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所在地区: 安徽-亳州-谯城区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8日
建设快讯正文
富文本

谯政〔2021〕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48条规定,现将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第2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共涉及亳州市谯城区范围内8个地块,集体土地总面积9.9035公顷,其中农用地9.903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此次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的勘测结果并报省政府依法批准为准。(地块编号:谯城区土地储备中心2019-48、2019-132、2019-17、2020-25、2020-57、2020-59、2021-6、2021-7地块)

  1. 土地现状

所在镇村

占用农用地(亩)

占用集体建设用地(亩)

占用未利用地(亩)

合计(亩)

城父镇百尺河村

1.866

0

0

1.866

十河镇西关村

5.937

0

0

5.937

十河镇大周村

1.8045

0

0

1.8045

花戏楼街道城郊社区

20.2245

0

0

20.2245

花戏楼街道桑园社区

17.004

0

0

17.004

赵桥乡赵桥村

14.685

0

0

14.685

华佗镇大吴村

9.642

0

0

9.642

华佗镇程屯村

45.5235

0

0

45.5235

华佗镇五里村

7.518

0

0

7.518

十八里镇十二里社区

14.247

0

0

14.247

十八里镇陈抟社区

9.366

0

0

9.366

观堂镇观堂村

0.735

0

0

0.735

三、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补偿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片征地综合地价Ⅰ类每亩48600元、Ⅱ类每亩46100元。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致,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

  1. 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被征地

村民组

征地面积(亩)

区片综合地价(元)

合计补偿费用(万元)

城父镇百尺河村

1.866

46100

8.6023

十河镇西关村

5.937

46100

27.3696

十河镇大周村

1.8045

46100

8.3187

花戏楼街道城郊社区

20.2245

48600

98.2911

花戏楼街道桑园社区

17.004

48600

82.6394

赵桥乡赵桥村

14.685

46100

67.6979

华佗镇大吴村

9.642

46100

44.4496

华佗镇程屯村

45.5235

48600

221.2442

华佗镇五里村

7.518

48600

36.5375

十八里镇十二里社区

14.247

48600

69.2404

十八里镇陈抟社区

9.366

48600

45.5188

观堂镇观堂村

0.735

46100

3.3884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谯城区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7号),据实补偿。

  1. 征地补偿费用的发放对象和方式。

    1.属农民个人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全额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2.属村集体共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拨付村(组)集体,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确定资金使用方向;

    3.青苗、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发放给所有者;

    4.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费用属补偿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拨付给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费用属被征地农民个人的,打卡发放到农户。

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对被征收土地所涉及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其中:

(一)货币安置补偿具体按上述安置补助标准执行。

(二)社会保险安置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的通知》(亳政秘〔2017〕8号)执行。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组织实施征地拆迁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其他

被征地村民应维持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利用现状,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和林木,抢建房屋和其它构筑物等,不予补偿。拟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要求听证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村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不同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作无意见或放弃听证。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