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汝南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河南-驻马店-汝南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16日 |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15日,县委第七巡察组对汝南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为期50天的集中巡察。2021年3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根据反馈意见,县司法局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期间,先后8次召开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重要事项。谈话164人次,通报批评26人,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0项。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思想建设有短板的问题。一是结合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制定了学习教育计划,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宪法》修正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二是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党建办采取电话、视频、微信等形式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测试,组织知识竞赛,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理论学习掌握不牢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并予以补课补考。截至目前,已下发督查通报6期,达到了“通报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规范了党组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会议记录模式,由专人记录,做好记录和归档。四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现已全面开展,截至目前,已谈话2轮164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部署不到位、打折扣的问题。坚持党建引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和局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进行学习。一是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员已配备到位,恢复人员值守,规范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办理及加强案件办理回访工作。二是4月1日,在中共汝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汇报。目前正在积极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协调,结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恢复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是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创新普法形式,积极与新媒体对接,拓展舆论宣传阵地,通过领导说法、专题讲座、以案促法、讲解具体案例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3月26日,汝南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2021年汝南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责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大普法、大宣传的格局。四是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管理。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受理,由局行政审批股统一审批;并成立了案件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级评审,作为案件办理补贴发放依据。同时,落实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由局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随机抽取案件,回访结果报案件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作为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和补贴的重要依据。五是落实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及“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责任到人,按照市县营商办工作要求及时按计划开展工作。并在本次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填报中,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填报任务。
(三)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及担当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制定了调研计划。局党组成员定期到基层司法所调研走访,形成了调研报告,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了谈心谈话,集中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培训30余次,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干警们干事创业的激情。二是司法行政专网问题已整改到位,18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已全部接通,并完善了管理制度,做好运行、维护。三是启动了工会账户,正在征缴会费,进一步完善鞭策激励机制,推进队伍内关怀、勉励、教育工作,充分了解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诉求,切实解决问题,提升干事创业激情。
二、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问题。一是开展了项目资金专项清查,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立明牵头,组织办公室、财务室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查处整改。二是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警示教育大会,让违纪干警现身说法,对中央八项规定进行再认识、再讨论、再重申。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叶磊为全体干警作廉政报告,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截至目前,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真正从思想上筑牢防线。
(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报销审批,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定了《公车使用及差旅费报销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报销审批,督促了各股室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招待程序,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严禁铺张浪费。二是加强财务工作指导和培训,严格财务公开制度。截至目前,已召开专题培训会1次。
(三)关于违规兼职取酬、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一是开展了集中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工作,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按照要求开展清理自查工作,排查参与营利活动人员。其中,自愿留在河南安澜律师律事务所工作的司法局工作人员均已于2019年6月辞职;2020年5月,原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均已停止律师执业资格注册;同时,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汝南县汝宁街道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属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已依法停止注册;县公证处四级主任科员张卫红同志已向上级申请注销公证员资格,并已获批准。二是加强对兼职取酬问题的监督,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办理,汝南县司法局制定下发了《汝南县司法局关于预防兼职取酬问题的实施办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牵头,每月排查违规办理情况,并公示排查结果。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组织力有待提升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展行不到位,支部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一是向县委组织部汇报,进行了支部改选。3月11日,我局机关党支部进行了支部改选,丁颖同志任中共汝南县司法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6月9日,再次改选吕凌云同志任中共汝南县司法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已改选到位。二是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三是规范“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明确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党员大会、党课、主题党日内容,并分类规范记录。整改以来,召开支委会2次、党小组会议3次、党员大会1次,原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丁颖,现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凌云和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立明分别为机关党员上了党课,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四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建办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提出严厉的批评并从快整改落实到位。
(二)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今年局党组2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廉政风险点,研究防范措施。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落细落实,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根本性好转。二是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已与各司法所、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30份,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履行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职责分工,规定以后凡因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一律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四是树立以案促改常态化的理念。开展专题“以案促改”活动,3月12日,召开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教育警示会议,针对“2020年2月司法局派驻常兴镇杨庄村3名驻村工作队员违规饮酒一事”认真查摆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人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争取县里支持,配齐配强局党组领导班子。截至目前,县司法局已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政治部主任1名。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编制竞聘上岗等方式,逐步充实人员,解决人员编制的问题。二是制定《汝南县司法局内部机构人员交流轮岗制度》,坚持原则条件,严格按照交流轮岗范围和对象,对我局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统筹安排。三是加强了人才梯次配置,科学谋划人岗编配,专注年轻干部的培养,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加强后备干部储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6-2377720;邮政信箱: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63300);电子邮箱:rnxsfj@163.com。
中共汝南县司法局党组
2021年7月1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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