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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安委办字〔2019〕8号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巡查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所在地区: 广西-玉林-容县 发布日期: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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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巡查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主席陈武等自治区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4号)部署安排,切实推动全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容县委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对全县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包括综合督导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两部分内容。

(一)综合督导检查

1.各镇各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主席陈武等自治区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排,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情况。

2.各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4号 ),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重点检查各镇政府督促企业自查、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和综合治理的情况,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

3.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安排情况,特别是牵头负责部门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4.《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及主要领导同志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情况、党委委员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5.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情况,落实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应对情况,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遇重大险情预警及提前停产撤人制度情况,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等。

(二)专项督导检查

1.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管理人员及制订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教育培训、防火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是否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等检查内容。特别是对周边单位的安全影响情况。

2.非煤矿山。加强对矿区周边,特别是生活区、办公区等重点部位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做好露天矿山防山体垮塌、边坡垮塌、防山洪、防泥石流,及地下矿山防透水等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扎实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加强对矿井采空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严查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3.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商住楼以及群租房、“三合一”场所、高层住宅、地下建筑等高危场所为重点,采取行业督查、网格排查、单位自查、专业抽查等方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情况。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情况;二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三查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四查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五查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六查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七查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

4.烟花爆竹。深化开展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下店上宅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情况。

5.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

6.道路交通。重点检查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组织开展“两客一危”、货物运输企业及农村摩托车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情况。

7.水上交通。重点检查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客船、高速客船、客滚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载运易流态货物船舶)、渡口渡船和旅游排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渔船自(农)用船非法载客、采砂船违法作业等违法行为,明确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8.铁路交通。重点检查强化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开展高铁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活动,依法打击整治高铁桥下违规办市场、开工厂、停放高危汽车,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违法弃土、堆放垃圾等安全环境隐患情况。

9.建筑施工。塌陷、高空坠落、塔吊升降机事故防范情况;矿山等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外包工程集中整治情况。

10.特种设备。重点检查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深入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以及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1.民爆物品。重点检查民爆物品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四超、三违”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情况。

12.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现象;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13.校车和校园。重点检查各类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情况,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防控情况,校舍隐患排查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情况。

14.其他行业领域。重点检查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督导检查组织

督导检查工作由容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综合督导检查由容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专项督导检查由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综合督导检查组织

容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4个综合督导检查组,各对口督导检查1~2个镇。组长分别由容县应急管理局班子各位领导担任,成员由容县应急管理局干部担任。另配备相关专家若干名(可根据督导检查工作需要临时调配)。

综合督导检查组分组安排见附件。

(二)专项督导检查组织

由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自行组织专项督导检查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民爆物品安全由县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牵头组织。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

消防安全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

道路交通安全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组织。

交通运输行业、水上交通安全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

铁路安全由玉林工务段容县工区牵头组织。

建筑施工安全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

特种设备安全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

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

校车和校园安全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

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由自治区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请各牵头部门组成由科级领导任组长的专项督导检查组,明确督导检查组成员名单,并制定督导检查工作计划,于5月15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督导检查对象:各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点企业。

(二)督导检查范围:综合督导检查包括全县7个镇和经开区管委。

四、督导检查时间

2019年5月中旬,每组督导检查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其中:综合督导检查5月20日前完成,专项督导检查5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督导检查组另行通知。

五、督导检查方式

(一)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督导检查是在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企业自查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二)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镇政府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重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暗访检查和随机抽查,推动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督导检查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相应专家参加,组成专家指导工作组,对地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服务。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主动与各相关督导检查组联系,确定具体行程,积极配合督导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督导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三)督导检查结束,各督导检查组(包括:综合督导检查组、专项督导检查组)要向被督导检查镇反馈督导检查情况,移交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并在3日内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请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19年5月15日前将负责的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县综合督导检查组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督导检查工作报告,县专项督导检查组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督导检查工作报告,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姚大传,联系电话:5322060(兼传真),电子邮箱:ajj2060@163.com。

附件:综合督导检查组分组安排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附件

综合督导检查组分组安排

第1组:负责容州镇、浪水镇

组 长:罗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联系人:黎丽婵(县应急管理局股长,联系电话:18877589853)

第2组:县经开区管委、容西镇

组 长:李锐舟(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联系人:覃家誉(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13657755011)

第3组:负责杨梅镇、石寨镇

组 长:韩启杰(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联系人:卢彬(县应急管理局股长,联系电话:18877589857)

第4组:负责黎村镇、灵山镇

组 长:杨泽浪(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联系人:姚大传(县应急管理局股长,联系电话:1887758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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