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关于对《江西丰兰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香精香料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决定的公示

所在地区: 江西-抚州-金溪县 发布日期: 2022年1月17日
建设快讯正文
<$[信息内容]>beginZJEG_RSS.content.begin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丰兰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香精香料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5298002

传真:0794-5298002

通讯地址: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年产2600吨香精香料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高新产业园

建设单位

江西丰兰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金石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概况

项目属新建,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高新产业园,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42′17.844″、北纬27°53′16.327″。建设项目属于香料、香精制造,行业代码为C2684 。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6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治理工艺,确保达标排放。香精生产过程投料、搅拌混合、静置、过滤、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 1101.2—2019)中表1、表3相关标准要求,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有机废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粉末产品生产过程投料、干燥、过筛等工序产生的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排放;恶臭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近期园区污水处理厂尚未正式运行,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破乳+气浮分离+生化处理设施(一沉池+一级接触氧化池+二级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A标准;远期达到金溪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强度 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及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场所釆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防止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强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及监测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一旦发现环境污染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边界为起点50m范围内的区域。你公司应配合县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出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079t/a、NH3-N≤0.008t/a、VOCs≤0.2t/a)。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

来源: <$[信息来源]>begin金溪县生态环境局<$[信息来源]>end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