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所在地区: | 重庆-江津- | 发布日期: | 2022年1月29日 |
各位代表:
我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
区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各项任务,为江津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共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6次,召开区人大常委会43次、主任会议143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5项,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15项,专题调研45项,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68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5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8人次,任免人民陪审员300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3件次。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对39件法规草案提出修改建议,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21项。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不断夯实思想根基,确保人大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党组会学习146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1次,区人大常委会学习18次,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坚守初心使命、厚植人民情怀、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恶劣影响,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四个善于”的要求依法履职,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紧紧围绕市委五届历次全会和区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主动将人大工作融入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切实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积极作用。紧扣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调研融城交通基础设施、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等重大课题,与四川省泸州市人大常委会签订合作协议,召开主任联席会议2次,围绕交通设施互联互通、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开展协同视察和监督。
坚持在区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深入贯彻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决定、任免、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每半年向区委报告一次全面工作,主动报送人大监督测评结果,人大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重要作用,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报送请示和报告212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认真完成区委交办的任务。全面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扶贫集团脱贫攻坚任务,茅湾村驻村工作队荣获重庆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乡村振兴帮扶集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农业嘉年华项目基本建成,黄庄片区乡村振兴区级示范点建设加快推进。落实河长制要求,扎实开展实地巡河,编制实施黄墩溪“一河一策”“一河一档”,黄墩溪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决定和任免工作依法规范
坚持抓大事、议大事,依法作出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一三三六”发展思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缔结友好城市等决议决定。落实区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要求,修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促进决策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及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行。认真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任后监督等制度,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宪法宣誓220人次,听取和审议46名任命干部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开展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审查终止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60人、确认代表资格43人,审查确认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437人。
三、监督工作扎实有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持续精准发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攻坚战疫重点开展监督。为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工作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全覆盖走进建卡贫困户,宣讲政策聚民心,帮难解困送温暖,调研走访查问题,审议报告提建议,全区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听取区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新增债务规模合理性以及债券发行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围绕推动“五大环保行动”深入实施,开展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评议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环境保护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报告,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依法防控疫情,大力宣传、监督落实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市人大有关决定,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学调研检查,推动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聚焦改革发展焦点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执行及“十四五”规划编制、计划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和审计、审计整改等工作报告,确保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计划预算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审议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开展预算联网监督,推动全口径预算审查、全过程预算监管;创新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监督方式,对水利专项资金、城镇化基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工业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费品工业发展、富硒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检查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评议。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专题询问招商引资工作,评议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听取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人才工作现状与需求等工作情况汇报。
聚焦社会治理难点开展监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监管专项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村居组织建设和便民利民服务、社区矫正、新型侵财性案件防范和打击、违法建筑整治、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信访工作情况等报告,区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破产案件审理、环境资源审判、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等报告,区检察院刑事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等报告,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开展监督。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重点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对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推进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镇街卫生院建设管理、群众文化、科学技术普及、文物保护、残疾人工作、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四好公路”建设、山坪塘整治、农村危旧房改造、气象服务民生、住房公积金收缴和使用情况等报告,推动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开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我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
四、代表工作富有成效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完善制度机制,拓宽平台载体,强化服务保障,代表工作更接地气,代表履职更具活力。
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首位,代表的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工作作风更加扎实,认真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积极提出议案建议,主动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联系群众更加紧密。坚持一年一专题,先后以“两进四联”“关注老龄化、关心老年事、关爱老年人”“代表进家进站、关注基层政权建设、推动便民利民服务”“走进建卡贫困户、同心协力促攻坚”“宣传文明条例、争做文明代表、推动文明城区创建”为专题开展“人大代表活动日”活动,市、区、镇人大代表累计联系选民8.9万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100余条,开展视察调研1150余次,形成视察调研报告330余篇,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100余件,捐款捐物2600余万元。建好、管好、用好代表履职阵地,提升完善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动站软硬件设施,组织代表每月进家进站接待群众,选配政策咨询员,提升接待质量。深化“主任接待日”活动,开展活动25次,接待代表426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13条,现场答复115条,转办交办198条,已全部办结。
