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静”过年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所在地区: | 四川-绵阳-安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1月17日 |
随着春节的临近,14日上午,顺庆区中城街道办组织工作人员到辖区一些社区、小区宣传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并提醒市民:“一定要注意安全和环境,特别是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连日来,全市各地加大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以让市民度过一个平安、“清静”的春节。
强化宣传让“禁放”深入人心
14日上午,顺庆区中城街道办组织工作人员来到医学街社区以及一些小区,宣传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
在小区内,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放烟花爆竹不仅有安全隐患,还影响环境,今年春节,坚决不放。”听了宣传,医学街社区一位居民说。
当天上午,主城区一些小区挂起了横幅,上面写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禁放区不放烟花爆竹,你我共建文明城市”等内容。
随着春节临近,除了加强宣传外,全市各地还纷纷发布公告,提醒市民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日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关于市辖三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规定:市辖三区城市规划区向外延伸3公里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日前,嘉陵区也发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火花街道办、南湖街道办、都尉街道办、文峰街道办、西兴街道办行政辖区为禁放区域,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个人或单位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不久,南部县发布的禁止在禁售禁放区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告市民书称,全年任何时段在禁售禁放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告市民书明确了禁售禁放区域,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顺庆区、高坪区、阆中市、西充县、仪陇县、营山县、蓬安县也纷纷发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
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违法行为的查处,任何个人或单位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市公安局民警提醒,除了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外,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风景区等重点防火区,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