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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污染防治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04-29 内蒙古-包头-昆都仑区
所在地区: 内蒙古-包头-昆都仑区 发布日期: 2022年4月29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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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都仑区委员会

关于市委污染防治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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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8日至8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昆区进行了污染防治专项巡察。9月23日,向昆区区委反馈了巡察情况。目前,集中整改期已结束,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包党办发〔2021〕20号)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方面

1.推动工作落细落小还不够

(1)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全体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昆区均制定了有关实施意见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但有些举措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个别方案结合实际不紧密,缺乏深入具体研究。(已完成整改)

? 进展情况:一是区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共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4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31次,组织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区委常委会工作,提升区委常委会会议质量和效率,区委办公室出台了《昆区区委常委会会议工作细则》,明确要求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议题,根据工作实际履行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等会前程序,确保区委常委会科学决策。三是及时下发《关于解决文件中相关问题的通知》,出台负面清单制度,列出10种不发文的情形,对制发文件要求加强前期调研,对涉及专业领域的内容科学评判,并广泛征求意见,全力提升文件的可操作性。

(2)制定《昆都仑区城市建成区钢铁等污染企业和工段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过程中,主要以《包头市城市建成区钢铁、化工、有色等污染严重企业、工段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为依托,一些措施没有做到精准定位。(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对《昆都仑区城市建成区钢铁等污染企业和工段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昆区关于包头吉宇钢铁大安钢铁问题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吉宇钢铁已确定搬迁至固阳并经市政府会议通过,大安钢铁在与固阳、托县企业对接,未确定搬迁地点,腾退土地利用方案初稿均已完成。按照市政府和我区修订方案计划,大安、吉宇产能公示需从搬迁地申报,其产能公示及升级改造已属搬迁地监管,我区要求两户企业在昆区范围的炼铁炼钢生产线于2023年底前必须全部退出。各项搬迁工作按计划有序稳步推进。

2.传达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及时

(3)2020年3月,中央出台《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并向社会全文发布,区委、区政府均未进行传达和研究,没有做到见信号即行动,而是一直等待上级进一步部署要求。(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一是10月12日召开区委十二届第7次常委会会议,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安排部署了我区贯彻落实工作。二是我区制定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已经政府2022年第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待区委常委会研究后正式印发。三是督促各部门、单位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切实推动中央文件精神在昆区领会到位、落地落实。

(4)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并向社会全文发布,区委、区政府未及时进行传达学习,直到6月24日收到自治区有关文件后才作出工作安排。(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对中央、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党组会第一时间进行了传达学习,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已编制印发《昆都仑区林草长制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逐步落实工作。

3.开展结构性节能减排成效不明显

(5)从产业结构调整看,经过多年发展,昆区现有工业产业结构仍以传统产业为主,“一钢独大”局面尚未根本扭转,2010—2020年,高耗能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总体呈扩大态势,由59.8%增加到82.4%。(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制定了《昆都仑区深入推进传统工业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调整产业结构的路线和重点产业发展的三年计划,重点发展金属深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低能耗、低污染、高产值产业,持续推进传统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目前,我区新能源、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龙头企业包括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包头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及康碳、乐橙等光伏配套企业,当前正在实施的通威二期、鑫元硅一期、美科三期、龙马高端风电产业园等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稳步推进,2021年全年产值达到约110亿元。通过以上企业的入驻,并逐渐延伸其产业链,将逐步扭转我区“一钢独大”的局面。

(6)从布局结构调整看,大安和吉宇两家钢铁企业搬迁山北地区还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按照整改要求,《昆都仑区城市建成区钢铁等污染企业和工段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昆区关于包头吉宇钢铁大安钢铁升级改造实施方案》修订方案已于11月中旬编制完毕,经区政府批准11月30日已印发。大安钢铁、吉宇钢铁搬迁改造工作按照2020年7月市政府印发的《包头市城市建成区钢铁等污染企业和工段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包头市关于民营钢铁企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要求,以及市工信局2021年最新调整要求,搬迁改造期限从2025年提前到2023年前结束,两家企业在昆区的钢铁冶炼生产需在2023年12月前退出,同时在昆区以外地区的新项目同步建成投产。目前,两家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正在按照市政府、市工信局要求的进程严格执行。其中,吉宇钢铁搬迁改造事宜已确定搬迁固阳工业园区,并经市政府会议研究通过,产能减量置换方案已从固阳县申报,腾退土地利用方案初稿已完成。大安钢铁正在与固阳、托县企业对接,正在确定搬迁地点,腾退土地利用方案初步已编制。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方案既定计划全力推进。

