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扶绥县卫生健康局对游向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扶卫医罚〔2022〕8号)

所在地区: 广西-崇左-扶绥县 发布日期: 2022年2月21日
建设快讯正文
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被处罚人:游向清;性别:女;年龄: 45岁;民族:汉族;身份证号码:45212819760203****;户籍住址:扶绥县渠黎镇渠黎村6队渠黎镇博正街***号;案发地址:扶绥县渠黎镇同福街210号;联系电话: 1345787****。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1年11月14日至2021年11月26日期间,在位于扶绥县渠黎镇同福街210号开设诊疗点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现场先行登记保存药品器械一批(扶卫医保决〔2021〕36号)作为违法行医证据,经查实你曾于2021年4月1日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被行政处罚(扶卫医罚〔2021〕4号)。

以上事实有(一)现场笔录1份2页; (二)游向清询问笔录1份3页; (三)患者李爱春询问笔录1份2页; (四)患者黄小花询问笔录1份2页;(五)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1页; (六)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扶卫医证保决〔2021〕36号)1份1页; (七)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八)游向清《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 (九)游向清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1页;(十)现场拍摄照片打印件5张; (十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扶卫医证保处[2021] 36号) 1份1页; (十二)公告(扶卫医告〔2021〕36号) 1份1页; (十三)扶卫医罚〔2021〕4号复印件1份1页为证。

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且有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严重情节。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有关规定,决定责令你立即停止执业活动,予以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扶卫医保决〔2021〕36号)的药品器械,并处罚款人民币160000. 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缴至:扶绥县财政局(代收代缴专户):农行扶绥县支行账户20047101040003262。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扶绥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扶绥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扶绥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18日

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附件e 其他s 其他e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