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讷河市公办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4月29日 |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实施<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的规定,并经实际考核、测算,现对讷河市公办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事宜征求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教费收费标准:示范幼儿园650元/月·人。 二、幼儿园对入园幼儿应当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因故退(转)园以及其他原因未到园的,应根据已发生的实际费用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的费用,具体退费办法详见黑价联〔2014〕70号规定。 三、幼儿园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退费办法、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公办示范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保教费,不得以特色班等名义另外收费。公办示范幼儿园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以及其他未尽事项按发展和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实施<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细则》规定执行。 对以上内容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5月9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向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反馈。 联系人:刘靳 电话:0452-3323978 邮箱:fgj1189@163.com 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9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