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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所在地区: 福建-龙岩-漳平市 发布日期: 2021年8月6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全面推行林长制,进一步压实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漳平林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打造“产城人”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生态漳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全面建立市、乡、村三级林长制,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森林蓄积量达到2168万立方米。

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3%,森林蓄积量达到2404万立方米。实施林业“1+3”工程,即: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与保护,木竹加工、花木、林下经济等三大产业提升工程,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明显提升,初步实现林业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到203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3%,森林蓄积量达到2540万立方米。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实现良性循环,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完美结合,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组织体系

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建立市、乡、村三级林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市级设立第一林长和林长,分别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第一副林长由市委副书记担任,市政府分管林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及挂钩乡镇(街道)的市领导担任副林长,实行市领导挂钩乡镇(街道)负责制。

乡镇(街道)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担任,常务副林长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挂钩村(社区)的科级领导担任,承担本乡镇(街道)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实行挂钩领导负责制;村(社区)设立林长,林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实行源头管理。

国有林场的林长由林场场长担任,国有林场的林长对管理(经营)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负责。

设立林长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兼任,乡镇(街道)参照设立林长办公室。

(二)设立森林警长

由市公安局局长担任市级森林警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担任市级森林副警长,各乡镇(街道)派出所所长担任乡镇(街道)森林警长。

(三)设立检察机关驻林长办公室检察工作联络室

漳平市人民检察院在林长办公室设立驻检察工作联络室,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重点开展对市、乡、村各级林长履职情况的监督、重大案件的提前介入、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联合执法检查等工作。

(四)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市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体旅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林业局、司法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龙岩市公路局漳平分局、工信科技局、水利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台创园区管委会、人行漳平支行、铁路建设发展中心等部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林长制成员,并确定1名副科级干部为联络员。

(五)构建林长智慧管理体系

全面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通过“互联网+”,建设集林长管理考核、资源展示分析、社会监督评价为一体的林长智慧管理平台,构建“天、空、地、人”一体化的森林资源监测平台,提高森林资源的管理效率和生态监测水平,实现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发展由传统方式向数字化、智慧化转变。

  四、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市、乡、村三级林长对所辖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负总责。

第一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本级成员单位和下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强化激励与问责,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指挥、总督导职责。

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建立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对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督查负总责。副林长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马尾松林改造提升等工作,及时组织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乡镇(街道)级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督查、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马尾松林改造提升等工作,落实森林资源源头管理责任,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体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建林长、副林长、林业站和专业护林员的专业护林队伍,科学划分责任区域,实行分片区负责、网格化管理,确保每块林地都有专业护林队伍管理,负责森林消防队伍、乡村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协助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上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辖区内森林资源源头保护管理,划分责任区域,实行分片区负责、网格化管理,在巡护森林,发现火情、林业有害生物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处理并向当地政府报告。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森林警长职责

负责辖区内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保护林区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与稳定。

(三)林长办公室职责

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制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同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本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林长决定事项,承办林长会议,协助林长履职尽责。

 五、主要任务

1.科学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包括林业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涉及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全局性方向性的规划。推进“山水林田湖草”规划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等规划的有机衔接,最终实现“多规合一”,确保我市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全面加强林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管控。组织制定并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落实林地使用定额管理制度,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禁毁林开垦。落实好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管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任务,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加快完善漳平天台国家森林公园、南洋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森林步道县级示范点;做好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工作,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3.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制定保护修复计划并付诸实施。严格控制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转为商品林或者非林地。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制度,完成重点生态区位的商品林赎买保护任务。

4.加强“三防”体系建设。加强基层林业站、林业基础设施和网格护林员、监管员建设和管理,把“护林员巡护系统”建设为林长制智慧平台,逐步构建起“天空地”一体化森林资源监管体系,扎实高效地做好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以及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捕滥猎违法行为防范等林业“三防”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的安定稳定。

5.持续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在稳定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的现代林业产权体系,推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依法保护农民承包权,真正放活林地经营权。继续探索在放活经营权、促进规模经营、林业投融资、完善生态补偿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森林资源培育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全社会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积极性。积极探索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建设,拓展和提升林业固碳展能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预期目标,落实“农林22条措施”,鼓励和支持台胞台企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林业高质量发展。﹞

6.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以实施低效林改造、林分结构优化、森林固碳能力提升、油茶高产示范建设四大国土绿化试点项目为抓手,高质量推动国土绿化行动。实施龙岩市原中央苏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增加林业碳汇增量和生态功能,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示范样板。全面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松林改造提升工程,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项目,打造生态修复和森林景观提升样板工程。统筹推进城乡绿化融合发展,广泛开展城乡绿化美化和全民义务植树。

7.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强化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违反林业行政管理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建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公益诉讼制度,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力度,集约高效管理,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提高林业执法效率。

8.发展绿色生态惠民产业。实施漳平林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木竹加工、花木、林下经济等生态惠民产业,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做大绿色产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生态产业化。做大做强木竹加工产业,建设漳平市木竹产业园,大力推进木竹藤等林产品的精深加工,打造国家级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发展壮大花木产业,继续提升全国最大的盆栽杜鹃花生产基地,推进花卉电商产业规模化发展,打造全省现代花木产业示范基地。扶持发展新兴的特色林下经济产业,以林下种植为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规模、较大潜力、较大辐射能力的省级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鼓励科学合理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种养等,做实做优森林康养业,创建省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体验基地、森林康养小镇。加大“森林人家”建设力度,打造“森林村落﹢特色农产品”的多元化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推动“森林人家”休闲健康游全面发展。持续打造一批国家林业品牌,重点打造提升现有“国家漳平户外木竹制品产业示范园区”“中国花木之乡”“中国杜鹃花之乡”“中国特色竹乡”“漳平天台国家森林公园”“漳平南洋国家湿地公园”“国家4A级景区九鹏溪景区”“中国最美樱花胜地”等8个国家林业品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持续开展森林城镇(村庄)建设。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到2021年底前各级林长制的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等落实到位。构建起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林长会议制度,部署林长制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林长制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等制度,为林长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信息支持。建立林长制督查制度,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严格考核评价。建立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制定对各级林长、林长制各成员单位的考评办法,组织开展年度工作考核和林长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将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列入市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离任或任中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的,及时进行约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推进林长制工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褒扬激励。

4.加大资金投入。党委和政府要将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资金,建设林长制智慧平台,提高林长制管理效率。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管理,保障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资金投入。

5.加强社会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增强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在每个村的主要路口设立林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督促各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尽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和市政府。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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