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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电煤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8-05 贵州-毕节地-毕节市
所在地区: 贵州-毕节地-毕节市 发布日期: 2020年8月5日
建设快讯正文

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纳雍县电煤供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纳雍县电煤供应实施方案

为完成全年电煤供应目标任务,根据《毕节市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电煤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和2020年7月30日全市电煤供应及电力生产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电煤供应75万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电煤供应目标任务按时完成,成立纳雍县电煤保供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瑞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彭? 曦(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春翔(县能源局副局长)

成? 员:夏真奎(县公安局副局长)

? 尚? 洪(县税务局副局长)

?吴昌良(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艺(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

? ?周成龙(县财政局煤炭税费监控中心副主任)?

?江晓江(县能源局副科级干部)

?彭? 博(县电煤运销公司总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能源局,由李春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晓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县能源局。负责全县电煤保供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纳雍电厂与煤矿签订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加大对煤炭产量多但电煤供应量少的煤矿的管控力度,督促其严格履行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指导无电煤供应任务的煤矿将所产煤炭作为电煤供应纳雍电厂;督促纳雍电厂制定进煤、耗煤、储煤计划并履行电煤采购责任。

(二)县财政局。负责对未完成月电煤供应任务的煤矿实行销售管控。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一矿一策”保障电煤运输方案中的各项工作措施,保障全县电煤运输道路畅通。

(四)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电煤销售行为监管,维护公平的市场经营秩序;对纳雍电厂和煤矿签订的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行政监管。

(五)县税务局。负责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收电煤销售税费。?

(六)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电煤运输过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依法打击电煤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七)县电煤运销公司。负责督促纳雍电厂按标准对煤质进行抽样和检测;加大电煤款结算的跟踪和调度力度,及时支付电煤款;配合县能源局督促纳雍电厂与煤矿签订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

四、有关要求

(一)县能源局要按照“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要求,结合煤矿实际,将纳雍县2020年8至12月电煤供应目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进一步细化分解到每个煤矿每日、每周、每月供煤任务,转发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和涉及煤矿,并督促煤矿严格执行;明确专人对有电煤供应任务煤矿的煤炭产量、电煤供应量和纳雍电厂进煤量、耗煤量、存煤量等情况实行“日调度、周通报”,于每月2日前将涉及煤矿上月煤炭产量和电煤供应量汇总形成表格转发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电煤供应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月15日和28日将电煤保供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报报县人民政府。

(二)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做好电煤保供有关资料的汇总、统计和上报等工作,于8月8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县能源局(县能源局联系人:郑凯,联系电话:13885710599,邮箱:240331371@qq.com),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按照职能职责抓好电煤保供工作落实,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或者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附件.docx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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