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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山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所在地区: 福建-漳州-东山县 发布日期: 2022年4月5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东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山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县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参照《漳州市农业农村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漳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漳农综﹝2020﹞11号),制定了《东山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7日

东山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山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简称“县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审定,报县政府发文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 对县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 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县级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申报

第五条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组织形式。在东山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经营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交易额)的70%以上。

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1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5000万元以上。

5.农产品电商企业年销售收入规模2000万元以上。

6.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应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重大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0%以上。

7.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两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8.带动能力。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形式,带动农户发展。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或其他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达到300户以上,且通过从上述利益联结主体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50%以上。

9.竞争能力。在本县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处于较高水平,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且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第六条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附企业简介(含企业成立时间、主要经营业务、发展历程、组织结构、主要成就、发展前景、带动农户等情况)。

2.企业申报情况表(格式另文下达)

3.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商标或品牌、产品质量认证等相关文本复印件。

第七条 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直接向注册地所在乡镇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递交申报材料。

2.乡镇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镇政府同意后正式行文报送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第三章 认定

第八条 县级龙头企业认定程序

1.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对各镇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合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把关。

2.农业产业化专家对达标企业进行综合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报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名单在县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拟请县政府发文认定。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企业在申报县级龙头企业时,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已经认定的企业取消资格,未认定的取消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第十条 在申报、认定、评审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存在徇私舞弊行为的有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 县级龙头企业更改企业名称,应出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等更名材料,报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应将企业更名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制定的《东山县第三轮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办法》(东农林水〔2016〕13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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