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安排
| 所在地区: | 江西-鹰潭-月湖区 | 发布日期: | 2019年2月18日 |
2018年以来,全市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域一体、改革创新、优化生态、小市大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两都一城”,持续开展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8.2%,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PM2.5浓度均值为36μg/m3,同比下降12.2%,全省并列第三;PM10浓度均值为52μg/m3,同比下降11.9%,为全省最低。我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在100%,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一、2018年工作情况
(一)全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截至2019年1月底,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9个问题,其中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销号台账正在审核中,5个问题达到序时进度。督察期间交办的16件信访件,已办结15件,剩余1件正在有序推进(市老污水处理厂已拆除,正在改建成湿地公园)。2017年省环保督察组反馈49个问题,其中有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5个问题达到序时进度,4个问题未达到序时进度;期间交办239件信访件,其中231件已解决,8件正在解决。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的46件信访件均已解决,督察组反馈涉及我市的13个问题,其中共性问题9个,个性问题4个,各地各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我市已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备案稿)并报省环保督察办,待省整改方案正式出台后将及时印发实施。
(二)科学谋划,大气污染防治有序开展。
一是深化燃煤锅炉治理。全年完成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29台,除完成省里下达的20台淘汰任务外,还超额完成了9台,完成率为145%。
二是开展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完成火电、水泥、有色冶炼等重点行业22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积极开展VOCs专项治理,其中红旗集团已完成全部漆包线有机废气多级治理改造并通过验收。
三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全面完成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全市6家机动车环验机构均已联网;完成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在城市主要进口、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了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制定了重型柴油车行驶路线,设置了黑烟车限行和禁行区域,严控重型高污染车辆进城。
四是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开展了预拌混凝土企业等3大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检查企业41家,责令整改28家,整改到位25家。抓好城市扬尘污染治理,组织全市施工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暨标准化现场推进观摩会。2018年全市施工工地共71家,共对扬尘治理不到位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单43张、停工通知单51张,处罚2起。
五是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强秸秆禁烧及利用,成立了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相关单位职责。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市范围开展集中督查,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全年印发秸秆禁烧宣传资料91000余份,宣传标语横幅80余条,出动巡回宣传车200余次,开展巡查8359余次,接到举报电话16余次,扑灭火点252余处,处罚12人。
六是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检查执法力度,全市569家100平方米以上餐饮经营场所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80.6%。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全市25条主干道露天烧烤摊位已全部取缔。
七是全面应对今冬明春污染天气。自2018年10月29日起,针对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城市扬尘污染、秸秆禁烧等重点工作开展巡查并每周调度,共发现各类问题196个,现已基本整改到位。
八是开展大气源清单编制工作。完成第一阶段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建设,在中心城区试点布设了36套空气监测微站,并聘请专家团队入驻开展污染源分析,初步摸清国控站点周边污染源,为政府精准施策提供科学支撑。2018年12月已编制完成建设方案,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三)综合实施,流域污染治理取得成效。
一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下达了2018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确定了20个整治建制村名单,现均已全部完成。
二是加强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强化调度,要求中石化、中石油、各民营加油站业主按照要求完成防渗改造。全市59家加油站共213个地下油罐均已完成(包括正在改造)更换双层罐或者设置防渗池,完成率100%。老旧油罐已全部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妥善处理,消除了污染隐患。
三是强化城镇污染治理。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220吨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龙虎山景区污水处理厂和高新区白露片区前端污水处理设施正式运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有序推进,东湖、南湖黑臭水体整治基本完成。
四是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力度。对全市3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并逐一落实,余江区已于12月7日整改到位,贵溪市也于12月20日完成整改。同时,完成了14个农村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最终稿,待报请省政府批准。
(四)多点发力,土壤、重金属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全市农用地样品采集工作。加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完成了2处疑似污染地块的初步调查,确认1处(余江志成电镀原厂区)不属污染地块,1处(贵溪千盛化工原厂区)为污染地块,建立了我市污染地块名录,并督促鹰潭市木材防腐厂地块尽快完成初步调查。积极部署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召开了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工作动员会,启动相关企业(填埋场)信息采集工作,全市113家企业均已完成信息采集与风险筛查工作。
二是开展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启动了江铜贵冶周边区域九牛岗土壤修复示范后续项目和江西麒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周边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不断巩固重金属污染整治成果。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完成对原贵溪冷水银矿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原江西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遗留磷石膏渣场(D区)综合治理项目评审,并纳入中央、省、市三级土壤项目库管理。
三是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严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换证关,通过业务培训、实地考核,进一步加强危险物品规范化管理。举办了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班,并对辖区内产废单位及经营单位开展了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五)严格执法,环境监管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强化环境执法。切实开展了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接受了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和“清废行动2018”专项督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同时,通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交叉检查稽查和夜间“零点行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检查企业1500余家次,对251家存在环境违行为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立案查办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07起,其中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11起,查封扣押9件,限产停产案件5起。
