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项目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9月8日 |
区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广州开发区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共有2个项目推荐名额。为配合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我局决定公开征集优秀专利项目并开展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次推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件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二、申报主体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本区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专利实施单位;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区的专利权人;
(二)专利权人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联合实施单位共同申报,专利权人放弃申报且同意实施单位申报的,实施单位可以单独申报;
(三)专利权人与实施单位联合申报的,专利权人为第一申报人;实施单位单独申报的,要出具专利权人同意的书面声明;
(四)一个申报主体只可参评1项;
(五)已通过其他途径参评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最新申报书);
(二)附件(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三)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17:00;
(二)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电子邮件报送,不接受现场申报;
(三)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提交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7日
(联系人:袁嘉亮,联系电话:82504022,电子邮箱:yuanjl@gdd.gov.cn)
附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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