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开展完善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三年专项行动
| 所在地区: | 江西-九江-九江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4月7日 |
为补齐城乡社区配套设施短板,九江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完善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市城乡社区的建设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
日前,九江市印发了《完善城乡社区配套设施建设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城乡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开展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的时间节点及“七大任务”,力争到2024年底完成全市30%既有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单元的更新改造工作。
合理划定配套建设实施单元。城区按照10000人左右,乡镇按常住人口500-1000人左右为居住规模,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划分网格化区域,在网格化的基础上,按照组团式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划定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实施单元。居住区配套建设实施单位须综合考虑原有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情况,保证居住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并且相对成片。
科学制定配套设施建设标准。为科学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城乡居住社区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该市住建部门编制了《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设置指南》和《九江市乡(镇)村社区配套设施设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科学合理配置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福利、交通和市政公用等配套设施。
确保新建住宅同步配建设施。新建住宅项目要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将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等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作为开发建设配套要求,明确规模、产权和移交等规定,确保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产权移交。规模较小的新建住宅项目,要在科学评估周边既有设施基础上按需配建;规模较大的,要合理划分成几个规模适宜的居住社区,按照标准配齐设施。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建设单位不建设配套设施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加快既有居住社区更新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在实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时,优先实施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雨污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等地下基础设施改造。在推进城市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实施单元更新改造时,优先在居住社区内配建居民最需要的设施,力争在三年内完成30%以上城市既有居住社区配套设施更新改造工作。
规范配套服务设施移交管理。城乡居住区域配套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给接收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配套服务设施的使用性质,不得挪作他用。按照“谁所有、谁维护”的原则,压实各类配套设施的后期维护责任,发现有改变配套服务设施使用性质,并挪作他用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
简化优化项目审批材料流程。在实施居住区配套建设行动过程中,各项目审批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对城乡居住社区配套建设项目快事快办,确保项目早审批、早建设、早投入使用。
加强配套建设资金筹措保障。对新建住宅小区,由房产开发企业负责保障配套设施建设资金,随居住小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城市既有居住区配套建设实施单元进行更新改造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市场化主体负责投资,市政府适当对投资主体予以一定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加强对既有居住社区配套设施更新项目的信贷支持,确保项目所需项目资金投入。乡村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可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逐年进行改造,并优先改造美丽乡镇示范点、乡村振兴重点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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