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春耕备耕期间 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陕西-榆林-府谷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3月22日 |
府农发〔2022〕62号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春耕备耕期间秸秆禁烧工作,不断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按照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春耕备耕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做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表现,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分片包干制度,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安排专人加大现场检查、巡查力度,严防死守,实现禁烧工作全面覆盖、全程监管,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强化工作措施,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源头控制”的原则,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一是示范秸秆“深耕还田”。引导具有农机作业能力和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开展规模深耕示范点工作,带动农民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等方式,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坚持秸秆还田与耕地轮作休耕相结合,重点推广秸秆翻埋还田和免耕覆盖还田,抓好“一翻两免”耕作模式与农作物轮作技术融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耕作制度。二是引导秸秆“过腹还田”。秸秆持续还田可以减少化肥用量,也可以离田用于填肥,或捆扎后集中堆放、转运、处置。引导规模养殖企业通过青贮、微贮、氨化、热喷等技术处理,可有效改变秸秆的组织结构,使秸秆成为易于家畜消化、口感性好的优质饲料。三是鼓励秸秆堆肥沤肥。组织农民利用牲畜粪污与秸秆掺混,通过传统手段在田间地头、废弃地等闲置场所就近堆沤肥,满足自家肥料施用。鼓励合作社、养殖场以秸秆、禽畜粪便堆掺混腐熟剂批量沤制有机肥,增加有机物料还田,支持辖区有机肥生产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利用秸秆生产加工有机肥。
(二)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重点鼓励引导辖区养殖小区、养殖企业、规模养殖户以推进粮改饲项目为基础,推广青黄贮和秸秆饲料氨化、盐化等技术,以秸秆饲料代替现用畜牧养殖所用精饲料,提高秸秆适口性、营养价值,降低我县畜牧养殖成本,真正实现种养结合,互利双赢。
(三)推动秸秆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探索实施以玉米秸秆为主原料加工肥料碳的产业型加工项目,推动秸秆原料化利用,提高秸秆原料化占秸秆可收集量比重。重点推广“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将秸秆粉碎,与其他配料科学配比,用作食用菌栽培基料,建设秸秆栽培食用菌生产基地,推动秸秆基料化利用。引导、鼓励农民通过利用秸秆沼气、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热解气化、直燃发电和秸秆干馏等技术,推动秸秆燃料化利用。
三、扎实做好秸秆全面禁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机制与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积极凝聚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巡查监管。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定期开展巡查,切实加强春耕备耕期间秸秆禁烧的防控监管。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确保禁烧责任快速落实到户,尤其是在春季田间整理重要时段,在城市郊区、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严格落实禁烧措施。实行全域巡查,确保辖区任何时段、任何地块“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留死角”,坚决杜绝秸秆焚烧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让禁止焚烧秸秆工作家喻户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科普宣传,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深入人心。
附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倡议书
府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6日
附件: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倡议书
全县广大农民朋友们: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在春耕。眼下正是春耕备耕的最佳时期,在我县广袤的乡村田野上,不少农户早早在田地里忙碌着。然而,近日发现个别农户在田间地头焚烧农作物秸秆和杂草,给我县空气增添了新的污染。焚烧秸秆有百害而无一利。秸秆焚烧,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实行秸秆全面禁烧,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不仅能够改善空气质量,还可以实现秸秆转化升值,增加经济收入。
焚烧秸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焚烧秸秆,违者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民朋友们,秸秆禁烧人人有责,秸秆禁烧是大势所趋,全面禁烧是当务之急。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此,我们倡议:
一、带头实行秸秆禁烧。广大农民朋友要从我做起,带头管好自家的田块,保证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影响和带动亲朋好友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有关规定和各项要求。
二、带头宣传禁烧政策。广大农民朋友要通过微信朋友圈、QQ、微博等平台进行宣传或者发出倡议,主动劝家人、邻居和亲朋好友,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股烟”,号召周边的人“不能烧、不乱抛”,并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还田的好处及可能面临的处罚。
三、带头开展秸秆利用。广人农民朋友们要争学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标兵,争做秸秆综合利用的典范,根据生产、生活需求,因地制宜,多途径利用好农作物秸秆,真正做到“秸秆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为我县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现秸秆禁烧源头治理发挥积极作用。
四、带头阻止违法行为。请广人农民朋友们相互监督,坚决阻止秸秆禁烧的不文明行为,坚决制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行为。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和杂草的行为,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提供线索,携手构筑禁止秸秆焚烧的坚固防线。
农民朋友们,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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