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所在地区: | 陕西-延安-宝塔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1月14日 |
一、制定《宝塔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承办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决策时间:第一季度
二、制定《宝塔区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试行)》
承办部门:区政府办
决策时间:第二季度
三、制定《宝塔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
承办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果业局
决策时间:第二季度
四、制定《宝塔区推进贸易企业入库网报工作实施方案》
承办部门:区商务局、区统计局
决策时间:第二季度
五、制定《宝塔区优化营商环境激励考核办法》
承办部门:区经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
决策时间:第三季度
六、制定《宝塔区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承办部门:区经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
决策时间:第三季度
七、制定《宝塔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
决策时间:第三季度
八、制定《宝塔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
决策时间:第三季度
九、制定《宝塔区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承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
决策时间:第三季度
十、制定《延安市宝塔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暂行规定》
承办部门:区统计局、区人社局
决策时间:第三季度
十一、制定《宝塔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
承办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
决策时间:第四季度
十二、制定《宝塔区重点项目及争资金争政策工作考核办法》
承办部门:区经发局、区招商引资中心
决策时间:第四季度
十三、制定《宝塔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
承办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决策时间:第四季度
十四、制定《宝塔区2021年“二元民生保险”项目实施方案》
承办部门:区金融工作中心、区财政局
决策时间: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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