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宁乡市兰永强水果店2批次,宁乡人仁发百...
| 所在地区: | 湖南-长沙-宁乡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1月28日 |
根据国抽平台监督抽检结果,我市有7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宁乡市兰永强水果店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项目、猕猴桃中氯吡脲项目,宁乡人仁发百货商行销售的黄鸭叫(淡水鱼)中孔雀石绿项目、生姜中吡虫啉项目,宁乡灰汤镇群富超市销售的泥鳅(淡水鱼)中恩诺沙星项目、宁乡晨轩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老姜中吡虫啉项目、宁乡启源蒜业销售的仔姜中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宁乡市兰永强水果店、宁乡人仁发百货商行、宁乡灰汤镇群富超市、宁乡晨轩蔬菜经营部、宁乡启源蒜业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均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
宁乡市兰永强水果店、宁乡人仁发百货商行、宁乡灰汤镇群富超市、宁乡晨轩蔬菜经营部、宁乡启源蒜业均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找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有效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
当事人宁乡市兰永强水果店、宁乡人仁发百货商行、宁乡灰汤镇群富超市、宁乡晨轩蔬菜经营部、宁乡启源蒜业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之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宁乡市兰永强水果店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69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宁乡人仁发百货商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717.6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宁乡灰汤镇群富超市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05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宁乡晨轩蔬菜经营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宁乡启源蒜业因该店已关门停业,无法联系当事人,中止调查。
?
?
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