(7)从运输结构调上看,包头第一热电厂“公转铁”项目因铁路权属等问题,目前仍在可研编制阶段,很难按期完成。(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区发改委制定《关于推进一电厂“公转铁”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确保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已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10月份完成公转铁项目建设,同时已启动换电重卡数字甩箱智能装备试点项目,利用新能源货车开展煤炭拉运工作,进一步提升清洁运输比例。

(8)2018—2020年,昆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85.2%、82.8%、79.8%,呈逐年递减态势,2020年未能完成达标比例80%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今年1—8月,昆区监测点位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标天数比例、PM2.5等指标,在全市13个监测点中均排名倒数第二。(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因受天气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包头市2018年—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比例分别为80.7%、82.2%、79.5%,呈现波动态势。2020年初,由于受静稳天气的影响,导致全市良好天数比例下降。2021年,昆区空气质量实施昆区信访局单点位进行评价,因此,评价结果势必较双点位平均值有所波动。2021年以来,昆区按照既定攻坚任务要求,完成了包钢金属制造公司2号烧结机超低排放、炼铁厂6号高炉除尘系统改造等4个项目,完成了88家重点企业减排清单的更新,编制了《昆都仑区大气达标规划》;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区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天数279天,达标比例80%(2021年市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为76.2%);PM2.5浓度33μg/m3(2021年市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为PM2.5年均值40.5μg/m3);PM10浓度62μg/m3(2021年市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为PM10年均值74μg/m3)。

4.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不够

(9)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巡查监管缺乏主动性,日常管控存在漏洞,一些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防控措施不到位,地下管网施工时渣土未苫盖、清运车辆不清洗、夜间施工不使用降尘设备等情况时有发生。(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已编制建筑工地管理清单并实施动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制度,实行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方式,加大力度管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10)乌拉山截洪沟内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现象依然存在。(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全面落实《昆都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各级河长巡河力度,2021年开展区级河湖长巡河61余次,巡河长度128公里;乡镇级河湖长巡河76余次,巡河长度279公里。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常态化日间夜间巡查,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偷倒乱倒行为,对查处过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实行清单制,确保整治到位,杜绝河道及周边“四乱”现象的发生。乌拉山截洪沟周边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并在河道周边安装网围栏,防止垃圾二次偷倒乱倒。

(11)个别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赶工期、赶进度,夜间12点以后存在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密闭不严、沿途抛洒的情况。(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共查处建筑垃圾无证运输、车辆密闭不严、随意抛洒等违规行为162起,查扣未取得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67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中21起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违规行为人对其乱倒的建筑垃圾和造成污损路段进行自行清运、清扫。

(12)对散煤已取缔的销售点“回头看”频次不够,存在局部死灰复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区执法局、住建局等多部门联动,协同作战,加强对禁燃区原煤管控,充分借鉴2020年原煤管控的成功经验,把紧把牢各街镇、村庄的卡口,严格管控原煤进出渠道;交管部门对禁燃区内进出主次干道的运煤车辆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一经发现立即查扣,从源头上杜绝了原煤销售的货源。

(13)查阅昆区城管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文书发现,2018年至今,对餐饮油烟商户从未做出过行政处罚决定,执法存在“宽、松、软”问题。(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1月份,摸排出全区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餐饮企业商户1023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755家,268家不涉及油烟排放未安装。我区不断在破解城市管理难点问题上求实效,加大对餐饮油烟、噪音污染日常巡控力度,要求新增餐饮业必须安装净化设备再营业,对未安装商户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环境保护)行为通知书,限期安装净化设备,要求区执法局、区市场局、区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督促餐饮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及牌匾审批时出具餐饮油烟合格检测报告,切实做好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

