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关于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自评情况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天津-河北-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13日 |
天津市蓟州区关于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
示范城市自查自评情况公示
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和天津市食安委工作要求,蓟州区于2018年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全区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显著提升,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创建工作成效明显。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自评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要求,蓟州区食安办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自查自评。
?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现将《天津市蓟州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公示时间自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7日,公示期间,区政府将认真办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 张志慧
? ?联系电话(传真):022-29138366
? 电子邮箱:jzqjgj13@gov.cn
地址: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23号
天津市蓟州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自评报告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自评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要求,蓟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食安委成员单位,于2021年7-8月份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了全面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蓟州区基本情况
蓟州区位于天津市北部,地处北京、天津、唐山、承德四市之腹心。全区总面积1593平方公里,下辖26个乡镇、一个城区街道、949个行政村、33个居委会,总人口79.55万人。蓟州区是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天津市唯一一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被列为全国生态示范县和全国首家绿色食品示范区,被誉为“京津后花园”。蓟州区自然风光秀丽,名胜古迹众多,现已形成盘山、黄崖关长城,翠屏湖、城内古文物、中上元古界、八仙山和九龙山等一批重点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其中黄崖关长城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盘山列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上元古界被国务院批准设立为国家级地质公园,八仙山列为国家级原始次生林自然保护区,九龙山列为国家森林公园。蓟州城内还有国家重点保护的千年古刹——独乐寺和白塔寺等文物古迹。这些景区与周边地区旅游资源组合在一起,具有明显的旅游聚集效应。
自2018年以来,蓟州区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统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食安蓟州”建设、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等列入区委、区政府深化改革重点项目,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致力于发挥蓟州农品的生态品牌优势,主动对接京津中高端优质农品消费需求,大力发展蓟州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业、智慧农业和生态农业,打造京津优质农产品供给基地,建设京津地区的“米袋子”、“菜篮子”,建设京津蔬菜谷物果品肉蛋“一站式”供应基地,打响蓟州农品品牌。同时全域旅游提质升级,盘山等传统景区焕发新活力,蓟州溶洞、吉姆冒险世界等民营景区成为网红打卡地,西井峪、小穿、郭家沟等12个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以培育主导产业为重点,促进产城人文融合,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规范管理机制,培育创建了下营镇、官庄镇、穿芳峪等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旅游特色镇,餐饮质量安全全面提升。
截至2021年8月,蓟州区共有食品生产企业133家(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家),食品销售经营者5899家,餐饮服务经营者4712家,单位食堂375家,食品摊贩3496家,放心菜基地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68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8家,肉牛屠宰企业3家。
二.创建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自2018年蓟州区启动创建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四有两责”的要求,把创建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完善机制、注重细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被天津市确定为3个迎接国家级验收的区之一。2018年到2020年,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在市级考核中连续三年获评“A”级。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一)创建工作部署
2017年11月,北京、天津、河北三地政府共同签署了《共建“京津冀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协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要求,2018年7月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蓟州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正式启动蓟州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62个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同时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各镇乡街、各部门也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衔接和督办落实等工作。按照《蓟州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评价细则及任务分解表》的责任分工,各镇乡街、各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按照市级创城工作进度安排,2019年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级初评迎检动员会,9月顺利通过市级初评验收。2020年蓟州区制定了《蓟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建立了《蓟州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蓟州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清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在明确属地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等各方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区委常委会成员、区政府分管领导的食品安全责任。2020年5月,蓟州区制定下发了《蓟州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达标工作推动方案》,深入开展创建工作,8月接受天津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级初评复查,以全市复评第一名的成绩通过验收。
另一方面,蓟州区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安办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2004年蓟州区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任,19个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历经多年机构改革及人员调整,2020年12月,食安委做最近一次人员调整,调整后主任由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57个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区食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区食安办的领导力量,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定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公安蓟州分局、蓟州海关的区食安委委员兼任区食安办副主任,在27个镇乡街组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属地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抓手”,负责组织协调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夯实了基层工作基础。
(二)创建工作成效
自2018年创建工作以来,蓟州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夯实监管基础、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有力的保障了百姓饮食安全。
1.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食品安全工作
