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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董地乡“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8-25 贵州-毕节地-纳雍县
所在地区: 贵州-毕节地-纳雍县 发布日期: 2020年8月25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董地乡人民政府:

?《纳雍县董地乡“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纳雍县董地乡“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示范工作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0〕18号)要求我县选择1-2乡镇作为示范点开展确权登记,我县董地乡为试点乡镇,为做好董地乡“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的具体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董地乡未确权登记,且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统一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一)完成纳雍县董地乡示范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因地制宜选择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查清示范区每一宗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形成权属清晰、界址清楚、空间位置明确、面积准确的农村房地一体的地籍调查成果,规范有序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应发尽发”。

(二)完成纳雍县董地乡示范区农村地籍数据库建设,实现农村房、地等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的一体化存储、管理和应用。

(三)建立县级地籍数据库与省级登记数据库之间数据更新交互机制,实现县级与省级“点对总”开展历史调查和登记成果按统一标准整合入库,

(四)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工作探索节约、高效、实用的工作路径,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助力。

二、工作措施

(一)不动产权属调查

1.调查依据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65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原则,对不动产宗地和房屋的权属调查。

2.资料采集方法

不动产权籍调查包括核实宗地和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为实地指界,设置界标、丈量界址、房屋权界,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等,并收集资料清单(见下表)。

董地乡不动产调查权源资料采集统计表

董地乡(镇)? 村(社区)? (自然村)

序号

户主姓名

权源资料采集情况

备注

身份证

户口本

不动产权证(宅基地证、房产证)

申请表

用地手续及建房批复

其他相关资料

1

2

3

能集中统一收集相关资料,则采用高拍仪统一拍摄,无法统一收集资料的,则采用手机在老百姓家中直接拍摄,拍摄权源资料需与照片平行,内业将资料范围外景物删除,拍摄时应保证图像清晰,无反光、阴影、倾斜、反向等情况。

3.权属范围的划定

根据《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等规定,① 宅基地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②宗地面积以建筑物和构筑物墙外包为界计算,院坝、空地等超出规定用地面积的不划到宗地面积内;阳台、柱廊、挑廊等此类要素如下方为公共通道则只计算建筑面积,不划入宗地范围,宗地以一楼墙面为界;③附属设施例如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原则上保证宗地的完整性,不在宗地范围内的只调查不登记。

(二)不动产测量方法及内容

不动产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界址测量、权籍图测量编制,面积计算,不动产测量报告撰写等。权籍图包括地籍图、不动产单元图等,其中不动产单元图主要包括宗地图、房产分户图(房产平面图)等。

1.界址点测量方法

采用解析法、丈量法及图解方式进行,房屋密集地方的界址点用解析法进行采集;独立独户的房屋界址点用图解法进行采集;其他房屋用图解叠加解析法、图解加简易勘丈法进行采集。

(1)解析法采集

在 GZCORS连续运行基准站覆盖范围内,一般采用网络 RTK 进行施测界址点;当网络 RTK 信号不稳定,或GZCORS连续运行基准站未覆盖范围时,则以高等级GPS点作为基站,以RTK观测方式进行实地界址点量测,内业将界址点转成图形数据文件,利用权属调查时丈量的界址边长、房屋边长及与界址点的关系距离进行检查,剔除粗差点和飞点,对粗差点重采集。

(2)简易勘丈法

对部分界址点采用皮尺或测距仪丈量,在内业依据丈量的尺寸标出界址点坐标。

(3)图解法采集

依据实地界址点位置,直接在正射影像上标注出界址点点位,在图上解算出界址点坐标,此方法一般用于农村独门独户房屋,四边没有其他房屋的影响,可直接按房屋轮廓编辑界址点及宗地图。

2.不动产测量内容

(1)地籍图测量

采用1:2000比例、1:1000或1:500比例分幅采集。具体施测的方法为采用GPS-RTK采集、航空摄影测量进行内业采集、正射影像采集出地形图后再添加界址点、界址线、宗地图等信息。

(2)宗地图编制

宗地图由软件按宗地号自动生成,经编辑保存后,每宗地一个文件,其格式为“宗地代码.dwg”,纸张规格为A4或A3,比例尺按宗地大小选择一般不小于1:500,比例尺分母必须为50的整数倍。

(3)房产分户图编制

房产分户图是在宗地图基础上绘制的细部图,以一户产权人为单位,表示房屋权属范围的细部图,比例尺一般为1:200,幅面选用A4或A3等尺寸。主要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界线、四至墙体的归属和共用部位以及所在层次、户号、房屋边长等。以外业量测的房屋边长,内业整理成图。

(4)面积量算

面积量算主要包括宗地面积量算、房屋建筑面积量算。宗地面积即每宗地界址点的封闭面积,宗地面积量算在计算机上依据界址点坐标解算界址线进行面积计算与汇总。房屋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房屋应为结构牢固,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三)确权调查登记中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法

董地乡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确权登记工作中出现的关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一户多宅”、“宅基地超面积”等问题,参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344号)执行,工作开展中未明确的遗留问题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进一步明确。

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三、工作步骤

本项目按照启动部署、准备工作、组织实施、成果整理验收4个阶段进行安排,具体如下: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0年7月下旬-8月上旬)

1.开展调研,确定示范区域,调查示范区基本情况。

2.8月1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二)准备工作阶段(2020年8月中旬)

1.资料收集与整理,收集第三次国土调查、最新高清影像、地籍调查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整理。

2.进行技术设计书编写和细化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技术标准的编制。

3.开展培训和宣传。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中旬-12月中旬)

1.8月中旬开展示范区底图编制。

2.9月-10月开展地籍调查工作。

3.10月-11月开展数据库建设,探索“点对总”成果信息化管理模式。

(四)成果整理验收阶段(2020年12月)

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地籍图、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图件编制、总结报告和“点对总”成果信息化管理模式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写。提交成果至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初检,初检通过后,提交自然资源部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董地乡“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董地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建住局、县农业农村、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文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解决确权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权登记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资源局,余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莉、王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群众身份、户口等信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县司法局负责为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县建住局、县农业农村、县林业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负责提供与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关的信息;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董地乡人民政府及各村(居)委会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

各相关部门、乡镇要形成合力,切实认清董地乡“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大意义,将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参与单位工作人员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工作质量。县督察考核服务中心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并及时将考核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对工作推进缓慢、履职不力、弄虚做假、优亲厚友或造成其他重大影响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五、数据库建设、成果验收及确权颁证

?(一)数据库建设

调查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数据库标准,以现有的地籍数据库为基础,对接整合土地、房产等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建立统一的不动产地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实现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一体化管理。按照《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01-2012、《地籍数据库标准(征求意见稿)》《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标准,采用专用软件,建立农村地籍数据库。探索县级与省级“点对总”信息化管理模式;利用相关专业软件,在本地的地籍库与登记库之间建立动态关联关系,自动更新本地的登记库和省级登记库。实现地籍调查成果和确权登记结果实时同步更新、相互支撑,做到农村“房地一体”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的属性、空间信息统一存储、管理和应用。

(二)数据检查验收

作业单位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各工序的阶段性成果数据进行检查,对质量进行监控,确保各阶段性成果合法要求。

(三)登记颁证

以验收合格后的调查成果为基础,办理不动产登记。经调查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农村房地权利人提出书面登记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由乡国土资源所初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后登记发证。

本《方案》只对房屋产权的权属状况进行登记,不溯及房屋的质量安全。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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