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镇海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7日 |
经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1年12月7日2时起,全市启动I级应急响应,同时对镇海区临时实施封闭管理。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根据“精准防控、动态清零”要求,现就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主动申报告知。请有国内中高风险涉疫地区旅居史,尤其是11月22日以来有镇海区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落实个人报告承诺制度,确保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奉化区疫情防控办落实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非必要不外出。请广大市民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不组织聚会聚餐。无特殊情况,不要出宁波市。确须外出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奉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从严管控各类大型会议和活动。暂时关停全区面向公众开放的影剧院、体育馆、网吧、娱乐场所、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礼堂等场所。全区所有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开放,停止一切聚集性宗教活动。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控。进一步强化景区景点预约、限流、错峰等措施,减少人群聚集,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加强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管理,养老机构疫情期间暂停探视。严格落实落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管控。
五、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为了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符合条件的个人,应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接种两针疫苗的人员要积极接种加强针疫苗,构筑高水平全民免疫屏障。
宁波市奉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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