第一,在组织领导上,蓟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蓟州区食品安全工作,研究制定《蓟州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蓟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及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修订了《蓟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每年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及创建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带队专题调研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区人大、区政协也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深入基层专题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听取食品安全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区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巡查范围,制定巡查工作方案,明确将被巡查党组织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查督查重点。区食安办多次组织辖区27个镇乡街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基层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并形成问题分析报告,逐一解决答复,形成“百姓参与共创共建”的良好氛围,效果良好。
第二,在机制建设上,一方面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采用“一办六组”协调机制,建立综合协调组、综合保障组、档案资料组、现场规范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6个工作组,全面落实创城标准,监督考核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创城工作稳步开展。同时制定了《天津市蓟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蓟州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蓟州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通报机制》《蓟州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蓟州区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制度》等制度文件,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并有效落实。另一方面,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区委、区政府每年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跟踪督办工作内容,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对镇乡街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镇乡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权重达到3%。
第三,在能力建设上,一是健全监管体系。在27个镇乡街建立了市场监管所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为每个村(社区)聘任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全区共有协管员1960名。同时加强对协管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确保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教育、协助执法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区、镇乡(街道)两级检测机构建设,整合相关机构,成立蓟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在镇乡街农业服务中心建立食品快检室,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同时强化企业自检能力建设,在放心菜生产基地建立蔬菜农残快检室。以区疾控中心为依托,完善各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需要的各类设备。三是加强辖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队伍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委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队),加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公安分局明确了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侦查支队八大队负责“食药环保”刑事案件侦破工作。四是加大投入。近年来,区政府在财政日益紧张的情况下,不断增加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近三年拨付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545.58万元。
2.坚持目标导向,深入开展创建工作
蓟州区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将创建工作作为找差距、补短板、打基础、提层次的过程,着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近三年蓟州区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率逐年提升,经委托第三方机构(中评健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辖区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分别达到81.6%、89.5%。近三年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抽检量逐年增加,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6批次/千人,其中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抽检量1930,达到批3.8次/千人,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民生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排查工作。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天津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线,区市场监管局先后开展了厄瓜多尔进口冻南美白虾、冷冻冷藏肉品、海鲜水产品(含冷链食品)及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排查,通过采取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开展应急演练、严格“四证一平台”监管、迅速处置相关疫情通报等措施,全力筑牢(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网络。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追溯平台注册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44户,涉及从业人员431人,其中注册平台账号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5户。
(2)全面摸排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风险点。三年以来,我区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要求,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等各类专项风险排查行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助力复商复市工作,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经营环节隐患排查工作,全力排除隐患,对三个方面、44项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近三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目前已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856份,检测指标数369项。主动采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查找食品安全问题,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严保库存粮食质量安全,库存粮检测覆盖比例达100%,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每年联合印发春秋两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方案,联合组织各学校分管校长、分管主任、相关管理人员、民办托幼机构负责人分别召开“教育系统春、秋季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一是切实压实责任,与各类学校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并设立校园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舆情“哨点”;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制定了《蓟州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学校食品安全操作指南》等文件。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每年召开春季、秋季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会,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天津市蓟州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在学校食堂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通过视频公示、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后厨公开、透明化。