二是做好信访工作。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全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863件,办结863件,办结率100%。同时,严格落实信访积案化解制度,排查化解环境信访积案8件。
三是提升环境应急能力。扎实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环境风险源底数,全年共排查化工、冶炼、有色、涉危等重点行业企业150余家次,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加强应急预案及预警体系建设,对《鹰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并报市政府印发实施,对全市市级以上重点排污单位实行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同时,加强应急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2018年我市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六)多措并举,积极助推绿色发展。
一是严格环评审批。按照“三单两制”要求,严格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关,全年市本级共审批项目81个,其中:报告书30个、报告表51个。
二是严格标准底线。组织完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征求意见、确认及划定工作,根据确认稿核定我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869.56km2,占国土面积的24.45%。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完成5大重点行业27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完成我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积极组织各地按时有序开展污普工作,通过现场清查确定全市各类普查对象1567个,已完成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数据质量审核。
四是智慧环保平台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投资2500多万元开发建设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并投入使用;结合企业分类监管办法,对全市79家市级以上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大大提升了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水平;启动了智慧“环保+水利”项目建设,并将入河排污口和小(一)型以上水库纳入监测范围,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编制,并报市信息办安排专家评审。
五是积极组织开展环保领域改革。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出台了《鹰潭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环保机构垂改工作,组织开展了前期摸底调研工作,制定了《鹰潭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报省委编办和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审批。
六是加大环保宣教力度。注重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全年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刊播了环保新闻宣传报道237条,其中国家级媒体5条,省级媒体24条,市级媒体208条。组织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举办了“全民看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环境日街区宣传活动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以来我市环保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环境污染防治任务艰巨,环境改善目标压力较大。二是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严峻,村镇环保基础能力建设薄弱。三是环保部门力量薄弱,亟待进一步加强。
三、2019年工作安排
(一)做好“各项整改”,切实履行环保职责。牵头相关部门不折不扣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生态审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逐条督促推进任务落实,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开展清水行动,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一是提前谋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统筹推进的原则,提前下达2020年整治任务。二是推动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协调解决月湖新城、信江新区污水处理厂运行问题,新建潢溪、中童、塘湾(二期)、锦江(二期)等一批乡镇污水处理厂。三是开展各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四是完成市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三)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一是强化对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火电等重点企业的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二是加强对机动车环检机构监管,严肃查处机动车尾气检验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全面开展秸秆禁烧督查工作,深入一线和重点区域开展督查。四是持续开展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测和源清单编制,摸清本地污染物排放情况,为科学有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核心数据支撑。
(四)推进土壤、重金属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推动我市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加强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持续跟踪问效。二是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在2019年底前完成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名单确认、点位布设等工作。三是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要求相关企业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
(五)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全面推行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推进现场执法标准化和规范化。切实开展工业园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大对加油站、涉金属、涉固体(危险)废物、涉VOCS排放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专项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落实整改;加强环境信访工作,认真受理、查处污染投诉,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积极做好其他相关重点工作。一是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开展普查质量核查、汇总建库、验收、发布和成果开发利用等工作。二是对表省和市时间节点和要求,扎实推进环保系统机构改革,全面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三是加快推进智慧“环保+水利”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力争2019年底完成系统管理平台的开发和搭建。四是着力构建大宣教格局,增强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积极开展“双创”活动。四是大力开展“五型”机关建设,进一步转作风、优环境,助推鹰潭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019年1月3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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