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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铁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所在地区: 辽宁-鞍山-铁东区 发布日期: 2022年1月17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铁东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省政府、市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以建设职能高效、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尽职,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推全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铁东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1.强化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一年来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铁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铁东区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安排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工作具体要求。

2.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调整铁东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执行区政府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共计开展学法活动7次,学习《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应对挑战的能力不断提升。

3.注重发挥督查考核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制定《2021年铁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明确以十项重点任务为抓手的法治政府考评指标,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巩固“证照分离”改革成果,调整《铁东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将企业开办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注册、印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在大厅全流程办结,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天。截至目前,新增市场主体5000户,同比增长10%。

2.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所有的非关键要件,实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可容缺受理事项占全部事项比例100%。梳理完成《进驻社区事项清单》130项,已完成全年24个政务服务驿站建设目标。

3.深化投资审批改革。制定《铁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设立工程项目审批服务专区,实现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已将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总体时限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目前,铁东区15个项目实施了工改事项的并联审批,位居全市前列。

(三)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1.始终坚持“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动态清理、主动作为的工作态度,全年组织各法律法规执行部门,完成了针对《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上位法调整或者修改的专项清理工作。

2.配合做好立法意见征集。积极落实市人大立法及市政府规章征求意见,对《鞍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办法》、《辽宁省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进行征求意见,确保立法工作意见反馈渠道畅通。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策机制,有效保证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合法、合理、科学,促进区政府决策过程不断规范。

2.全面加强行政决策环节管控。严格执行《铁东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禁越权发文,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建立法制审核制度,凡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前,均经司法局法制审核把关,杜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尚不成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全年审核各类政府文件70余项。

3.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更加注重律师、法律专家参与行政决策,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全程跟进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全年为政府拟签订合同协议,招投标等相关事项审核110件,代理民事、行政争议案件152件。

(五)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重点领域严格执法。落实“双减”政策,查处无证办学、违规办学67起。开展违章建筑占压燃气管线专项整治,113处占压燃气管线问题全部销号。开展非法墓地整治专项行动,21233个墓位全部整改到位。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件,追讨工资4371万元。

2.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参考人员出席率达到100%,考试通过率99%。

3.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活动,对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区住建局、区卫健局等6家重点执法部门的189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评出优秀案卷8个,合格案卷176卷,不合格案卷5个,发现问题74处,案卷合格率93.12%,对发现的问题向执法单位逐个反馈,限期整改,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六)依法有效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1.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防疫要求,严格执行“三码”联查、测温、佩戴口罩、防聚集、环境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结合网格化管理,做好境外、重点地区来(返)鞍人员及隔离场所、冷链食品、医院等重点场所检测,排查密切接触者及次密接253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28人次,接收排查下摆数据83040人,集中隔离930人,开展三轮接种疫苗718154剂次,核酸检测采样123790份,切实做到“零感染”“零事故”。

2.实现社会治安持续全面健康发展。公安铁东分局以立体化推进为抓手,以公共安全为准绳,制定了《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实施方案》,开展9.24安全隐患起底大排查、9.29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零点”专项行动、重点人口、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集中采集等一系列关于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3.公共安全领域整治效果不断体现。区应急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危化企业58家次,发现102处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101处,剩余1处限期整改中,行政处罚2家企业,罚款8.8万元。深入开展制造业领域安全整治,检查企业42家(其中商贸企业21家,工业企业21家),共发现隐患43处,现已整改40处,其他3处限期整改中。同时完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录入工作。行政处罚1家企业,罚款金额为1万元。

(七)完善基层矛盾预防化解工作

1.完善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积极构建群众家门口说事、议事、调事平台。创新“警调联动”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助力公安行政调解机制创新,积极参与辖区轻微治安案件纠纷化解。截至目前全区建成97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评理说事人员248人,专职人民调解员33人,信息员237人,建成率100%,达标规范率100%。

2.实现重点监管人员全覆盖。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排查专项行动,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健全基层派出所与司法所联动机制,严厉查处违规无故不假外出问题。截至目前,排查出问题线索46件,给予警告训诫处理26人。

3.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加大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力度。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件,同比增长18.5%。

(八)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1.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召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研讨会,征求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原则,整合办理复议与参与应诉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登记、调查取证、听证庭审、调解和调解、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备案件等一系列改革配套制度。目前调配编制以及制度建设正在按照全市改革方案有序推进。

2.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围绕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在全区10个司法所、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咨询点,设立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全面推行调解办案,立案阶段听取调解意向、审查过程组织调解、决定坐出前再次征求调解意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作用,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截至目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执法行政复议意见书4份,调解和解结案5件。

(九)大力强化政务诚信建设

1.不断促进政务公开透明化。严格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法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进行,答复程序、答复内容、答复权限进一步规范明确。截至目前,区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0条,依法及时办理公开群众申请信息18件,办理答复率100%。

2.加大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全年支付清偿中小企业债务1529.6万元。建立营商环境投诉问题跟踪办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服务窗口单位监督,对全区3家政务服务中心、10家街道办事处、88家社区、7家市场监督所进行全覆盖走访督查,建立专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整改。

3.营造良好的诚信体系建设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增强诚信意识,在88个社区、9个村、28所中小学范围内深入开展2021年度“诚信进社区、进村、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邀请市发改委到我区召开“双公示”工作业务培训会,详细讲解全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填报操作规程,截至目前,区政府各部门通过鞍山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上报的信用数据共11372条,其中行政许可11181条、行政处罚191条。

(十)积极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

1.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和服务效能。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一体化,企业年报归集7949户,年报率9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等16个行政执法门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120家涉企执法检查。检查中,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条梳理,对现场无法整改的问题分别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录入监管行为信息,发挥系统平台的事中事后监管效果,确保按时、准确完成各项监管任务。

2.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在巩固“一网通办”百日攻坚战成果的基础上,制定《铁东区“一网通办”重点工作督办要点》,除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以及不在国家、省系统平台办理的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针对存在问题较多、数据差距较大、排名始终靠后的部门进行督查督办,切实提升铁东区实际网办率,目前,月均办件量由500件升至1800件。在全市最新一期通报中,我区办件数量、事项覆盖度,“好差评”总数、事项覆盖度,电子印章制作数量、调用数量、使用率等7项考核指标均位四城区第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1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全区法治队伍的整合力度还需加大。现阶段各单位法律专业人才普遍偏少,现有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全区法律服务的需求。二是法治意识尚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少数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站位不高、意识不足、法治能力欠缺。三是部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执法手段不够创新,执法程序不够规范,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再造流程、促进结果运用等工作落实不到位,互联网+监管、“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等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

三、2022年工作安排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规范,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切实加大法律专业人员引进和培养力度。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市级权限承接工作,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及时调整我区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力减少归并各类资质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

(三)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整合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合理调配编制资源,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高效统一、便民利民的新型行政复议工作体制。

(四)探索数字监管规范运行。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同时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打造涉企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新机制。

(五)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拓宽受理渠道,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整合全区普法资源,探索普法宣传新模式,切实增强普法工作效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线上+线下”调解工作新模式,试点推进调解案件“受理-调解-结案-回访”一站式服务,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委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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