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刷单”刷出的“网红店”骗你没商量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发布日期: 2021年7月29日
建设快讯正文

  在电商平台上,用户评价往往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因素。也正因如此,一些不良卖家为吸引消费者注意力、获取更多交易机会,寻找“刷手”进行虚假交易,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大V”编造的高分点评

  典型案例:根据11家大众点评平台入驻商家打造所谓“网红店”的需求,2020年底,杭州之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招募大量大众点评平台“大V”,“大V”到店付费用餐,编造好评“作业”发布,并予以高分点评,好评“作业”经“审核”后返还餐费。当事人通过内容和流量双重造假,帮助商家提高星级,并大量增加优质评价,欺骗误导公众。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对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案例点评:网络点评和排名,原本是通过统计与展示互联网用户消费后的真实反馈形成的大数据,反映人气、实力和市场口碑等信息,以帮助消费者更便捷地判断和选择。在虚构评价等方式下,“粉丝”可以有,“互动”可以买,“好评度”能够提升,“播放量”可以增长,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互联网生态的健康发展,必须加以整治和清理。

  “刷”出来的网店销量

  典型案例:深圳市酷美传媒有限公司组织员工以及亲友帮忙下单,实际不发货,待流程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退款,另外再给17元/单的刷单佣金。当事人的进货单据和订单明细显示,实际进货量、销售量、销售额与其在淘宝天猫店宣传月显示的销售量“1.5万+”严重不符。当事人承认其在平台的销售数量是通过刷单实现的。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案例点评:“刷单炒信”本质就是造假,即在点击、阅读、观看、消费等方面,利用造假手段让自己的数据“好看”,误导市场、诱导消费,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根据实施“刷单炒信”行为的不同主体,大体可以分为“自刷”和组织他人刷单两种。而“自刷”最典型的手段就是通过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刷单,虚构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信息。

  规模化刷单非法获利

  典型案例:2018年、2020年前后,浙江省台州市陈某辉分别注册了浙江小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番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辣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申请“企业QQ号”并招募雇佣员工21名,分设成“排单组、审核组、导购组、售后组”,运营“刷单炒信”工作。借助专用刷单软件,搜索有刷单需求的商户,分配“刷手”刷单任务,完成虚假交易,帮助网店经营者在平台的评价体系内获取更高的商业排名、信用度和用户访问量,误导消费者。自2018年9月至2021年4月,当事人共刷单2951750单,刷单商品总金额3.59亿余元,获利372.93万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0万元。

  案例点评: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当前“刷单炒信”日益呈现出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等特点,在严厉查处卖家刷单行为的同时,严肃追究帮助刷单主体的法律责任,也是斩断这一利益链条的重要环节。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