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安委办字〔2019〕9号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2019年容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等文件修改意见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西-玉林-容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5月13日 |
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求《2019年容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等文件修改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自治区、玉林市及容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2019年容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并说明理由书面反馈我办,如无意见也请在邮箱反馈到我办(联系人:姚大传,联系电话:0775-5322060,传真:5316669),请同时报送发电子版,电子邮箱:ajj2060@163.com)。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同意。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容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玉林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平安容县、平安玉林、壮美广西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
(一)深入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减灾的重要论述和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所作的重要训词宣传活动,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盘、基本面,阐释加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
(二)针对机构改革后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调整变化情况,分期分批对新调整的镇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轮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勇于担当作为,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强化各部门领导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玉林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各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四)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结合机构改革,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并纳入“三定”规定,制定落实安全监管权力责任清单。统筹抓好机构改革和安全监管,做到两不误、互促进。(县应急管理局、县委编办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五)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严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思路,督促推动各类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法定职责,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的部门分工负责)
(六)规范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改进巡查和考核方式方法,推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继续组织开展2019年度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镇政府考核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以及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七)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建立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推动调查结果转化应用。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约谈和“回头看”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治理
(八)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和严重超载货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和整治,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持续推进道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落实公交车驾驶区域的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公交车配备乘务管理人员规定等重点任务,提升公交车司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开展桥梁防撞护栏的隐患排查治理及综合性交通管控工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九)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格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十)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氯乙烯、甲醛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风险排查治理、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等专项整治,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开展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下店上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快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改提升和关闭退出。(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二)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渡口渡船和旅游排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渔船自(农)用船非法载客、采砂船违法作业等违法行为,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古村落、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城中村、民宿“农家乐”“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贸易科技局、县文广旅游局、县住建局、县城管监督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四)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渔业船舶、农机、电力、旅游、民爆物品、院校实验室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深入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粉尘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风险防控。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玉博会等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四、严格规范安全监管执法
(十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和执法专项行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指导地方科学合理采取执法措施,严防执法过程中出现选择性执法和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县安委会办公室每月通报县重点部门(应急、公安、交通、住建、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执法情况和各镇巡查情况,切实解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的部门分工负责)
(十七)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开展专项“回头看”检查,做到安全条件不减,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的部门分工负责)
(十八)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从严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停电等强制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增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威慑力、震撼力。(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的部门分工负责)
五、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十九)持续推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容县委员会 容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抓好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做到出台一项、落实一项、见效一项。(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开发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全面落实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四所合一”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编办及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一)创新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办、集中曝光、巡查、约谈等制度措施,提高安全监管实效。推动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承诺制度,健全安全诚信体系。严格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的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开展自治区级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促进安全产业集聚发展。(县住建局、县城管监督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适应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加强农村安全防范、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向农村延伸,确保农村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四)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机制。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保费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范围,制定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标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建立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和落实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保险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二十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加快提升应急能力。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整合应急资源,加大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扶持力度,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重特大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实效。
配合自治区推广利用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深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消防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融入自治区建筑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智慧化监管水平。配合自治区推动广西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应用,优化和提升广西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的功能和监测水平。配合自治区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建设。配合自治区加快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监督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七)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实用技术,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广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以及烟花爆竹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等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实用产品。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公交车智能视频监控和汽电车驾驶区域安全隔离设施的配备应用。加快推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等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结合实际,加快推进一批人工智能等安全生产的示范工程,扩大智能安全设备的应用范围,最大限度防止出现伤亡事故。配合自治区推动加快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监管平台建设。(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经贸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八)继续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加大公路、站场等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车型标准化和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深化农机、公路和电力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贯,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基层,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学生溺水等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八桂行”“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七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牵头,县住建局、县城管监督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旅游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广播电视台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七、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三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和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作风不实等问题。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尽快熟悉业务、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十二)有序推动县级应急管理机构的改革,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衔接顺畅、力度不减。协助县政府充实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强化乡镇安全监管力量,做好资金、装备保障。开展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县应急管理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的部门分工负责)
(三十三)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协助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执法专题轮训,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改进安全监管模式,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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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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