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扶城综执当罚决字〔2022〕第40号:扶绥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

所在地区: 广西-崇左-扶绥县 发布日期: 2022年4月7日
建设快讯正文
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当事人:张小华?

你于2022年4月7日12时27分在扶绥县新江路东一巷占道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立即改正,□于?年?月?日前改正,并决定对你作出以下处罚: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场收缴(壹佰元以下)

□当场收缴(壹佰元以上,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

?由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财务股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费书》,并到中国农业银行扶绥支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扶绥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扶绥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本处罚决定作出前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

扶绥县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附件e 其他s 其他e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