(14)2021年上半年,昆区生态环境部门因执法“零案件”,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有关会议上通报。(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截至12月底,区生态环境分局共计下达行政处罚案件45起,处罚金额594万元,均已录入国家环境监察系统,并已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15)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停车场、建筑工地等区域黑加油站点时有出没。(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我区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昆区交管大队加强巡查,重点对加油站、大型停车场、物流园区、城中村等黑加油车频发区域进行了联合检查。联合检查组先后对沼潭火车站附近的大型停车场、白云路上加油站、昆河镇和平村进行检查,未发现黑加油站点违法行为。

(16)春节后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仍偶有发生。(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一是截至目前,我区共出动警力580人次,警车210台次,重点区域开展巡逻60余次,开展禁燃宣传30余次。在辖区不间断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并劝阻违法燃放行为。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9起,处罚112人,罚款共计52400元,劝阻制止并批评教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3起。二是针对辖区特点,重点对居民社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礼仪公司、建筑工地和城乡结合部开展禁燃宣传工作,扩大群众知晓面,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共出动警力920人次,警车280台次,张贴宣传通告2000余份,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标识1000余份,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在辖区组织播放2021年禁燃宣传语音100余次,现场向群众讲解相关禁燃规定。在旅店业、娱乐场所等行业管理微信群发布相关宣传材料100余条。在地方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介开展宣传工作,报纸刊发宣传报道3篇。同时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引导,发布视频及相关链接转发量达2500余次,有效提高群众禁燃放的自觉意识。三是区公安分局将结合“110”报警服务台警情和“24小时警局”等平台内的群众举报、投诉,组织并实施各类专项行动,动员相关警种警力联合区属相关单位,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5.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不完善

(17)在推进“散乱”企业整治过程中,区工信部门向包钢7号桥下的铁粉回收厂下达按时限整改通知,由于没有执法权限,企业一直拖延整改,直到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行动才完成整治。(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为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根据《包头市深入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昆区深度开展2021年度“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方案》。加强“散乱污”企业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散乱污”企业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屡禁不止、死灰复燃问题。

(18)区自然资源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农牧部门在收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资料方面缺乏联动,未能完全掌握土壤污染严格管控类地块分布情况。(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要求区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农牧局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资料工作,各部门加强联动配合,要求信息数据共享,全力做好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

(19)区自然资源部门在有关土地环境监管工作中,很少与区生态环境部门和昆河镇、卜尔汉图镇、昆北办事处等属地管理机构进行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监管成效不大。(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一是在自然资源部门移交行政执法权后,安排专人授课,多次对乡镇执法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工作;二是在市自然资源系统内部针对《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培训专题会,特别邀请昆河镇、卜尔汉图镇、昆北办事处执法局局长参加学习;三是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积极做好线索移交工作,发现一起,移交一起,并积极会同乡镇执法部门做好立案查处工作,加大执法的威慑力;四是积极深入辖区田间地头,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措施,做好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工作。

6.一些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推进缓慢

(20)根据2021年6月18日市政府制定的《昆都仑河下游河道治理方案》,昆区涉及昆河治理2.8公里,需征拆建筑物面积约8000平方米,但目前资金缺口较大,有关立项、招投标等工作进展较慢,未能按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开工建设。(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昆都仑河昆区段河道整治工程北起昆河南桥以南1.3km,南至包兰铁路,全长2.8km。研究制定了《昆都仑河下游河道治理方案》,市水务局组织设计单位完成了昆河下游河道治理初步设计工作,2021年完成工程招投标,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完成了勘测定界、控制点交桩和施工放线工作。鉴于实际情况,市水务局正在进一步完善《昆都仑河下游河道治理方案》,按照方案已确定的内容,制定了昆河昆区段河道整治工程征收补偿方案,将昆河下游土质已送到国家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制定处置方案。确定了昆河西岸基本农田和高新区交界的节点坐标,正在制定土地征租方案。已完成黄河大街桥以北段主槽清基、东侧护岸清基工作,正在进行护岸辗压工作。