(4)推进餐饮环节质量提升行动。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及《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规划》。一是扎实推动“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全区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引导餐饮单位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餐饮业质量水平。发布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 ?13期,公布红榜单位7家,黑榜单位12家,黑榜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推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贴食安封签工作,鼓励入网食品经营者遵循安全、规范的原则在外卖食品的包装容器、配送箱封口位置使用餐食封签。四是狠抓养老机构食堂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多次联合区民政局、教育局、住建委、卫健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三年期间,共开展联合检查28次,检查各类食堂1500余家次,组织从业人员培训56场次,共累计培训1200余人次。
(5)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蓟州分局、农业农村委、商务局、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力度,严打重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深入开展食品摊贩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摸清全区底数,建立监管档案,严把准入关,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完成监督抽检249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6份,警告35件,立案查处8件。
(6)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整治工作。自2018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以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百日治理整顿、保健品打清整专项行动等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大监管力量,不断完善保健食品打清整行动长效机制。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环节日常监管,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实施“两专两查、一档三项”规范提升行动,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设立专区销售、设置专门消费提示,建立保健食品销售档案等,累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676家,有效提高保健食品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4.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监管
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找准短板,强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强化农产品源头治理,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区农业农村委制定了《蓟州区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方案》,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推动实现监管全覆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内容,权重占比5%;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农委制定了《关于加强蓟州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意见》,实现全链条、无缝隙监管。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等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蔬菜种植、畜禽屠宰和水产品养殖等重点环节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农兽药残留问题。
强化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一是把好市场准入关。从企业从业资质情况、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原料和成品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环节入手,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审查检查。近三年累计完成变更、证后、核发审查56家,完成飞行检查10家,有效提升了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狠抓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环节监管,压实网格监管责任。食品生产企业139家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三是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在每个乡镇街打造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以点带面,全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扎实推动“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全区覆盖率已达到100%。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创建2家市级、27家区级食品安全示范店,1家放心肉菜超市,打造东城金街、州河湾西坊购物街两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助力夜间经济发展。四是加强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兴华市场、上宝塔菜市场和利颜商贸有限公司等完成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我区大型商场、超市及市场肉菜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在白酒、肉制品、淀粉制品等25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
强化农家院食品安全监管,筑牢食品安全屏障。结合农家院提升改造工程三年行动,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健委、文旅局制定了《蓟州区2020年农家院安全整治工作方案》,通过边检查指导、边宣传教育、边整改落实的方式对官庄镇、下营镇、穿芳峪镇、渔阳镇等农家院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农家院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帮助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与此同时,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互联网+”农家院食品监管新模式,在下营镇郭家沟村、渔阳镇西井峪村开展农家院信息化监管平台试点建设,实现后厨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证照持有、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等情况网上监管。
5.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
蓟州区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线索转递、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做到迅速出击、依法严惩。强化检法协调,主动加强与区检法机关的沟通协商,对重大环食药领域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及时解决了案件定性、证据规格等突出问题,实现了打击效果最大化。三年来,共破获“食品”类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人,移送公安蓟州分局食品类案件20件,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
6.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种养殖企业统一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本,规范农事操作的记载,定期参加农产品技术培训、食品安全培训,不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在食品生产销售环节,市场主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25家食品生产企业、144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实现食品信息电子化可追溯;1家超市达到放心肉菜超市标准;2家食品经营单位达到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标准;27家达到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标准;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明厨亮灶” 实现全覆盖。加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自建食品快检室建设,实现全覆盖,其中蔬菜批发市场和五十八间市场达到示范快检室要求。各市场通过自建的快检室,实现了每天对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上市前的农兽药残留等项目的快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予以公布。市场主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逐步完善入场销售者建档工作,入场销售者档案信息齐全,格式规范。截至目前,我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经营者已全部完成建档工作,完成率为100%。组织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参保企业数量逐年递增。
