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攻坚 担当作为——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荣获临沂市“改革攻坚担当作为”先进集体
| 所在地区: | 山东-临沂-莒南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22日 |
2021年7月20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文通报临沂市“改革攻坚担当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荣获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守正创新不懈怠,真抓实干勇克难,坚持做好土地文章,创新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被自然资源部誉为“临沂经验·莒南模式”,在全省率先推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标准地”入市制度,开创了集体与国有土地多元互补的新格局。
一、发挥资本集聚效益,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探索建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新机制,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土地整治新路子。2021年3月24日,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宇向东到莒南县调研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地调研了项目现场,给予高度评价,并作出批示—“在全省范围内传达学习莒南先进经验做法”。5月9日,全市耕地保护现场会议与会领导到莒南县现场观摩,侯占夫县长代表莒南作典型发言。
(一)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健全市场化土地整治统筹协调机制。成立县社会资本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整治项目的总体谋划、统筹实施、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县国有平台公司作为政府代理方,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招引和运营管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项目总体规划、项目监管和质量验收;土地整治形成的占补平衡指标由县政府集中统筹处置。
(二)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健全市场化土地整治运营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企业项目管理专业优势,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干预。社会资本投资方平等参加公开招标,建立独立项目法人,对项目全过程负责;工程监理、复核和审计由县国有平台公司与投资方共同协商确定,监理、复核、审计单位对县国有平台公司负责。通过运行机制改革,实现了“管办分离”,全面提高了项目实施和监管效率。
(三)以效益为主旨,建立健全市场化土地整治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投资方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建立以耕地开垦费标准和项目新增耕地数量计算总价、按一定比例作为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的投资收益保障机制。同时,规定项目最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20%,有效防止了投资方从中牟取暴利。通过项目绩效核算,市场化土地整理项目投资是传统政府投资预算的3倍,实现了“政府得空间、企业得利润、农民得实惠”三方共赢。
二、发挥制度叠加效应,实施“集体标准地”入市推动高质量发展
结合全市工业“标准地”试点,探索叠加入市新机制,打造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标准地”入市莒南模式。2020年7月24日,敲响了全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这也是全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的第一例。2021年4月6日,莒南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标准地”入市先进经验入选《山东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期典型经验的通知》,这是今年以来全县第一个省级推广的典型经验;6月23日,该项经验做法再次入选《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处长调研月”活动中挖掘的基层典型经验(第一批)的通知》,这是年内二次省级推广,并入选光明日报出版社编纂的《自然资源管理创新与制度建设探索》。
(一)规范入市办法,实现全省首推、率先突破。出台《莒南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办法》和《莒南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入市地块土地收入参照国有建设用地扣除土地补偿费、社保费、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等,剩余部分的土地增值收益,工业及仓储按30%、商业按50%缴纳县财政,其他全部由入市主体分配。截至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47宗,面积1281亩,土地成交价款2.31亿元,其中以标准地出让8宗,面积629亩。
(二)制定统一规范,实现标准出让、流程最优。创新制定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手册》《莒南县“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流程,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不改、“亩产论英雄”导向不变,实现对工业项目用地的“五化管理”。同时,坚持全过程监管,完善激励倒逼机制,实现了“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三)推行容缺受理,实现项目提速、质效最好。“标准地”入市前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水资源论证等相关评价,企业不再单独进行评价,大大降低了企业成本。行政审批部门提前介入,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模拟审批,出具预审意见。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相关材料,再将审批预审意见转为正式文件,项目手续办理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助推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
(四)探索抵押贷款,实现全流程服务、同价同权。探索制定《莒南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基准地价成果。主动对接各大银行和用地企业,积极磋商抵押融资,切实解决用地企业融资堵点。自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全县投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贷款1260万元,其中农业银行60万元、工商银行300万元,农商银行900万元。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也正在对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业,办理相关抵押融资业务。7月9日,全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推进会在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召开,全面开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新历程。
三、发挥为民惠民效用,切实让土地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资产
2018年以来先后引进社会资本5.5亿元,整治规模13.7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6万亩,新增耕地1.4万亩。在政府前期零投资的情况下,增加村集体和群众收入3300余万元/年,直接受益群众4.8万余户13.5万多人。
(一)农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土地整治项目主动向贫困村、薄弱村倾斜,助力脱贫攻坚,为当地农民提供3万多个临时就业岗位,直接增加农民收入9000余万元;整治后的土地流转费用平均提高到200-300元/亩;2020年,项目区内的农作物成功抵御了百年不遇的特大雨洪,获得了历史性的大丰收。
(二)集体经济得到了发展壮大。依托土地整治项目,创新实施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进一步壮大了集体经济,帮助省级贫困村文疃镇北店村脱贫,将薄弱村筵宾镇大文山后村打造成富民强村,带领5个库区移民村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今年3月,《莒南县库区搬迁:四世同堂的安居梦》在山东新闻联播播出,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同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50年产权到期后,村集体还可以重新出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长期受益。
(三)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将土地整治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结合,通过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全面形成了“山青、水绿、林郁、田沃、湖美”的生命共同体,生动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3月23日,与鲁商集团签约实施鸡龙河全域土地整治项目,着力打造“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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