(21)按照《包头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包府办发〔2021〕69号)要求,为持续改善入黄支流水质,昆河(白云路雨水排口—入黄口)河道应急整治工程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但目前该项目还在进行有关评审和完善方案,尚未开工建设。(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截至目前,由市管局实施的白云路(团结大街—友谊大街)配电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和地下管网综合改造工程已于2021年建设完成并已通车。昆区西南总干区域排水管线改造工程,新光西路(市府西路—林荫路)已建成通车;黄河大街(白云路—昆河东路)、昆河东路(友谊大街—黄河大街)雨、污水管线已建设完毕。目前正在实施附属的西南总干三八路(黄河大街—新光西路延长线北600米)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预计4月5日建成通车。

(22)需要在2021年底完成的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截至本次巡察还在进行场地整理、地勘设计等工作。按照《包头市2020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包污综治办发〔2020〕3号),包钢浓盐废水提盐项目已列入包头市尾闾沿线项目工程,由于前期筹措资金和包钢履行审批手续等耗时过长,该项目7月初才进场施工,很难按时在年底前完成。(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持续推进)

进展情况:按照市政府的工程安排,该项目预计2022年6月建成调试。目前,各项工程稳步推进中,一是综合水池底板钢筋绑扎;二是原水除氟软化沉淀池筏板钢筋绑扎;三是蒸发结晶水池底板模板安装;四是V型滤池地上西侧池壁模板安装;五是前置、后置臭氧接触池池壁钢筋绑扎;六是预处理加药间电缆沟模板安装;七是产水池及提升泵站基槽开挖。

(23)推动清洁化生产和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作主动性不够,全面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只有10余户。(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的文件精神,我区发改委深入企业现场积极推动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天宸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等多家重点用能单位已经在积极推进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大安钢铁已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改造工作,已上报包头市及自治区等待评审验收,同时我区发改委已经请示市发改委商请自治区发改委对该项目尽快开展验收等相关工作。

(24)获得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只有2户。(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2020年,申报通过绿色工厂企业两户,分别为:包头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又有4户评为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称号,分别为: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蒙西水泥有限公司、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大对绿色工厂申报的宣传力度,持续帮助企业做好绿色工厂的申报工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回应群众对美好环境新期待有差距

(25)在历次上级巡视巡察和有关督察检查中,群众反映的噪音、油烟、环境等污染问题较多,反映出昆区改善生态环境工作,与广大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根据《昆区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区前期对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餐饮业商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方式,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接到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保证最大程度降低油烟问题对居民造成的不良影响,有效解决餐饮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

(26)按照《包头市农村牧区环境整治2021年实施方案》(包环办发〔2021〕74号),昆区应在年底前完成3个行政村(南排西河楞村、胜利孟家梁村、新光三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目前均未开工。(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南排西河楞村、胜利孟家梁村、新光三村主管网建设已于2020年完工,村内延伸支管网工程于2021年11月中旬全部完工,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部完成。

2.个别工程项目建设存在违规问题

(27)昆区金属深加工园区第一净水厂(EPC)总承包项目8229万元,财政投入1664万元,在未办理招投标、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等手续的情况下,于2019年5月由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同年11月投入使用。(已完成阶段性整改,持续推进)

进展情况:第一净水厂项目用地已取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土地性质已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现该块土地已调整为市政服务设施用地,专家会已通过,完成在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示的程序,待市自然资源局局务会通过后,材料上报市政府。待批复文件出来后将启动该项目的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等手续工作。目前已完成本年度整改任务。

(28)2014年5月—2021年6月,昆区农牧林水局实施昆河上游110国道水库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报审价为16244.72万元,审定价为11923.72万元,但合同价为8000万元,无明确中标价,无相关增量手续,增加工程量8244.72万元,超过合同价103.06%,增量超出部分未重新进行招投标采购。(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区农牧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指出的问题认真反思,要求举一反三,对所有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要严格项目管理,对新建项目必须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落实到人。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生态环境分局基层党建不规范

(29)2019年5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昆区生态环境分局重组成立,由市生态环境局垂管。2020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下派一名干部接替昆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至2021年7月,该干部一直未接转党组织关系,昆区生态环境分局党支部工作长期由支部副书记(非领导班成员)主持,“局长”参加党支部会议和活动成了“列席人员”。(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11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全体党员会议,经过投票选举,张世峰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2021年11月18日,向中共昆都仑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提出调整党支部书记的请示,已批准同意。