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显著提高。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反馈、督办和考评机制,加强分类登记、分类督办、跨年督办,坚持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开展满意度测评,主任会议听取部分承办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推进情况的报告,督促解决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代表建议答复和落实“双满意”。五年来,共收到代表建议2391件,其中A类建议1257件,B类建议806件,C类建议328件,已办理落实1979件,落实率82.9%。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2286件,满意率95.8%。
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健全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活动工作制度,组织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318人次,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1100余人次,基层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了一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强化履职激励措施,组织开展全覆盖代表述职活动,代表履职能力和履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组织代表参加各类培训3700余人次,评选表扬优秀基层代表177名、代表优秀建议192件、代表活动先进单位44个,对61名优秀基层代表进行了表彰。做好市人大代表江津联系组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联系组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19次,形成专题调研视察报告21篇,提出议案9件,建议185件,连续4年获评市人大代表工作先进单位。
五、人大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组织、思想、作风、能力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打造过硬队伍,锤炼优良作风,持续推进人大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区镇人大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视察调研方式。从严从实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市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设立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干部的政治素养、创新意识、专业水平、实践本领。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修订完善了议事规则和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工作规程等制度26项,区人大常委会运行机制不断健全,机关内部管理更加规范。设立了监察和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社会建设4个专门委员会,切实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对各专门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召开会议77次,承办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89项,开展专题调研15项,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镇街人大负责人和人大机关干部开展履职培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预算审查监督等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镇街人大的联系指导。创新“六个坚持”的工作机制,邀请镇街人大负责人全程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与镇街人大联动开展议题监督13项,每年听取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报告,发挥区镇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制定镇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范本,推广预算审查“六步工作法”,推动镇街人大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出台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票选)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各镇街规范有效开展票决(票选)工作。打造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化履职示范点,推进镇人大主席团履职阵地和规范化履职建设。每年召开全区镇街人大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开展培训指导。加强对镇街人大负责人的实绩考核,完善考核办法。支持和鼓励镇街人大在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宣传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
加强宣传信息和理论研究工作。升级完善江津人大网、微信公众号和代表之家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积极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力量,江津人大宣传舆论工作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不断增强。市级以上媒体共发表宣传我区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的稿件2300余篇,18篇作品分获重庆市人大新闻奖一二三等奖,3篇作品入选“重庆十大人大新闻”,我区在市人大公民报刊的发稿总量连续5年走在全市区县人大前列;29篇人大信息被全国人大、市人大采用,2篇信息获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加强理论研讨工作,11篇理论征文分获市人大制度研究会理论征文奖一二三等奖。开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机制”“县乡人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工作”等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得到评审组高度肯定。
2021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召开区人大常委会9次,主任会28次,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
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央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市委、区委重要要求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长期主题,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首要内容,结合人大工作特点,创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N+1”学习制度,在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增加一部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和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专题学习25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完成人大机关确定的21件民生实事任务,推动解决了一批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
二、依法开展决定和任免工作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推进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及时就换届选举、批准财政决算等作出决议决定12项。加强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监督,通过视察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汇报等方式,对“七五”普法、推进乡村振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决定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切实保证决定有效贯彻落实。认真研究讨论区政府报送的重点民生实事、市区重点项目等重大事项报告12项,提出了意见建议。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3人次、免职37人次。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宪法宣誓42人,“一府一委两院”和各镇人大组织宪法宣誓468人。深化干部任后监督制度,听取和审议了39名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三、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督
围绕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片区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引领,强化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加强项目策划包装,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等审议意见,推动西部(重庆)科学城江津片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听取和审议2021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重点项目带动,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审议意见。持续加强平台建设情况的监督,听取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滨江新城、现代农业园区、四面山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情况的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听取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和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工作、《江津区2021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汇报,跟踪推动消费品工业发展审议意见办理落实。
围绕民生事项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项目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优化项目审批手续和流程、注重民生实事项目普惠性、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等审议意见。与镇街人大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执法检查,提出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强化教师编制统筹、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完善职称评聘和激励机制、补齐学校基础设施短板等审议意见,将18个具体问题交区政府研究处理,助推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情况的报告,提出积极申报改造项目、做好规划设计、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加强老旧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等审议意见。听取区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的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围绕文化建设加强监督。听取区文化馆运行情况的汇报,提出大力营造建党100周年文化氛围、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壮大人才队伍、健全投入机制等建议。听取媒体融合发展情况的汇报,提出强化主流舆论阵地建设、打造优秀融媒产品、深化媒体平台互动、配套落实政策措施等建议。听取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推动科学普及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围绕社会建设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成投用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大厅、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审议意见。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群众安全知识普及、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等建议。听取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加强村(居)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提升村(居)服务能力、强化新任干部培训、依法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等建议。听取人口普查、“一标三实”工作、信访稳定工作情况的汇报。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监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与镇街人大联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评议。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坚持依法推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善防治政策、强化协同共治机制、突出防治重点、强化财政保障等审议意见。对区政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全面改善空气质量,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等审议意见。区政府大力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推动长江干流江津段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召开《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与四川省泸州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塘河流域治理情况的汇报,加强跨界污染协同治理。
