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人都应知道这份禁渔令
| 所在地区: | 湖南-长沙-长沙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5月30日 |
沙田人都应知道这份禁渔令
2022年5月17日晚间,
宁乡市沙田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
巡逻至沙田村杨家湾河段时,
发现正在使用“电鱼机”
电鱼的男子袁某某、廖某某、阳某某一行3人,
依法没收“电鱼机”3台、鱼桶3个,
并将查获的渔获物当场放生。
为什么严禁电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哪些水域常年禁渔?
2020年7月1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长沙市重点水域常年禁渔的通告》
决定在全市重点水域实施常年禁渔。
“一江六河”等常年禁渔水域,
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
其中宁乡沩水河、靳江河宁乡段,
被长沙市人民政府列为常年禁渔水域。
其他重点水域的禁渔范围和时间,
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2020年7月28日,
宁乡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宁乡市重点水域常年禁渔的通告》
(该通告自2020年8月1日0时起施行)
将宁乡市境内
沩江、靳江、乌江、楚江
全流域的天然水域,
列为常年禁渔水域!
简单来说,
从2020年8月1日开始,
宁乡境内四大江
全流域的天然水域
已经全面禁渔。
温馨提示
红色沙田提醒全乡广大人民群众,
请自觉遵守禁渔水域内的各项规定,
切勿以身试法!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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