2.党员干部不同程度存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畏难情绪

(30)一些干部对环保工作感到任务重、难度高、责任大,这也是导致一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主观原因。(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印发《关于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开展生态环保相关知识学习的通知》,组织广大党员通过党员大会、党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集中学习;精心录制“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微党课”,依托“新时代大课堂”组织开展线上学习,激励党员干部在生态环保中主动担当作为。截至目前,已举办《碳达峰、碳中和实现总体路径及解决方案》专题培训、《碳达峰、碳中和专题精品课程》云端讲堂等2期培训。今后将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加大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等环保业务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3.督查检查还跟不上形势任务要求

(31)对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督查检查的质量不高,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不够,与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大检查的结果形成较大反差。(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制定《昆都仑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自查工作方案》(昆环委办发〔2021〕3号),先后对照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开展“举一反三”自查工作4次,共发现问题20个,针对各项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目前,已完成整改18项,按阶段任务正在推进2项(一是包钢浓盐水项目问题正在进行土建施工,目前已完成工程量45%,预计2022年6月完成;二是包钢水渣问题,共计削减完成807.9万吨)。

(四)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督查整改情况方面

对自治区生态环境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度较慢

(32)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昆区21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17个并提交申请销号报告,其中通过验收销号13个,等待验收销号4个,剩余4个问题还未完成整改。如,“包钢三体系建成后,违反环评批复将约1000万吨水淬渣长期露天堆放在厂区西侧空地”问题,要求于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现在还有约600万吨水淬渣未清理。(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2019年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区的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16个已验收销号,剩余4个正在对接销号:规划环评不严不实、雨污混接、废渣逐年增多、再生水利用率不高),剩余1个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其中,包钢集团本部10座焦炉脱硫脱硝设施安装已全部完成并投入生产;包钢通过外销、砂坑填充等利用手段已累计削减708.07万吨库存水渣,计划于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新产生水渣已全部通过自行综合利用和外销的方式进行了处置。

(33)“金属深加工园区规划环评执行不力”问题,涉及到园区规划范围内6个村整体搬迁,虽然已修编了新的园区规划环评并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但该问题尚未得到批准销号。特别是从6个村的整体搬迁方案看,计划于2024年动工,2033年完成,而新修订的规划环评有效期只到2025年,整改工作标准较低。(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卜尔汉图镇哈业脑包村生态搬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完成入户走访摸底和新村建设方案的制定,村委会与万华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自然资源部门出具了《关于对昆区哈业脑包村村民安置房项目规划和用地建议》,完成地质勘探工作。现正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其余5个村的整体搬迁工作,我区正在积极筹措资金,按照整体方案抓紧推进。

(34)“雨污混排、污水直排”问题,经排查白云路、昆工路、沼园路等30条道路地下管网,发现31处雨污混接点,已整改18处,其他混接点还未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

进展情况:《科技路盖板涵及西南雨水总干雨水系统混接报告》涉及昆区雨污混接点共计31处,市政管理局负责11处,已全部整改完成。我区负责剩余20处,目前已完成整改19处,剩余1处为避免路面二次开挖造成浪费,已进行简单封堵,防止污水排入,计划2022年与市管局组织实施的林荫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同步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学习宣传,做到入心入脑,把抓好污染防治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坚决落实好市委第四巡察组污染防治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在昆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持续做好污染防治专项整改任务。按照污染防治专项巡察整改的工作方案,加快实施昆都仑区城市建成区钢铁等污染企业和工段搬迁改造工作及腾退土地利用方案,进一步扭转昆区现有工业产业结构“一钢独大”局面,持续推进一电厂“公转铁”项目工程实施,深入开展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全力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推进包钢浓盐水工程建设,按照市政府的工程安排,该项目预计2022年6月建成调试,积极推动第一净水厂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工作,确保于2022年12月前完成整改任务。

(三)持续抓好上级巡察、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为契机,把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推动整改措施制度化、整改成果长效化,真正通过整改解难题、增动力、添活力,促进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36143,通讯地址:包头市钢铁大街29号昆区党政大楼1号楼143室,电子邮箱:kqgjb1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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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昆都仑区委员会

?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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