7.坚持共治共享导向,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我区着力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制定了《蓟州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蓟州区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制度》并建立了由监管执法和检验检测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组织区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召开风险会商会,分析研判全区食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措施,以及重大案件办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深入田间地头、深入村居农户、深入学校食堂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自创建以来,宣传氛围日渐浓厚,先后印制了“宣传海报,手提袋,食品安全知识读本”等食品安全宣传品50000余份、宣传彩页20万页。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0余次。在城区、各乡镇街、机关单位,利用广播、LED屏幕循环播放食品安全宣传音频、视频资料;在府君山广场、州河湾广场等8个重点场所和27个乡镇街建立宣传园地;定做背心6000件,发放至公交客运司机、环卫工人、商超从业人员等进行宣传;在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些群众喜闻乐见、耳熟能详的文艺演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8.坚持创新导向,打造蓟州特色亮点
(1)强化农家院食品安全监管,狠抓农家院改造提升。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我区制定了《蓟州区农家院预防诺如病毒感染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实施方案》,明确农家院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关资质等十项标准,明确责任单位,对不达标的农家院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限期整改。并以农家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为背景,组织区卫健委、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互联网+农家院食品监管”新模式,在下营镇郭家沟村、渔阳镇西井峪村开展农家院信息化监管平台试点建设,实现厨房视频监控、远程语音提醒、食品采购信息管理等功能。完善基层监管网络,织密监管网底,延伸监管触角,打通监管工作“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镇乡街196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深入农家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并发挥其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活动。三是狠抓规范提升。制定《蓟州区农家院提升改造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蓟州区2020年农家院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切实推进农家院上档升级、安全保障。制定《蓟州区农家院开办必备条件》,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涉旅镇乡主动上门服务,指导规范农家院厨房等服务设施,改善卫生条件。以“乡村有约、四季蓟州、最美渔阳、游我展现”为主题,举办了蓟州区“我最喜爱的农家院”评选活动,评选推出20户优质农家院。利用农家院经营空闲季节,对农家院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共开展培训63批次,培训5000多人次,把好农家院菜品上桌前最后一关。
(2)打造民心菜工程,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蓟州区启动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蓟州区依托蓟州蔬菜批发市场设立蓟州农产品配送中心,在千方百计组织货源同时,为解决严格封控措施情况下的肉菜和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保供,打造了网上平台和“民心配送”微信小程序,采取“互联网+配送”模式,探索针对肉菜和副食品零售端的创新型配送方式,社会效益显著。一是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所有上线蔬菜等初级产品全部经过农药残毒检测,并附有检测报告信息,其他产品全部提供国家标准的检疫检测报告。配送面向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伙房、农家院民宿及大中型餐饮企业,可以极大提升相关单位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二是实现全程电子信息追溯,有效降低订货成本。线上预订、线下配送及配送产品等数据全部在线上平台归集留存,线下配送所有产品全部按蓟州蔬菜批发市场当日批发价收取费用,可以降低订货单位成本支出,对减少行政支出作用巨大。三是推动蓟州蔬菜批发市场创新转型:通过引进“互联网+”模式,让信息多跑路,消费者少跑路,提高效率。同时,提升市场的服务水平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情况下的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供能力。
(3)坚持品牌提升,打造蓟州产业优势
蓟州绿色食品生产处于天津市领先水平,1994年被评为全国首家县域绿色食品示范区。全区有机食品基地面积2099亩,主要有苹果、核桃、板栗3个品种;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7.3万亩,有40多个品种、129个单品获得绿色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形成了以蔬菜、果品、禽蛋、畜产、粮食为主的五大系列产品,桑梓西瓜、盘山磨盘柿、天津板栗、黄花山核桃、红花峪桑葚、州河鲤鱼6个产品被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组建了“蓟州农品协会”,打响了“好山、好水、好农品”的农品品牌。建成了上仓、侯家营两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和渔阳镇中以农业示范园,涌现出了上仓玉兰菜、出头岭食用菌、马伸桥蓝莓等一批设施农业新亮点。目前,全区共有农业企业146家,区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7家,已建成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9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9家,市级示范社15家,培育家庭农场71家,加入蓟州农品协会的农产品生产企业达到了116家。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从我区食品产业总体状况看,以下三类风险隐患比较突出,食品安全形势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食品安全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首先,自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区旅游经济冲击较大,从我区食品经营企业的整体来看,食品经营主体户数多、分布广,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手段滞后、单一,给创城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第二,目前从农家乐行业的现状来看,经营者多为当地山区农民,知识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加大投入比较困难,提升改造的难度较大,我们下大力度进行全面规范,但整改后还是容易出现回潮反弹现象。
第三,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诚信意识较弱,存在“政热企冷”现象。农村地区消费水平相对较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一些小超市、小饭店和小摊贩,重效益、轻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标准落实不到位,一些“五毛”食品、临近过期食品等有流向农村市场倾向,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下一步,我区将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突出工作重点,明晰责任链条,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重点加强农家院和农村地区小超市、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环节监管和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着力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扎实推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自查评价结论
创城三年来,蓟州区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创城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企业主体责任履行良好,社会共治格局有效构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定向好,整体创建水平达到了最新修订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细则》要求。
现将以上报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 日至 日,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蓟州区食安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22-2913 8366? 邮箱:jzqjgj13@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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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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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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