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县司法局:【涉茶纠纷典型案例】黄某全与黄某林林地纠纷案
| 所在地区: | 广西-梧州-苍梧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3月28日 |
苍梧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涉茶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努力为我县茶产业发展营造优质法治环境。现开设《涉茶纠纷典型案例》专栏,展现人民调解员化解涉茶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强化典型人民调解案例指导作用,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和水平。
黄某全与黄某林林地纠纷案
01案情简介
某村某组黄某全与黄某林是同胞兄弟,责任制到户时共同生活,当时共同承包组内划分到户的林地和林木,共同承包的林地林木共有三处(以下以第一处、第二处、第三处代称)。当时黄某全方1人,黄某林方5人。两兄弟分家后也没有把共同承包的林地划分清楚,因为当时的林地林木价值不高,双方均没在意承包地多些或少些。随着林地林木的价值越来越高,兄弟两因林地林木分占的矛盾越来越明显,2022年1月18日兄弟两因林地林木分占问题发生激烈争吵,黄某林的儿子黄某辉认为黄某全是有意找事,一气之下,将黄某全屋大门的玻璃打烂,纠纷发生后,村调委会立即介入进行调解,但调解没有成功,于是,黄某全申请镇调解委员会调解。
02调解过程
受理本案后,镇调委会通过对该纠纷的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分两起纠纷进行调解的决定,首先调处其承包林地划分问题;再调解黄某辉将黄某全屋大门的玻璃打烂赔偿问题。
2022年1月20日,由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林业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对二分共同承包的林地林木进行了现场踏勘。确认三处林地的四至及面积为28亩,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提出双方当事人都愿意接受的调解方案。
2022年1月27日下午,镇调委会调解黄某辉打烂黄某全屋大门玻璃赔偿问题,现场勘察大门损坏情况,并对当事人宣传《民法典》、《治安处罚法》等法律知识,指出各自的过错,说明利害关系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摆事实、讲法律、讲亲情,提出了可行的调解方案,由黄某林负责在2022年2月28日前修复其儿子黄某辉打烂黄某全屋的大门,费用由黄某林承担。双方当事人都愿意接受调委会提出的调解方案。至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以全部平息。
03调解结果
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按6人均分第一处、第二处、第三处28亩林地,其中黄某全占4.7亩;黄某林占23.3亩。
2、在第一处划出4.7亩的林地给黄某全经营管理;余下的第一处其他林地,第二处、第三处的两处林地归黄某林经营管理。并在签订本调解协议书当日划清各处界线。
3、由黄某林负责在2022年2月28日前修复黄某全屋的大门,费用由黄某林承担。
04案件点评
本案典型之处在于调委会通过对当事人之间纠纷的进行分析之后,分拆为两起案件进行调解,理清工作思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用恰当的调解方法逐一化解矛盾纠纷,为调解复杂纠纷提供了范例。
05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正文e 附件s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