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 所在地区: | 江苏-盐城-大丰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10日 |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7〕9号)文件,在开展前期调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拟定了《盐城市大丰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1年8月11至2021年8月26日。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224100
联系电话:83510135、83516926
电子邮箱:371971337@qq.com
附件:《大丰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盐城市大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
盐城市大丰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7〕9号)的有关规定,在开展前期调研、成本监审以及比对参照周边县市区同级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现拟定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如下:
一、拟调整项目及标准
(一)保育教育费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结合我区对公办幼儿园的财政补贴情况、周边地区执行的保育教育收费标准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兼顾学生家长承受能力,拟对我区各类型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详见下表。
盐城市大丰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月
收费项目 | 省优质园 | 市优质园 | 合格园 | |||
原标准 | 拟调整标准 | 原标准 | 拟调整标准 | 原标准 | 拟调整标准 | |
保育教育费 | 300 | 420 | 200 | 300 | 170 | 240 |
(二)托管费
托管服务费仍按照《关于转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大价发〔2012〕53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执行:全日制幼儿园,按照自愿原则,由幼儿园家长与幼儿园签订长期托管协议,在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原则上托管服务的时间每日不超过2小时,托管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元/生.小时。
二、相关要求
幼儿园应当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墙、公示牌、门户网站等形式,对外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单位、优惠政策、执行时间、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其他相关事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7〕9号)规定执行。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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