死木荷苗,挖穴补植新木荷苗,符合生物防火林带造林密度要求,确保苗木间距在1.5米×2米或2米×2米,苗木保存率要高。
六、检查验收方法
(一)承担抚育工作的主体在完成抚育任务后,向市林业局提出申请验收报告,由市林业局组织防火科、造绿科、林技中心、纪检、计财组成的联合队伍进行现场验收。
(二)验收方式为对全部抚育作业小班逐一进行现场检查。
(三)检查验收采取事中督查,事后验收的方式,加强作业中间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验收内容为对抚育的位置、面积、效果、成活率及密度(有补植任务的)等方面进行验收。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抚育质量管理。市林业局全程跟踪监督森林抚育施工进度和质量,认真做好抚育技术指导,确保森林抚育质量成效。
(二)及时兑现补助资金。抚育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按照补助标准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八、其他要求
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既是林业发展项目,又是一项民生工程,对提升森林质量和增加群众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以林业发展为目标,以林农为中心,以提升森林质量为主攻方向,充分体现林业特点和惠民功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保障公平公正,既要注重程序化管理又要加强技术服务,既要保障建设成效又要保障资金运行和生产安全。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支两委的支撑作用,切实把好第一关口。要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管理资金的优势和职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充分发挥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决不容许出现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现象发生,切实保障项目健康实施。各乡镇林业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本乡镇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指导与督促,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计划任务。
?宁乡市林业局
?2021年7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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