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
| 所在地区: | 福建-漳州-芗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28日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漳州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漳教初〔2021〕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2021年芗城区属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芗城区属公办小学按施教区范围招生。
二、施教区
见附件4,或进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xc.gov.cn/)查询。
三、招生对象及办法
招收符合政策条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的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内。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祖孙三代同册的户口簿。
(3)适龄儿童及父(母)在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而租住市管公房或单位未房改住宅楼。家长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①市房管部门出具的市管公房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③房管部门出具的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证明。
不动产权证明材料指商品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产权证,或提供以下其一:①产权登记证明书;②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③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④集体土地所有证。
芗城实小、芗城二实小、东铺头中心小学、西桥中心小学、闽南师大附小这五所学校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就读。
2.待建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
(1)西桥中心小学
西桥中心小学因古城建设拆迁异地重建,今年仍按原有施教区组织一年级新生报名,报名点设在芗城实小公园校区,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经审核后,采用“学生自愿报名+随机抽号”的办法,安置到芗城实小公园校区或龙师附小就读,学籍建立在西桥中心小学。
(2)市尾小学
原市尾小学未纳入拆迁范围的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今年仍按原有施教区由市尾小学组织一年级新生报名,报名点设在南坑中心小学。采用“学生自愿报名+随机抽号”的办法,安置到南坑中心小学、玉兰学校、岳口、名流学校这四所学校就读,学籍建立在市尾小学。
(3)西湖片区小学
原渡头小学、前山小学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就读芝山中心小学;原康山小学、林内小学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就读金峰实验小学。
市尾小学和西湖片区已纳入拆迁范围的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外租房,可持相关材料到租住地学校申请就读(芗城实小、芗城二实小、闽南师大附小、东铺头中心小学、西桥中心小学等5所学校除外)。此类适龄儿童无需网络报名,可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报名。
3.“中国女排娘家”基地项目拆迁户适龄儿童
原芗城区属小学施教区内拆迁户由政府统一异地安置龙轴片区安置房,在产权人不变的情况下,适龄儿童监护人可持户口簿、拆迁协议到芗城实小新华校区申请登记。倘若产权人发生变更,则该住房不再保留就读该校资格,可就读通北中心小学。此类适龄儿童无需网络报名,可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报名。
4.户口已迁入但未交房适龄儿童
此类适龄儿童无需网络报名,可到户籍所属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中心小学现场登记,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统一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二)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
1.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入学申请须提供如下材料:①外县区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②其父(母)在芗城区务工的证明或经商办企业证照;③其父(母)在2021年3月15日(含15日)之前签发的芗城区居住证。
2.符合条件的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学校,不得跨校重复申请,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芗城实小(含新华校区)、芗城二实小(含建元校区)、东铺头中心小学、西桥中心小学、闽南师大附小、巷口中心小学、金峰实验小学这七所学校不接受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此类适龄儿童具体接收学校安排如下:
(1)芗城实小公园校区、西桥中心小学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江滨小学。
(2)芗城实小新华校区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名流学校。
(3)芗城二实小(含建元校区)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新桥中心小学。
(4)东铺头中心小学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通北中心小学。
(5)巷口中心小学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岳口小学。
(6)闽南师大附小、金峰实验小学、西湖片区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芝山中心小学。
3.市尾小学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古塘小学。
4.西湖片区施教区内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读芝山中心小学。
5.有购买施教区内房产或能提供父(母)近一年在芗城区社保缴费满一年证明的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同等条件可优先录取。
当符合条件的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时,学校采取随机抽号办法公平解决入学。未被抽中的适龄儿童,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机会。
(三)台、港、澳及外籍子女
在施教区内拥有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台、港、澳及外籍子女,可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所属公办小学申请登记。此类适龄儿童无需网络报名,可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报名。
(四)招生优待照顾对象
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商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严格按照各级部门有关优待政策的文件执行,全区各小学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
1.驻漳部队子女。由家长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经人武部审核确认。家长须提供所在部队证明、现役军官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省、市有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入学的政策精神,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子女可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
3.引进人才子女。根据我市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的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依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
4.台商子女。在漳州市区投资经商,并实际居住在芗城区属公办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可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由台港澳办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区教育局。
以上照顾对象,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造册,于8月10日之前,花名册电子稿发送芗城区教育局初教股邮箱2068237@163.com;花名册纸质稿加盖公章并附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核实确认后,优先安排就近入学。此类适龄儿童无需网络报名。
四、招生时间和程序
实行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招生。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我区公办小学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1.8月3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招生通告应在学校门口醒目处对外公开,内容包括:本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规模、新生入学条件、家长应提交的材料、报名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咨询电话等。
2.8月6日-10日,适龄儿童家长扫二维码(附件3)或登录“芗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系统(http://xcq.sx.86358.com )报名,学校平台审核学生报名信息。
3.8月12日,芗城区户籍无法顺利网络报名者,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所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4.8月13日,外县区户籍无法顺利网络报名者,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所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5.8月14日,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材料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确认。
6.8月15日,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家长持相关材料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确认。
7. 8月18日-24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审核、确认等工作。
8.8月25日,组织学校校际间相互核查一年级新生招生材料。
9.8月26日-28日,一年级新生名单在学校门口上墙公示三天。
10.8月30日,学校组织新生注册报名。
11.9月1日,正式上课。
五、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公布招生简章,指定专人解释招生政策,对申请入学的一年级新生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填表、分类、确认;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做好对招生工作公开、材料审核、入户调查等招生全过程的监督。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提高服务意识。在招生工作中,学校要设立咨询处,开通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确保今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规范招生行为。各校应增强法制观念,阳光招生。不得以与部门“共建”的名义违规招生,坚决杜绝招收不及龄等各种不符合条件及择校、寄读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4.落实信息核查。学校应对学生提供的户籍、居住情况、居住证等信息严格审核,杜绝证件造假的违法行为发生。要认真落实招生材料的审核签字制度,所有招生材料均要有两人以上的审核签名。若发现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开智学校招收残障儿童入学外,普通小学都应接收施教区内具有接受普通学校教育能力的残障儿童入学,不得歧视或拒收,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
6.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各校应严格按规定加强学籍管理,及时建立学籍。9月30日前,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工作。严格不及龄学生入学审查,公民办学校均不得为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建立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无学籍和“双重学籍”现象。
7.严格控制班生额。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生额标准招生,新生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8.狠抓控辍保学巩固提升工作。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失学辍学学生工作台账,对本施教区内未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学校应上门了解情况。适龄儿童若因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入学,需要办理缓学手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携带医院或残联等相关单位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若无故不上学或到“私塾”“国学班”“读经班”等名义开展全日制教育的机构代替义务教育,学校应主动会同街道(镇)、社区(村)等相关部门督促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入学,抓好劝返复学工作,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9.加强招生监督工作。学校要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查处“有偿招生”行为。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96-2068237、0596-2034382。
本工作意见由芗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芗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芗城区户籍)
?2.2021年芗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表(外县区户籍)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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