围绕预算、审计和国资加强监督。强化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全链条监督,听取和审议2021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和2020年度财政决算。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提出强化增收举措、抓实支出管理、加强债务管控等审议意见。区政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审计综合整改率达97.8%,整改成效显著。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解决国资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等审议意见,将22个具体问题交区政府研究处理。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监察工作、公正司法加强监督。推动创建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及时出台“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规范行政执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深化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审议意见。首次听取和审议区监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的报告,督促区监委紧盯中央惠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增强办案质效、加大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审判力度等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推进制度适用、依法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有效发挥值班律师作用等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关于2020年规范性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规范性文件、镇人大专项决议决定70件。对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的配套规定开展专项审查,督促区政府全面清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和长江流域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四、不断提升代表工作实效
持续深化代表主题活动。以“宣传文明条例、争做文明代表、助推文明城区创建”为专题开展第十八个“人大代表活动日”活动,各级人大代表走进选区、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开展宣传宣讲1056场,志愿服务活动468场,视察调研220场,形成调研报告68篇,接待群众1.4万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691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466件次,有力推动了《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我区的宣传贯彻,助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市人大联络动态刊发了代表活动的经验做法。
发挥代表履职平台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进家进站接待群众1289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798条,现场答复5415条,镇街人大交办374条,主任会议交办9条。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3次,收集意见建议36条,现场答复20条,交办16条。建成区法院代表活动站,建立健全代表深度参与、具有江津特色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
强化代表建议督办。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学党史、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精准交办、重点督办、每月通报、两次评价等工作机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主任会议听取了部分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报告。区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465件,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454件,满意率97.7%;A类建议已办理落实282件,落实率93%。区领导牵头督办的46件建议办理成效显著。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履职登记管理制度,表扬2020年度代表优秀建议50件、代表活动先进单位11个。做好市人大代表江津联系组的服务保障工作,组织联系组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5次,提出议案3件,建议47件。
五、高质量完成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任务
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区委有关换届选举的要求,严格法定程序,严明纪律要求,依法组织开展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各环节工作。全区登记选民123.24万,占总人口数的83.64%,比上届提高3.69个百分点;精心组织选民投票选举,108.9万选民参与投票,选民参选率达88.36%,比上届提高3.86个百分点,一次性成功选举区人大代表437名、镇人大代表1904名。指导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按程序完成各项任务,成功选举产生新一届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和镇政府领导人员,实现组织意图和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
各位代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已经胜利完成了历史使命。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江津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形成了一些特色做法。一是深化拓展问题清单制,不断完善问题清单的收集、确定、交办督办三个主要环节,市委、市人大高度肯定,将问题清单制写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二是坚持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日”活动,已连续开展十八年,全国人大《联络动态》《中国人大》和市人大信息、代表联络动态等刊发了我区的经验做法。“人大代表活动日”活动已经成为江津人大工作的一张“靓丽名片”。三是在镇街全覆盖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各镇街共票决实施民生实事项目234项,累计投入资金1.9亿元,每年保障代表票决镇街民生实事资金的做法成为全市唯一。四是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方式,建立了“考核+评价+测评”的评价机制、“督办+通报+审议”的监督机制、“表扬+评选+宣传”的激励机制,全力打好代表建议办理“组合拳”。五是不断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建成“扫一扫、选代表”选民登记信息系统,成为全市首创,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六是健全完善联系指导镇街人大的“六个坚持”工作机制,坚持领导分片联系镇街人大,坚持议题联动监督,坚持一年一项指导重点,坚持邀请镇街人大负责人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坚持召开镇街人大负责人座谈会,坚持举办人大宣传工作培训会,镇街人大履职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专门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有关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回顾江津人大五年工作实践,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精准把握人大工作定位和工作规律,与时俱进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有深切的体会: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最高政治原则,首要的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对人大工作的要求,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依法履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是开展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使命。必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秉承法治原则,贯彻民主集中制,按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会议决定问题,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大各项工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是开展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担当所向。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推动人大工作,紧扣市委、区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积极作为,才能增强人大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必须坚持把人民群众呼声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作为监督议题的第一选择,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持续焕发出生机与活力,我们的事业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源头活水。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必须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调动激发代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证人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主动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探索建立、巩固完善的,也必然要在党和人民的创新实践中继续完善发展。