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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安委办字〔2019〕13号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所在地区: 广西-玉林-容县 发布日期: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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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2019年玉林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玉安委字〔2019〕3号)和《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容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容安委字〔2019〕4号)等工作安排,按照自治区及玉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为做好我县2019年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治理,排查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建国70周年大庆和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环境,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政府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县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

各镇、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二、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会同各有关配合部门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整治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企业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非煤矿山由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固体危险废物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实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应急管理局、经贸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二)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民爆物品、电力安全专项整治:民爆物品由县经贸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公安局配合;电力由县经贸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县道路交通相关职能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局、容县公路局)。

(五)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由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局分别组织实施,其中防汛安全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文广旅游局、经贸科技局、住建局、城管监督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七)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

(八)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九)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文广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涉爆粉尘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由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县粮食局)、农业农村局分别组织实施。

(十一)校车和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由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城镇燃气、食品卫生、气象防雷、院校实验室、城市公共交通、供水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由对应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十五)重要时间节点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卫健局、消防大队等部门配合。

三、突出工作重点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非煤矿山方面:严格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继续深化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重点抓好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的整治工作,严格小型露天采石场的规范开采,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强化重点场所、危险化学品固体危险废物的安全管控。深入开展甲醛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风险排查治理、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等专项整治。

(三)烟花爆竹方面:继续深化开展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下店上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快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改提升和关闭退出。

(四)交通运输方面: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和严重超载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和整治,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山区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落实公交车驾驶区域的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公交车配备乘务管理人员规定等重点任务,提升公交车司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开展桥梁防撞护栏的隐患排查治理及综合性交通管控工作。

(五)水上交通方面: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渡口渡船和旅游排筏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渔船自(农)用船非法载客、采砂船违法作业等违法行为,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六)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隐患和问题,突出做好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和县域工程的安全监管。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建筑起重机械倒塌事故为重点,加大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房屋市政工程监管力度,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和挂靠施工专项治理。

(七)消防方面: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古村落及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城中村、民宿“农家乐”、“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房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八)重要时间节点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玉博会等重大活动安全防范。

其他行业领域要针对本部门本行业特点和实际,强化行业监管,明确整治重点,排查问题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问题和隐患整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隐患的检查排查,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严密监控,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时间跨度长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有效监督,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严防死灰复燃。要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懈、力度不减,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实际,深入排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整治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检查重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加强明查暗访;紧盯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三违”、烟花爆竹“三超一改”、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重点查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执法效果。要严格事故查处,健全事故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制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并逐级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要督促各类企业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

请各镇、县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于2019年6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9月25日前将检查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统计表、12月25日前将检查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统计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安委办。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和正式发文扫描件(或OA发文版)至县安委办邮箱。

县安委办地址:容州镇河南大道13,电话:0775-5322862,电子邮箱:ajj2060@163.com。

附件:2019年度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隐患统计表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附件

2019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隐患统计表

一、汇总表(表一)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检查企业数(家)

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存在问题(项)

已完成整改(项)

县本级单位检查企业数 (家)

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存在问题 (项)

其中,一般问题隐患,重点问题隐患 项,下发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 万元

已完成整改(项)

二、重点问题隐患明细表(表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序号

被检查企业

检查主体

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存在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是否验收销号)

目前存在的问题

备注

1

2

3

4

5

三、重点问题隐患闭环管理跟踪登记表(表三)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序号

被检查企业

重点问题隐患

责任单位(部门)及主要责任人

整改措施

投入整改资金(万元)

整改时限

是否列入上级督查巡查问题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是否验收销号)

闭环管理材料清单(目录)

备注

1

2

3

4

5

6

填表说明:1.关于“检查主体”:是指我县或上级到容县开展的执法检查、督查、巡查的单位名称,如XX县、容县XXX局、玉林市及自治区XXX局等;2.关于“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存在问题”:需要把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情况都罗列填写进去;3.关于“是否重点问题隐患”,“是否列入上级督查巡查问题隐患”:请各镇、各成员单位结合对照本行业领域特点、安全标准自行确定,如列入上级督查巡查问题隐患,则由各成员单位自行组织督查巡查、跟踪落实;4. 关于“重点问题隐患闭环管理跟踪登记表(表三)”:此表不用报送,由各地、各成员单位作为管理台账,对重点问题隐患闭环管理、跟踪管理使用;5.关于“闭环管理材料清单”,只需罗列材料目录即可,材料清单要体现闭环管理的全过程,包括整改前后照片对照等。各镇、各成员单位注意收集汇总每一项重点问题隐患的闭环管理材料,自行保管,以备督查,无需报送。县安委办将对各镇、各成员单位的“重点问题隐患闭环管理跟踪登记表”、“闭环管理材料清单”随机督查、抽查。6.关于报送问题:请一并报送电子版、单位盖章扫描版。表一、表二要求9月25日、12月25日报送。7.咨询电话:0775-5322862,电子邮箱:ajj206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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