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池州市贯彻落实清单
| 所在地区: | 安徽-池州-贵池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5月6日 |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1.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研究制定池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案。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和环评管理。持续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推进适应气候变化试点。严把“两高”项目审批,严格落实区域削减措施,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
2.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建设新型能源供应系统,推进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推进现有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功能转换。“十四五”时期,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
3.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提高“亩均效益”,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强化环评源头预防作用,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开展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实施节水行动,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进绿色生活创建。到2025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
4.推动重点区域绿色发展。全力推进美丽长江(池州)经济带建设。生态赋能长三角,深化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推进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建设。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二)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行动
1.建立健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坚持“两单、两责、两督”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问题+清单”“监督+调度”“验收+销号”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机制。以中央和国家层面、省级层面交办问题整改为重点,统筹推进市级发现和各地自查问题一体整改。到2025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
2.大力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畅通环境问题信访渠道,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依法处理。深入分析、研判信访工作形势,加强反馈、沟通和协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到2025年,信访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超过95%。
3.项目化推动问题整改。引导各地探索重点问题项目化整改,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等有机衔接,运用市场的手段,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打造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亮点工程。强化示范引领,着力破解制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根本性矛盾。
(三)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行动
1.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持续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督促低绩效企业开展提标改造,鼓励整改无望的企业整合搬迁或有序退出。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行为。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工作。“十四五”时期全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2.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重点时段推进挥
3.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加快制定老旧汽车淘汰更新目标和实施计划。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含场内车辆),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加快淘汰国四柴油汽车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汽车,符合强制报废情形的汽车交由回收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和销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落实排放超标车辆检验、维护闭环管理和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超标车辆达标维修治理的日常监管,落实超标车辆监督维修机制,严厉打击篡改破坏OBD系统、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排放检验等行为。不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十四五”时期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分别提高0.2个、20个百分点。
4.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聚焦可吸入颗粒物(PM10)治理,强化施工、道路等扬尘管控。加大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到2025年,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四)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行动
1.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面打造美丽长江(池州)经济带。持续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复。抓实长江“十年禁渔”。大力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开展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提升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到2025年,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2.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补水活水工程,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治理,推行“厂—网—河”一体化治理模式。强化溯源整治,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推动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到2024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3.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农村“千吨万人”、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持续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强化备用水源供水保障。到2025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保持100%。
4.强化水岸污染协同治理。持续做好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持续强化长江入河排污口管控。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健康评估和省级美丽河湖申报。持续推动跨界河流协同治理。“十四五”时期,持续强化长江入河排污口管控,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773吨、40吨。
(五)深入开展净土保卫战行动
1.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编制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85%,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超过85%。
2.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实施贵池区耕地重金属污染溯源,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和追溯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严控农药、化工等行业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超过95%。
3.加强固体废物治理。加强固废危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监管。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强化白色污染、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处置能力与需求基本匹配。
4.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运用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成果,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落实地下水保护工作。贵池区、东至县、青阳县编制实施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达标(保持)方案。到2025年,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行动
1.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编制实施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统筹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一带一屏七廊”建设。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全面实施“五大森林”行动。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森林蓄积量提高到315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到60%,水土保持率达到86.45%,废弃非煤矿山生态修复率超过90%。
2.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推进全市重点区域、重点物种调查。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定标。
3.强化生态保护监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国家批准的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美丽池州实践。
4.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实施涉铊等重金属和涉危污染防控。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到2025年,全市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降幅达到省考核要求。
(七)深入开展现代生态环境治理行动
1.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和科技保障。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标准一体化。配合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开展重点研究开发计划中生态环境专项相关工作。
2.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和资金投入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能源要素配置机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发展绿色金融。聚焦锂电池、绿色新型建材、资源综合利用、高效节能、先进环保、绿色电力六大板块,大力开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工作,到2025年,产值达到300亿元。
3.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绩效评价,推动差别化精准提标和长效化运维。分级统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2022年6月底前,各地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4.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执法效能。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完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推进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执法监管。开展新车、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督检测。严厉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自动监测为主的市控监测网络。
(八)深入开展信息化赋能污染防治行动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水平,新建或升级大气、水、监测等信息系统,构建长江大保护、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等专题应用。“十四五”时期,建设“数字池州-智慧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加强预测预警、溯源分析和监管智慧化。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攻坚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效推动解决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问题。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试点工作。落实减污降碳一体谋划、部署、推进、考核制度。研究制定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关措施。
(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监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立法,各级政协要加大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力度,各级法院和
(十一)强化整改自查。强化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全市“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严格执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相关规定,确保按期完成整改销号。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展帮扶指导,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暗访督查、定期摄制警示片,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攻坚任务。
(十二)强化宣传引导。广泛传播生态价值理念,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落实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部署,大力发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
(十三)强化队伍建设。落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将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全面推进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统一保障执法、监测用车和装备。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锤炼过硬作风,严格对监督者的监督管理。注重选拔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按照省有关规定申报表彰奖励项目,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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