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苍南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2月8日 |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综合督查及推门听课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校园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改,加强学生安全卫生教育,严防校园安全事故,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确保2022春季开学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决定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督查抽查时间
1.自查时间:2022年2月10日至15日;
2.督查时间:2022年2月16日至22日;
3.抽查时间:2022年2月23日至3月18日。
二、督查抽查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
三、检查内容
根据文件要求全面排查各级各类学校平安校园建设情况,主要内容为:学校“三防”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整治、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瓶装液化石油气设施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
四、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用自查、督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在正式开学前一周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学第一周组织上好“安全第一课”。各学区要对学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开展强化督查。县教育局将结合开学工作综合督查随机到各学校开展校园安全督查,通过实地巡视和查看自查整改记录等方式进行核验。县教育局安保科将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各校安全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再组织相关人员到校园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常规管理不完善、校园安全有隐患、平安暗访被通报等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抽查调研,努力推进各校校园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消除、解决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区、各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建设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归类、建档,逐条梳理,建立“整治清单”,完善隐患问题登记、隐患问题整改消除和反馈制度,实行隐患治理闭环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消除及时。
(二)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且学校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部门和县教育局,同时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对通报后仍整改不力的,县教育局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对督查、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不到位,被省、市、县平安暗访通报,或发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视情启动问责机制,按照《温州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修订)》和《苍南县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予以追责。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并于2月18日前将校园安全专项检查表(附件1至附件6)上报。直属各类学校直接报送县教育局安保科,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经学区汇总后(附件7 )统一上报。邮件发送至cnaqk66@163.com,联系人:梁世召,联系电话:64750592。
附件:
1.苍南县学校“三防”建设及校园周边综合整治检查表;
2.苍南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表;
3.苍南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表;
4.苍南县学校瓶装液化石油气设施安全检查表;
5.苍南县学校校舍安全工作检查表;
6.2022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7.2022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22年2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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