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医保最新报销方案来了
| 所在地区: | 贵州-毕节地-毕节市 | 发布日期: | 2022年2月21日 |
近日
毕节多部门联合印发
《毕节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案》
方案摘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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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提取风险调节金和拨付大病保险基金后,剩余部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毕节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暂行办法》(毕财社〔2017〕14号)的相关规定,风险调节金从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总额中按5%的比例提取,达到当年筹资总额的10%后不再提取。2022年按73.5元/人标准提取大病保险基金,剩余部分按3∶7划分为门诊统筹基金和住院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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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销所需资料
报销所需资料和办结时限按照《关于转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毕市医保通〔2020〕72号)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限
1.外出就医:自出院之日起,原则上3个月内向参保地县(市、区)、乡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外出务工、就读人员及长期居住外地人员原则上可放宽到次年6月30日以前申请报销。
2.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市外联网结算医疗机构的费用按当地规定向其归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申报结算资料。市内联网结算医疗机构申报资料原则上在次月15日前报送其归属的医保经办机构(节假日顺延),无正当理由及特殊原因迟报的不予审核报销。
(三)资金拨付
1.外出就医未联网结算的按零星报销的规定持相关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后据实拨付。
2.市外医疗机构申请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省医保局有关异地就医结算的规定进行结算和清算。
3.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结算的医疗费用,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向其归属的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毕节市2022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案政策解读
整合后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两病”病种2个
门诊慢性病病种42个
门诊特殊疾病病种24个
病种名称及待遇标准详见下列表格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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