必须把坚定制度自信和坚持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不断推进工作方式方法和制度机制探索创新,才能增强人大工作时代性、创造性,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各位代表、同志们,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区“一府一委两院”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是镇街人大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时代的发展、人民的期待、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突出监督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上还需持续发力;联系代表群众、丰富履职活动、发挥代表作用上还需深化拓展;履职能力水平、人大自身建设、镇街人大工作还需不断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是江津高质量建设同城化发展先行区的关键五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求,紧紧围绕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全面履职、有效履职,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高质量建设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全面开启江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牢牢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国之大者”,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发挥制度功效,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认真履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自觉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准确把握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实质,确保会议精神落地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后中央印发的意见,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够更好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全过程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面、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涵盖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方面重要工作以及意见提出的六项重点任务,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要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新定位新任务,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协助区委适时召开区委人大工作会议,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到江津大地上。
三、紧紧围绕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谋划开展人大工作
刚刚召开的区第十五次党代会描绘了今后五年的发展蓝图,提出了宏伟目标。要始终把区委的决策部署和全区的中心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主轴,作为谋划和推进工作的重点,做到区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聚焦高质量建设同城化发展先行区的主题主线、建设“五地一城”的奋斗目标和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依法履职推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敢担当,以决定工作凝聚发展共识;在正确行权、规范程序上下功夫,以任免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在强化监督、提升质效上出实招,以监督工作促进部署落实;在提升能力、发挥作用上求实效,以代表工作汇聚智慧力量。
四、2022年的工作建议
2022年是新一届人大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重庆市将召开第六次党代会。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确保实现良好开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和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认真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镇街人大负责人、人大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学习研讨,在深刻理解党的百年光辉历程和重大成就中体悟初心使命,在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中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深刻理解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和历史经验中感悟自信担当,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践行,转化为履行法定职责、做好人大工作的实际行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依法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
推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听取和审议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有关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报告,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题库,严格任免程序,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加强高质量发展监督。对消费品工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为打造千亿级消费品工业示范区贡献力量。听取和审议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创新主体发展壮大。听取和审议临港产业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镇、园、港融合发展。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和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旅游特色商品开发、特色消费集聚区建设的报告。持续推动发展平台建设,听取滨江新城、现代农业园区、支坪片区规划建设推进情况的汇报。听取全区税收工作情况的汇报。深化与四川省泸州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协作,听取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的汇报。
加强民生事项监督。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和审议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情况的报告,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落实。与镇街人大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与镇街人大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听取和审议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农村“三资”管理情况的汇报。持续加大民生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推进情况、城市管理工作、医疗保障工作、智慧气象服务民生情况的报告。
加强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监督。关注文化传承和保护,听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汇报。与镇街人大联动,开展道路交通执法情况专项工作评议,推动提升道路交通执法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关注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运行,听取和审议退役军人工作情况报告。聚焦政务服务高质量,听取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工作情况汇报。听取重访案件化解工作情况汇报。专题调研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持续关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全区林长制落实情况、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调研生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加强预算、审计和国资监督。严格落实《预算法》要求,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责任,听取和审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等法定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草案,做到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监察工作和公正司法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区司法局关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区人大监察法制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努力提升代表工作实效
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开展人大代表履职综合培训和专题培训。组建区人大代表小组,认真组织每季度代表活动。深化“四联”制度和“主任接待日”活动,完善“四联”网络,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参加调研、视察等活动,推进代表之家、代表活动站等履职平台建设,进一步密切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以“两进一联”为专题开展第十九个“人大代表活动日”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走进选区、走进代表家站,深入联系人民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呼声期盼。开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喜迎二十大召开”代表专题活动,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扎实做好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年中听取部分建议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汇报,年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建立新一届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开展年度代表优秀建议和代表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扬。承办市人大代表都市片区二组“发挥代表作用,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主题活动。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方面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完善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镇街人大负责人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对镇街人大的工作指导,促进规范建设,激发创新活力。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实干精神创造新的业绩。深化人大宣传信息和理论研究工作。
各位代表,百年风华激荡人心,千秋伟业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接续奋斗,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高质量建设同城化发展先行区、全面开启江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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